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副厅长田萍介绍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关情况
来源: 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7-22 09:32
2016年7月5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副厅长田萍介绍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关情况。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目的是介绍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两年多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介绍我省开展贫困地区法律扶贫、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展情况,努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主要介绍三个方面:
一、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五级联动覆盖城乡,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要求,2014年,我省全面启动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6年底,将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前,我省已初步建立了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运行机制。截至2016年5月,全省共建成82个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占应建立的70%;建成111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占应建立的84%;建成1744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占应建立的78%,今年年底将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覆盖全省的建设目标。
二是运行机制科学高效,服务资源有效整合。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机整合了司法行政的律师公证、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职能,实现了由分散提供法律服务向集中、一站式提供法律服务的转变,由提供单一的法律服务向提供综合性、多功能法律服务的转变。西安市还主动创新,面向社会招聘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鼓励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在职或退休人员、专家学者、大专院校师生等社会人士投身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法律顾问,充实法律服务队伍。
三是工作管理严格规范,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不断强化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健全完善了工作流程、业务规范、质量管控、人员培训、纪律要求、服务公示等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服务评查、质量跟踪检查等工作。同时,注重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2015年,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广泛集中开展了依法治国教育活动,有效激发了广大律师的政治使命感、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
四是强化服务基层导向,充分实现惠民利民。各地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积极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基层辐射,极大地缓解了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带来的供需矛盾。两年多来,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开展法治宣传1563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589件,办理公益性法律事务108631件,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为维护和谐稳定,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下一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已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政府投入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下一步,我们将突出共享发展主题,履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坚持政府统筹,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职能,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建立和发展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全覆盖,实现实体服务平台一站通。建立健全省、市、县(区)、镇(街办)、村(社区)“五级联动机制”,明确职责,以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管理协调枢纽,重点打造乡镇(街道)一线公共法律服务站综合平台,全力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健全完善便民服务工作机制,设立便民服务窗口、联系点、工作站,拓展服务申请受理渠道,简化受理程序,推动建立为老、弱、病、残等当事人服务的绿色通道,着力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有效满足城乡基层群众公共法律服务新需求。
二是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整合优化,实现专线服务平台一线通。全省“12348”法律援助专线将逐步整合优化为公共法律服务专线,除咨询申请法律援助外,扩充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咨询服务功能,派驻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人值守,为贫困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网络服务平台一点通。按照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布局,建立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打通省、市、县、乡信息化通道,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数据互联互通,利用网络、微信、手机客户端等远程服务手段,拓展公共法律服务新路径,引导大中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通过网络咨询、答疑、培训等形式直接服务贫困地区,为贫困地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远程实时公共法律服务。
三、我省开展贫困地区法律扶贫工作情况
脱贫攻坚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陕西省司法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法律扶贫工作。2016年4月,省司法厅和省扶贫办出台《关于实施法律扶贫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目前正在全力落实中。法治宣传助推法律扶贫,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力度,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把增加贫困地区法治宣传经费作为法律扶贫的一项重要措施,纳入我省“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中;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保障以及强化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力地指导推动了法律扶贫工作。特殊人群帮扶、人民调解工作积极为法律扶贫工作服务,目前全省累计建成各级各类安置帮教基地187个,(市级安置帮教基地10个,县级安置帮教基地43个,企业认证合作的安置帮教基地134个)。全省29683个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10957名人民调解员,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是助力精准扶贫,服务社会治理的有力举措。其目的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法律服务职能,将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覆盖到乡村基层一线,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2016年,我们将实现贫困县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2017年,在城市实现“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2018年,全面实现镇街、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陕西省财政厅、省司法厅计划投入法律扶贫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省级示范点和贫困地区实行以奖代补,为这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女士们,先生们!长期以来,各新闻媒体给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法律服务工作以极大关注和宣传,在此,我代表陕西省司法厅对大家表示诚挚的谢意!希望大家能够继续关注报道,使这项民生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一起推动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快速发展,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情况就介绍到这里。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责任编辑:殷誉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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