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灾害事故表明,基层是应急管理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制定《若干措施》,有利于系统总结基层的经验,紧盯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夯实基础。”省应急管理厅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处长刘万灵说。
《若干措施》的许多做法为首次推行。在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方面,明确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加强应急资源和力量统筹,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职能,完善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防”“救”责任链。在加强基层应急力量管理方面,明确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对基层应急救援力量进行体系化编组,统一管理,消防救援队伍发挥主力军作用,建立健全与基层应急救援力量联训联演联战机制。在强化考核奖惩方面,明确以减少重大风险、应对重大灾害的实效结果为导向,将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有关指标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
结合为基层减负,《若干措施》提出,在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中,明确应急管理及消防相关基本履职事项和以上级应急管理等部门为主负责、乡镇(街道)为辅配合的履职事项。对不属于乡镇(街道)职责范围或乡镇(街道)不能有效承接的事项,由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承担。
在推进智能化监测预警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加强自然灾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各级监测预警平台。
根据《若干措施》,陕西各乡镇(街道)组建不少于3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村(社区)组建不少于10人的应急救援力量,健全“综合+专业+社会”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我省出台这些措施,为我们破解当前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痛点提供了清晰的路径和政策支撑。我们将结合黄龙县山区防汛、森林防火等实际风险特点,加速补短板、提能力,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第一道防线’。”黄龙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张辉表示。 (记者:甘甜 苗雨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