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3日10时,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聚力打好重点领域攻坚硬仗”系列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吴忠涛,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张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冀武,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总队长赵瑞出席,以“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 推动美丽陕西建设迈出新步伐”为题目,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周颖主持。
周颖: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继续举行“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聚力打好重点领域攻坚硬仗”系列新闻发布会。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吴忠涛先生,请他以“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 推动美丽陕西建设迈出新步伐”为题目,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张斌先生、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冀武先生、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总队长赵瑞先生。
下面,首先请吴忠涛先生作介绍。
吴忠涛: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陕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就“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 推动美丽陕西建设迈出新步伐”情况作以简要介绍。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觉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局之中考量和谋划,聚焦秦岭生态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和关中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安排部署,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锤造生态环保铁军作风能力,美丽陕西建设迈出坚实步伐。2023、2024年度我省在全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着力绘就全省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筑牢黄河流域、秦岭区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三大屏障”,打好污染防治、“三北”工程两场攻坚战,坚定不移走好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之路,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陕西。
一是坚决筑牢“三大屏障”。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持续巩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乱排乱放问题整治和“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2024年秦岭陕西段生态质量指数达到“一类”最高类别,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等级面积保持在99%以上。守好黄河母亲河。坚持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准线,实施“一河一策”“一断一案”治理。黄河干流陕西段连续三年全部达到Ⅱ类水质。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持续强化丹江口库区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大力实施白石河流域硫铁矿污染治理,全面推进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24年,长江流域陕西境内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及以上,其中8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Ⅰ类。
二是聚力打好两场攻坚战。牢固树立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拓展防沙治沙成果,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助力“三北”工程攻坚战,切实保障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这里我重点介绍一下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蓝天保卫战方面,群众对空气质量非常关注。民之所望,政之所向。近年来,我们以关中地区为重点,以PM2.5控制为主线,以秋冬季为重点时段,坚持高质量治标与有序治本一体推进,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供热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从源头上下硬茬破解大气污染治理的深层次问题。截至目前,全省B级及以上环保绩效水平企业达到276家,累计淘汰老旧柴油货车3万余辆,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居全国第14位,关中统调火电机组耗煤量较去年同期减少226万吨。2024年,全省国考10个设区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较2019年改善20.2%,PM2.5浓度较2019年改善23.5%,优良天较2019年增加19.7天,重污染天较2019年减少13.6天。今年1-9月,全省10个设区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8.3%,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9.8%。特别是今年9月以来全省每天的空气优良率都达到了100%。碧水保卫战方面,坚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巩固提升优良水,治理消除黑臭水。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河流精细化分区管控,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2024年全省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6.4%,较2020年提升7.2个百分点,连续三年消灭劣Ⅴ类水质断面,超额完成“十四五”国考任务。汉江(汉中段)、安康瀛湖、延安延河被生态环境部评选为全国美丽河湖。今年1-9月,全省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2.7%,水质持续保持优。净土保卫战方面,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不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坚决守护好农产品质量、饮用水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累计完成854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无废城市”试点和“无废细胞”创建取得积极进展,全省土壤、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三是助推全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加快推动省级低碳近零碳试点建设,陕西省“碳惠三秦”碳普惠平台上线运行。落地首单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1000万元,帮助企业盘活碳资产。截至今年9月底,我省累计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额27.03亿元。
二、积极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协同推动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坚持抓项目促发展的鲜明导向,制定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2025实施方案,在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底线的基础上,积极做好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深化分区管控,严守生态环境准入底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环境准入引导作用,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大气、水、土壤、生态、噪声等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已建成并面向公众开放使用的“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平台,为项目选址选线提供优化建议2.4万余次,有效避免了项目前期决策和投资风险。
二是推动服务前置,强化重大项目行政审批保障。出台服务保障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举措,先后建立省级重点项目、保供煤矿、抽水蓄能、煤电及专项债项目环评服务台账,均由专人负责、定期调度、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十四五”以来对138个项目采取提前介入服务,开辟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省级审批时间比法定时间压缩65%。分三批次在12个省级园区开展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共有107个项目享受了联动试点政策红利。
三是协同减污降碳,提升重点项目环境效益。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出台《陕西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修订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和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权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交易。推动国家级气候适应型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建设,确定13个县区、8个园区为省级低碳近零碳试点单位。
三、深化改革规范执法监管,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实施方案。坚持规范涉企检查与助企纾困“双轮驱动”,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
一是加大审批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制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2025实施方案》,明确三大项11条措施,推动行政审批便利化、污染治理精准化、执法监管规范化落地落实。针对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出台专项服务举措,“一对一”指导助企纾困。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切实为企减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坚持科技赋能,充分运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不断提高执法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整合生态环境领域水、大气、土壤、固废等各类执法检查,每季度统筹开展一次强化监督,每次集中检查不超过10天,切实为企业减负。
三是深化精准帮扶,助企纾困解难。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推行非现场、穿透式、无感式监管执法方式开展检查。今年1-9月,已将1301家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2289次。常态化开展“送法送技入园入企”活动,对300余家企业的500余名负责人开展政策宣讲,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册,切实提升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履职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
四、深入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面推进干部作风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坚持开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任务,紧扣深化开展“三个年”活动、聚力打好“八场硬仗”等工作担当作为、服务群众。
二是深化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环境。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建立“学思想—查问题—抓整改”全链条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今年1-9月,共受理各类环境问题信访投诉2241件,已办结2145件,办结率95.7%。
三是建强干部队伍,提升生态环境应急执法能力。在全国率先组建2支省级环境应急突击队,全省累计开展环境应急演练300余次。常态化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绘制危化品运输通道环境风险“一张图”。举办“秦盾·2024陕西省辐射事故综合应急演习”,开展市级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盲演”,检验提高辐射事故处置能力。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不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锻造生态环保铁军作风,更好满足三秦百姓对优美环境和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周颖:谢谢吴厅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凤凰网陕西:请问,我省在环评服务保障重点项目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效果如何?
冀武:首先,感谢您的提问。为深入贯彻全省深化“三个年”活动部署,聚力打好“八场硬仗”,今年以来,我们持续开展环评制度创新,不断强化环评服务保障,努力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提质增效,提升环评服务。今年年初,我们征集各市(区)人民政府和各厅局省级相关部门需要环评支持服务的项目86个,并将生态环境部审批的项目纳入国家台账。针对省级重点项目,建立常态化环评保障机制,专班运作提前介入,逐项目发放《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单》,深入项目现场走访调研,推动重点项目环评审批进度。截至今年9月底,省级592个重点项目,已经有564个完成环评手续办理,环评审批率达到95.3%。我们还实行项目环评即受理即评估、评估审查同步,提升项目环评审查速度,省级审批时间比法定时间压缩65%。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优化环评审批。今年,我厅先后印发《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2025实施方案》和《服务保障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举措》。将近年来行之有效提高环评审批效率的政策进行了系统集成,明确了优化审批流程、强化环评要素保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规定,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审批。对十二类环境影响较小的报告表项目,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接续办理环评与排污许可手续。今年以来对3个项目实施“两证审批合一”,大幅缩短项目办证周期。二是探索“打捆审批”。对需编制环评报告表的等级公路等6种在一定区域内类型相同项目,实行打捆编制一份报告表,一次性审批。今年以来实施“打捆审批”项目13个,涉及投资额近16亿元,审批时间和环评编制费用均大幅压缩。三是重点项目实施容缺受理。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重点项目采取容缺受理,待容缺要件完成后第一时间予以审查和批复,有效保障项目进度。今年以来容缺受理重点项目48个,涉及投资额140多亿元。四是简化环评文件编制内容。对于已完成规划环评并落实环境保护要求的园区,简化政策和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共享园区基础设施的相关评价内容,今年以来实施简化环评文件编制内容项目70个。
三是深化环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10个省级园区开展第三批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试点,积极应用规划环评成果,在部分行业试点建设项目环评豁免、告知承诺、共享监测数据等政策措施,大幅压缩环评编制及审批时间,提升了环评管理效能。目前,第三批试点共有45个项目享受试点红利,涉及项目总投资32.78亿元。同时,今年在西安、宝鸡两市开展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试点改革,通过制定环境准入指引、强化排污许可、执法的衔接,探索取消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现了企业环评“零费用”、项目环评“零耗时”,企业获得感与满意度大幅提升。截至目前,两市已有25个项目享受了政策红利,项目涉及投资总额9.28亿元。
四是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环境准入。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指导建设项目在选址时避让环境敏感区,为项目落地节省了时间。今年以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平台已提供对照分析服务近万次,其中,涉及规划1600余次、涉及建设项目8200余次,平均每天比对项目30余次,平台的点击量达到14万余次。强化“两高”项目环评管理,将涉及“两高”行业报告书的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上收省厅。同时,严格落实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严把涉新污染物环评审批关。
陕西日报:请问,今年新修订的《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与上一版相比,在适用从轻、减轻和“轻微免罚”的情形设定上有哪些变化?
张斌:这个问题由我回答。今年我厅按照编制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要求,结合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对《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从轻、减轻处罚情形共6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共12项。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
一是调整从轻、减轻处罚规则。借鉴其他省份的做法,将从轻、减轻处罚的适用规则从“符合情形的案件在裁量表确定的幅度档级基础上降低两档处罚”变更为“在裁量权基准计算处罚金额的基础上减少20%-40%以内进行处罚”,使执法人员在适用裁量权基准时更具有可操作性和简便适用性。
二是调整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认定,将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积极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修改为:“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并在行政处罚期限内足额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或以其他方式完成替代修复的”。这一修订将进一步调动企业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责任意识,引导企业从“不愿赔”,到“应该赔”,转变为“主动赔”,积极履行赔偿责任。
三是根据执法实践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导向修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不予处罚的9种具体情形,具体为:
1.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或记录环境管理台账,经现场检查指出后于5日内按要求整改的不予处罚;
2.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纳入环境信息披露名单的企业和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排污单位未及时公开(披露)环境信息或者公开(披露)环境信息内容不全,在检查之日起5日内完成整改的不予处罚;
3.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记录不规范,在现场检查后立即完成整改的不予处罚;
4.重点排放单位因银行账户冻结等因素无法清缴碳排放配额,但在检查指出后30日内及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不予处罚;
5.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使用,但未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在现场检查后及时完成整改的不予处罚;
6.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不规范,但不影响自动监测结果并保证监测数据有效传输,在现场检查后立即完成整改的不予处罚;
7.未按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危险废物数量在0.1吨以下,未导致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导致危险特性扩散到非危险废物中,在现场检查后及时完成整改的不予处罚;
8.污染物排放方式或者排放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但是变更的排放方式或者排放去向明显有利于污染防治的,变更前提前报备并自检查发现之日起5日内重新提出排污许可证申请的不予处罚;
9.未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开展自行监测或者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经现场检查指出后按照时限及规定完成整改的不予处罚;
同时对轻微不予处罚情形设定限定条件,即: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轻微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
2025年版裁量权基准从今年9月20日起正式施行,不仅严格要求执法队伍的行政检查要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还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有力地促进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
群众新闻网:请问,在优化执法方式,通过非现场执法实现精准治污与营商环境优化协同发展方面有哪些做法?效果如何?
赵瑞: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近年来,我厅积极构建数智化执法体系,通过搭建非现场执法平台、建成“锚点”监管系统、研发电子取证系统这三大执法数智化体系建设,推动执法向智能化转型,实现精准治污与营商环境优化协同发展。具体做法:
一是建成非现场执法平台,提升精准监管能力。该平台打破信息孤岛,打通部、省、市三级与生态环境执法相关的排污许可、污染源在线等24个信息系统的底层污染因子数据库,通过AI算法在平台监管端实现污染源动态画像、红黄绿三色码分级管控和违法线索精准推送。在平台企业端,集成企业主体责任自查、风险预警、学法积分、问题帮扶整改等功能,建立“精准监管+主动服务”治理新格局,减少涉企现场检查频次,提升执法效能。今年试运行以来,现场核查发现红码企业191家次,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并转码126家次,黄码率下降6%,红码率下降61.99%。初步实现了从经验主义、蹲点守候的现场执法模式向数据驱动、线上固定证据的非现场精准执法模式的转变。
二是建成“锚点”体系,驱动执法数智化转型。以排污许可证“产治排”设施坐标为锚点,在企业内部各锚点之间实现亚米级精准定位导航,构建以锚点为支撑的企业内部数字空间模型,实现部、省、市、县四级执法全程全时空信息化回溯。将移动执法系统升级为多要素、跨层级、可视化利器,在全国率先实现移动执法全要素数字化呈现,推动监管从“最后一公里”向“最后一米”延伸。截至目前,我厅已累计行程近62000公里,覆盖全省近五万家排污企业中1100余家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以及3000余家简化和备案管理企业,完成27000余个“锚点”模型实体的构建。据初步统计,使用锚点移动执法系统,对比原移动执法系统,环境问题发现率提升119.9%,案件转化率提升22.94%。
三是研发电子取证系统,严打监测数据造假。针对企业高科技数据造假违法行为,我们研发了污染源非现场监管电子取证系统,该系统通过超高频数据采集与实时分析,锁定软硬件联合造假行为,以高科技监管对抗高科技造假的方式,不断提高违法企业造假成本,形成“实时预警-精准溯源-铁证固化”闭环体系,破解高科技数据造假取证难的问题,实现了区块链存证与电子取证闭环。通过区块链时间戳对监测数据、异常记录、取证过程进行不可篡改存证,形成具备司法效力的证据链,解决传统执法中证据易篡改、追溯难的问题。比如,以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之间,我们试点的105家排污企业存在的373个环境问题为基准比对发现,通过应用污染源非现场环境监管执法电子取证系统的企业,环境问题数量从373个下降至8个,降幅比例高达97.86%,在线监测问题数量从86个下降至6个,降幅比例高达93.02%。
我省通过数智化执法体系三大系统协同,在提升精准性、规范涉企检查、打击数据造假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实现执法成本有效降低、问题发现率显著提升,为全国提供可借鉴的“陕西样板”。
下一步,非现场执法平台将与陕西省生态环境移动执法平台、行政处罚平台等实现一体化应用,通过自动注入问题线索,精准辅助现场执法,形成以数据为驱动、算法模型为引擎,“线上+线下”“前端+后端”的生态环境执法新模式,同时,“锚点”体系合成模块化能力的后续运用,也将拓展至移动源、固体废物、排污口、水源地监管等领域,有效提升执法效能,深化科学、精准、依法监管。
周颖:谢谢吴忠涛副厅长和三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