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专题专栏>历史归档>2019 > 回乡见闻

城市扩张的为与不为

省自然资源厅 焦育民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9-02-25 14:41

正月初上在老家呆了两三天。小县城还是那么个样子,风头高、天气冷、空气干燥。毕竟是过年时节,街上挂了一些灯笼,小县城的原住民,加上在外面上学的、工作的大部分都回来了,大街小巷洋溢着年的味道。

近年来,党的好政策普惠民间,群众的日子越来越好了。农村地区人们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交流方式越来越先进,以小县城为圆心的乡村地区这些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些,是乡村振兴带给我们的欣慰一面。

早起沿着小县城新开通的五马路跑步锻炼。一路走过去,脚下是坚硬的柏油石子马路,两边是星罗棋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我一个一个数过去,判断着这些庞然大物究竟是何方神圣。但令人失望的是,少有加工企业或者制造企业,甚至也很少有仓储类或者修理类场地,大部分是听上去高大上的国际范十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记忆中眼前这条宽阔笔直的大马路,以及马路两边的施工场地,以前是一望无垠的庄稼地。初春积雪覆被,盛夏麦浪滚滚,深秋苞米茁壮,寒冬绿茵坚劲。这也使得身处县城的人们总是脱离不了泥土的味道:一抬脚,便是踏青的好去处。我不知道县城的人们怎么想,这样与庄稼为邻,究竟是一种荣幸,抑或是一种掉份?毕竟当年,“泥腿子”是一个带有歧视性的字眼。但从今天身陷四面霾伏的大城市的人看来,这种泥土气息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可惜这种泥土气息在一层层的钢筋水泥凝固下,一天天地不复存在了。城市的万丈雄心日夜蚕食着郊区和农村。这是理性意义上的城镇化与现代化吗?

《孟子》云:“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城市的扩张应当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为哪些?不为哪些?答案其实就在党一以贯之的路线方针政策里面,就在党的十九大确定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里面。具体到县城一级的城市扩张,我认为从土地管理的角度做到三条“有所为有所不为”,才是负责任的治理、有担当的治理。

一是民生福祉积极有为。一定范围国土空间上承载着一定量的人民群众。这些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就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十九大报告里: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换一个角度,基层政府的主要职责就体现在这些方面:抓好当地的医疗,不要让群众看不起病;抓好当地的教育,不要让孩子们上不起学;抓好当地的交通,不要让泥泞阻挡了回家的路;抓好当地的环境,不要让垃圾包围了城市……在这些方面,占用一些土地资源,甚至是一些优质土地资源,是应该的,也是为群众所支持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就是要让我们的学校和医院成为城市里最靓丽的风景,就是要让工薪阶层不再为买不起房子而不敢结婚。这就是政府做好了该做好的工作,这就是不怠政、不荒位,就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

二是损毁良田坚决不为。一定数量与质量的耕地保障着一个地区的粮食安全。中国人均耕地只有1.38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10年来,中国一直以来依赖粮食进口,正在成为全球第一粮食进口大国。14亿人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面前的头等大事。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损毁大片良田的行为一刻也没有停止。这种损毁不仅表现在占用耕地数量上的随意浪费,还有滥用水泥制品、造成土体污染等质量上的严重破坏,以及山水林田湖草割裂处置、人为破坏自然生态的固有平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中国人手上,中国人的饭碗里要装中国粮。如何做到饭碗问题不外制于人?那就必须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杜绝任何人、任何地方损毁良田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土地财政逐步少为。为什么房价会如此之高?高房价让群众越来越缺乏幸福感。造成高房价的原因纵使有千条万条,但从供给侧一端看,不得不承认高位的地价是高位的房价得以维持运行的基础。权威资料显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在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占比达到86%,相当于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2。反映了当前地方财政对于房地产行业的依赖程度仍然偏高。且与国外相比,中国的“土地财政”主要是依靠增量土地创造财政收入,国外主要通过对存量土地征收物业税、房产税等方式创造财政收入。因此,地方政府应当把精力放在发展实体经济方面,从政策框架上鼓励激励发展制造业、服务业、现代农业等;把精力放在支持科技进步方面,增强实体经济的创新能力和活跃程度;把精力放在打造社会公平正义和构建维护契约秩序方面,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大道至简,无为有为;万事万物,因果轮回。五行学说里的土,具有长养化育的特性。有生命力的土地,是我们衣食住行与繁衍生息的物质基础。我们不应该用厚厚的钢筋水泥窒息它们的呼吸,而让子孙后代面对一大堆钢筋水泥丛林,却找不到一寸可以耕种收获的土地。

未来的城市是什么样子的?我梦见高楼大厦紧邻着的就是一片片广袤耕地,上面稻花飘香、麦粒饱满!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