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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积极落实取消测绘资质审批中介服务工作

来源: 省测绘局 发布时间: 2016-02-18 17:43

近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关于做好取消测绘资质申请中介服务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积极落实取消测绘资质中介服务事项后续工作。

《通知》明确,不再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测绘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测绘计量器具检定等3项中介服务事项作为各等级测绘资质审批的受理条件。调整后,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的质量管理应当通过省级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的质量管理应当通过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通知》强调,取消上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后,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导测绘单位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责任制度,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推广实施“双随机”监管执法要求,逐步开展测绘资质、质量和成果管理联合抽查,强化统一监管能力。

《通知》要求,各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向辖区内各等级资质单位传达,并做好相应宣传贯彻工作,确保准确理解、上下联动、认真执行。

在做好取消上述3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的同时,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积极贯彻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在测绘资质审批中将测绘技能人员视同为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批复》要求,在测绘资质审批中,对获得测绘地理信息行业高级技师和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资格的,可以计入单位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今后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简政放权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重要举措,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测绘资质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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