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七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长兴主持会议,副主任郭青、李晓英和秘书长韩一兵出席。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时间等事项的说明。确定会议11月26日召开,会期3天。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定草案、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修订草案、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牲畜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医疗纠纷处理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燃气管理条例、建筑保护条例、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城镇绿化条例、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八部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汇报,关于检查重点区域水土保持“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报告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关于十四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有关任免事项的汇报。(记者 王姿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