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药管理局】陕西鼓励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
来源: 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 2024-07-31 07:50
培训对象为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本省内医疗机构执业的非中医类别医师。培训单位包括开设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中医临床专业的高等院校,或可与其联合开展培训的三级中医医院及设有独立中医门诊和住院部的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培训主要包括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两个部分。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网络学习、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临床实践以门诊跟师为主。培训分为一年期和两年期。经过系统学习并考核合格者,根据相关政策,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或中药饮片处方。(记者:张家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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