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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副厅长曾明介绍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有关情况

来源: 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1-09 10:32

  12月29日下午15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民政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曾明、陕西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董亚明出席并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主持。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年末岁尾,我们在这里召开“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新闻发布会,我谨代表陕西省民政厅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今冬明春和“双节”期间我省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

  一、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情况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2万户、44.3 万人;农村低保对象60.2万户、136.8万人。今年以来,省级共下拨各类社会救助资金78.5亿元,其中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3.7亿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9.3亿元,医疗救助资金10.8亿元,临时救助资金4.7亿元。

  一是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在全省开展了农村低保暗访明查工作,重点对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审核审批程序、动态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访查,有力促进了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阳光运行。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通知》,从2016年10月1日起,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从2500元/人年提高到3015元/人年,达到扶贫标准。城市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提高不低于25元/人月,平均保障标准达到487元/人月。

  二是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等部门制定出台了《社会救助兜底扶贫方案》,在制度统筹、政策措施、对象认定、标准制定、动态管理等方面,着力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同时,明确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生产扶持、就业发展等措施脱贫,且收入和财产符合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程序审核审批后纳入农村低保,给予兜底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三是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全省现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5.2万人,集中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分散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有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453所,集中供养5万人;有城市特困供养人员9444人,集中供养3438人,散居6006人,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800元,散居每人每月500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今年,省级投入资金3375万元,安排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12个,省民政厅、财政厅下拨资金1.5亿元,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取暖和护理设施改造给予补助,从根本上提升了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服务保障能力。 

  四是健全医疗救助制度。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卫生计生委、陕西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医疗救助方式、内容,明确了救助对象认定条件和资金筹集等方面的要求,确定在全省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今年以来,共实施医疗救助56.9万人次,其中,重特大疾病4004人次,人均救助11573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

  五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制定出台《陕西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程序,以及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要求。截止目前,共实施临时救助20.62万户次,支出资金3.06亿元,户均救助1485元,为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群众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

  二、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安排

  1.全年灾情统计情况。2016年,我省发生洪涝、干旱、风雹等8类自然灾害428次,灾害涉及10个市102个县(市、区) 1028个乡镇,造成559.89万人次受灾,24人因灾死亡,紧急转移安置5.77万人次;农作物受灾659.23千公顷,绝收80.95千公顷;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9399间,一般损坏房屋3.35万间;直接经济损失79.51亿元,给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重影响。

  2.工作部署情况。入冬前,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及早制定冬春救助实施方案和分类救助标准,逐户摸底调查,按照受灾人员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种类和数量、需救助时段进行分类排队,确保做到精准施救。

  3.资金下拨情况。截止目前,省民政厅、财政厅下拨冬春救助资金2.66亿元,调拨棉衣裤、棉被各3.7万套(床),并要求各地按照《陕西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足额安排本级配套资金,及时发放到困难受灾群众手中。

  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障工作

  1.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扎实推进。一是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两次全体会议,为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省民政厅联合省教育厅、公安厅对全省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了为期四个多月的摸底排查,省民政厅对各地上报的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基本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整理,据统计,全省现有不满16周岁农村留守儿童248417人。三是实施精准帮扶。省民政厅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相关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本地区辍学、未登记户籍、无人监护、父或母无监护能力、残疾、患病的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梳理,切实做好重点对象的干预帮扶工作。截止目前,全省已劝返复学94人;登记户口1241人;为5534名无人监护和父或母无监护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联系其家长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对残疾、患病的689名农村留守儿童,对其家庭做进一步核查,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社会福利政策的及时纳入了保障范围。

  2.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不断规范。一是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接待、在站、离站等服务,截止目前,共救助求助人员4.68万人次。二是为确保在寒冷天气下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街头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进行周密部署,实施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动,进行全天候、拉网式排查,避免冻死伤事件的发生。三是开展“互联网+寻亲”活动,积极推动求助人员寻亲服务工作。省民政厅借助网络媒体力量在“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等媒体上开展寻亲活动,各救助管理机构通过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查询、DNA信息比对,在媒体上刊登“寻亲公告”,发布寻人信息,成功帮助17名受助人员回家。

  下面,我和省减灾委办公室主任董亚明同志一起回答大家的提问。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殷誉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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