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对野生鸟类保护作出明确规定
来源: 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 2025-07-31 08:02
陕西省鸟类资源丰富,是众多野生鸟类的重要栖息地、繁殖地和迁徙停歇地,共有野生鸟类561种。《决定》紧盯“捕、运、售、食、玩、宣”关键环节,对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鸟类及其制品作出明确禁止性规定,对观鸟、拍鸟过程中的禁止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野生鸟类。
《决定》依法确定并公布野生鸟类主要栖息地和迁徙通道范围,对以主要栖息地、候鸟迁徙通道为重点的森林草原和重要湿地的保护修复作出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县人民政府推进以秦岭、巴山、黄龙山、子午岭、陇山、白于山等区域内野生鸟类主要栖息地和候鸟迁徙通道为重点的森林草原保护修复。
根据《决定》,陕西依法加强电商平台、社交网络和直播平台涉野生鸟类信息的监测监管,动态筛查清理违法信息。(记者:王姿颐)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