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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3-21 16:20

韩城市是我省计划单列试点市,也是中央编办确定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之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韩城市积极探索整合政府部门间相同相近执法职能、归并执法机构、减少执法部门的新办法,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一、精简执法机构,集中执法力量。为了防止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提高查处大案要案的能力,韩城市将住建、环保、文广、公安、水务、交通、人防等7个部门承担的规划、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渣土、市政、大气和噪音污染、机动车停放、水政、河道管理等17个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职责进行整合,成立了跨部门的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鉴于行政执法涵盖的区域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镇区、景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职责整合划转后,根据履职需要,在所辖8个镇办设立派出机构,把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点放在基层一线,实行综合监督检查。根据职责整合情况,相应撤销了被整合部门原设立的10个执法机构,市级部门行政执法队伍数量明显减少。同时,在市场监管、卫生计生、农林3大系统内部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实现了一个系统一支对外执法队伍。整合原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和盐务局承担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能,在市场监管局新设市场监管稽查大队。整合原市卫生监督所、计划生育执法大队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在市卫计局设置了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大队。整合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种子管理服务站、林业工作站、森林公安警察大队承担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划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并更名为农林行政执法大队。通过“一局三队”整合,减少了执法环节,堵塞了执法漏洞,杜绝了推诿扯皮等现象。

二、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履行的是政府职责,代表着政府形象。为确保执法行为规范、程序正当,韩城市重点做好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制定执法规范。2015年初,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照省、市下发的执法权限等文件,全面细致梳理了《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等与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照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权限,制定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综合行政执法细则》、《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管理暂行办法》、《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暂行办法》等8项执法细则和管理办法,并汇编成册发放到各执法大队,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二是完善执法流程。按照执法权限,市综合执法局在制定各种执法办法的基础上,又细化制定出渣土管理、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公共空间、违章建筑、108国道管理等行业审批、业务办理及执法流程,对重大处罚决定实行听证制度,方便了群众办事。三是规范执法文书。按照行政执法文书统一规范的标准,制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通知书》、《询问调查笔录》等25种执法文书,做到行政处罚有理有据。2015年,共规范占道经营商户6255家,取缔马路市场摊位2226个,整治货物出门9292家,暂扣物品639件;拆除违法建筑302处,面积达14015平方米。

三、加强内部管理,提升队伍素质。执法队伍的形象靠每一个执法人员的行为来维护,只有内部管理跟上了,人员素质高了,才能做到文明执法。为此,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详细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细则》、《综合行政执法局着装管理》等30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对执法队伍及人员的权限、身份、责任、行为规范等事项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通过开展文明执法评比活动,将个人执法行为与表彰奖励、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挂钩,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及考试,不断提高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了执法队伍形象。

四、创新管理方法,争创文明韩城。2015年以来,韩城市积极探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社会化模式,引入市场机制,将城市“牛皮癣”清理、停车位管理等项目进行外包。充分调动和利用村镇、社区现有的各种管理资源,发动离退休人员和志愿者,开展“全民共管共建”活动。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实现对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事项的全时段、全区域、无缝隙监管。同时,先后多次深入村镇、社区、街道、学校、建筑工地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宣传活动,设立大屏幕宣传点7处,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举办展板讲解4场次,宣传车辆巡回播放30余次,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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