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陕西药品领域行政审批实现服务对象办事“零跑腿”
来源: 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 2025-09-17 08:23
“十四五”以来,陕西深入开展药品监管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精减政务服务流程节点7个,优化12个事项的办事流程。积极推动零售药店开办“一件事”改革,将多个相关联的“单项事”合理归集、一并办理,申报材料压缩40%,办理时限缩减50%以上,企业办事更加高效便捷。
省药监局出台《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采取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等措施,将服务贯穿于药品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上述《清单》对违法情节轻微,不影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的初次违法行为,在符合相关规定情形下,应当不予处罚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初次违法是指当事人五年内在其全部生产经营地域范围内第一次实施同一性质违法行为。但当事人被处以五年以上职业禁止处罚的除外。
省药监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省药监局审评人员赴17家企业开展注册现场指导,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服务,完成涉企行政检查1060家次,对20余家企业开展点对点帮扶,产业发展环境持续改善。(记者:周明 见习记者:马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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