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前期部署、自查自纠、抽查复核、建章立制四个阶段,主要针对全省范围内煤炭开采对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等造成不同程度影响的取用排水行为。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取水、未落实疏干水备案制度、未按规定计量、未布设地下水监测站网、未合理采取保水采煤工艺、未有效利用疏干水等方面问题。
《行动方案》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积极组织水利、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分析发现问题线索,分类建立台账,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避免“简单化”“一刀切”,确保经营主体正常运转;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整治行动做法、经验和成效,适时公布典型违法违规案例,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本次行动是继全省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及巩固提升行动后,我省加强地下水保护管理的又一有力举措,有助于减轻煤炭开采对地下水的扰动,提升疏干水综合利用水平,规范疏干水管理秩序,促进地下水资源安全和可持续利用。”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说。(记者: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