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陕西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12月25日截止
来源: 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 2025-12-17 06:43
2026年度陕西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700元,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待遇享受期按参保情况差异化设置:连续参保人员缴费后,可正常享受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医保待遇;不符合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一般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省医疗保障局强调,集中缴费期外参保将严格执行长效机制等待期规定,其间发生的就医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为引导连续参保,陕西明确,自2025年起,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不低于3000元;当年未使用医保基金报销的参保人,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同样提高不低于3000元;如果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积累的年限自动清零,再参加居民医保时,年限需要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继续保留。
约束机制方面,除固定等待期外,未连续参保人员每断保1年,将在3个月固定等待期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变动等待期,参保人可通过补缴费用缩短等待期,但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仍需至少等待6个月。
“医保保障需长期持续,不鼓励选择性参保。”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时参保是维护个人权益的关键,目前全省“省市县镇村”五级经办网络已实现业务就近办,线上也可便捷缴费。(记者:李旭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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