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各级工会节日慰问30%金额应购买扶贫产品
来源: 陕西省扶贫办 发布时间: 2019-12-09 10:00
12月8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省总工会对《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关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的内容进行修订,增加了消费扶贫内容,规定工会节日慰问品的采购优先选择我省贫困地区生产、销售的扶贫产品,采购金额应达到当年慰问品金额的30%以上。
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基层工会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为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200元。按照新规定,每年每名会员应有超过660元的福利费用于购买贫困地区的扶贫产品。
今年10月,省总工会发布了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措施,明确采取职工福利帮销、通过疗休养基地推销、借助工会活动促销、鼓励认购认领预销、组织技能大赛拓销等方式,号召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会员参与消费扶贫。省总工会机关带头,购买安康市汉滨区县河镇谢坝村的土蜂蜜,联系吴起采油厂等单位与吴起县吴仓堡镇党畔村签订了近50万元的农产品销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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