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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陕西河湖生态流量管理步入制度化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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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陕西河湖生态流量管理步入制度化管理阶段

时间: 2025-12-29 07:35 来源: 陕西日报

12月24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该厅日前印发《陕西省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陕西河湖生态流量管理步入制度化管理阶段。陕西是全国率先出台省级河湖生态流量管理规范性文件的省份。

《办法》共29条,以水利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为主要依据,主要内容涉及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原则、职责分工,以及管控指标的确定与调整、调度管理要求、监测及预警、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和投入保障等内容。《办法》的出台旨在落实水资源刚性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工作,提升河湖生态流量保障能力。

《办法》明确,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应当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因地制宜等原则。河湖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管控指标应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在优先满足生活用水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水资源条件、气候状况、生态保护对象生产用水状况等因素。

跨市河湖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管控指标由省水资源调度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拟定,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工程生态流量泄放目标应根据河湖生态流量管理要求和水工程所在河湖水文特征、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下游取用水需求等,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合理制定。新建、改建和扩建水工程,工程主管部门或者建设(运行管理)单位在项目前期阶段,就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组织研究并提出水工程生态流量泄放目标,纳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等文件。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组织落实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实现生态流量管控指标;应将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指标纳入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加强统一调度,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办法》的出台对解决陕西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强化水生态保护责任意识,完善生态调度协调机制,破解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难题等具有促进作用。我们将加大政策推行力度,通过精细化调度与常态化监管,确保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省江河水库工作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记者: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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