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以工代赈,主要是为了加强低收入群体就业帮扶,鼓励引导群众通过劳动实现增收、提高技能。“十四五”以来,以工代赈已经由一项专项扶贫政策转变为一项综合性帮扶政策,包含促进就业增收、提升劳动技能、推动区域发展等多种功能。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下达的省级财政以工代赈资金主要投向欠发达地区,向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产粮大县、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地区以及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等倾斜。受益对象包括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等。支持的项目包括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劳务用工量大、技术门槛低、工程机械作业少的乡村道路、土地平整、护坡护坝、排灌沟渠等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别是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工程等项目优先获得支持。
以工代赈省级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工作任务,由地方政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记者:杨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