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大力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
来源: 省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12-28 17:41
为了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程序杂、耗时长以及在审批过程中存在的程序间互为前置、相互掣肘的问题,志丹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多次召开项目前期工作部署会、审批程序简化协调会,通过自我简权、自我限权的方式,采取五项举措,对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实行流程再造、环节简化、程序优化,对项目前期工作实行“大提速”。
一是实行环节简化。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县政府对财政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动“大手术”,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非重大民生类项目,取消项目建议书编制,并不再召开可研报告评审会,直接进行可研报告审批;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取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建设集中区域内的项目,只编制总体环评报告,居民类项目不再编制安评报告。同时,取消城市基础配套费等2项收费事项,对不需要现场勘查、上会研究、专家论证的审批事项实行即来即办,大大地简化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
二是实行“零违规前置”审批。凡经县规委会同意实施的项目,审批部门原则上不再以其它单位的审查意见为前置条件,依据部门正式函件,互视前置审批事项为“同意”,实行同步受理、同步审查、联合踏勘。
三是实行“打包”收费。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事业性收费等事项,均不再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除承诺事后收取外,一律由收费部门单位统一整理,按建设项目分门别类报县政府审批,县财政统一拨付到有关账户。
四是实行承诺办理。制定了《志丹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时间控制表》,由建设单位与审批部门逐项确认申报材料、收件时间、承诺办结时间、实际办结时间和双方经办人(责任人)等信息,并与其它审批资料一并纳入项目建设档案管理,形成项目审批台账,既能合理控制审批时限,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效率,又能使建设单位熟知审批流程,便于办理审批手续。
五是实行项目代办。经县政府确定的市县重大项目,由县审管办牵头实行审批代办制,全程代办项目前期审批手续 ,进一步减轻部分建设单位负担,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
经过清理精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共取消收费事项3项,减少环节6项,前置变后置7项,实行互视为“零前置”审批12项,缩短办理时限8项,使项目前期审批办理时间缩短了约30天。 (延安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 供稿)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