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榆林市通过放开参保户籍限制、落实参保资助政策等举措,推动参保扩面;持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建立榆林特有的大病保障制度,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0%左右,守牢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底线;系统优化生育保障政策,提高产前检查费用支付限额,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及分娩镇痛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生育津贴直达个人。
在医保基金监管方面,榆林率先建成“医保药品销售智能识别体系”,有效破解医保药品二次销售防范难等问题。截至目前,全市药品追溯码全流程监管系统共采集上传数据5.46亿条,拦截同一药品再次支付10.5万次,涉及费用975万元;向上报送有价值重复追溯码信息1000余条,向下发送8批次39.9万余条追溯码线索,实现医保药品流通精准管控,有效遏制医保药品倒卖行为。
榆林作为国家医保基金“三结算”试点城市,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的结算周期由原来的30天压缩至1个工作日。目前,全市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一站式”同步结算的医疗机构达90家。
“2025年,榆林被定为长期护理保险重点联系城市。”榆林市医保局副局长段晶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有序推进长护险在榆落地实施,未来将在减轻失能家庭负担、拓展服务行业就业岗位、促进照护产业健康发展方面提供强大助力。”(记者:苏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