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卢尚义发布2014年度陕西省打击“三假”及开展新闻道德建设工作情况
来源: 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01-12 11:26
2014年12月30日,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陕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卢尚义发布2014年度陕西省打击“三假”及开展新闻道德建设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2014年度我省打击“三假”及开展新闻道德建设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在此,我代表陕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向长期以来支持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为我省加快“三个陕西”建设助推中国梦的生动实践鼓与呼的新闻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主要就我省成立新闻道德委员会以来的工作运行情况向各位媒体界的朋友们做一介绍。
陕西省新闻道德委员会是陕西省新闻行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自律机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组织开展新闻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全省新闻行业的职业道德水平;二是受理社会各界对全省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人员的行业不正之风、道德失范行为、新闻纠纷事件的举报投诉,提出处理意见,监督整改落实;三是对新闻道德方面的倾向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动态监测,提出风险预警;四是以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和新闻暴力、新闻剽窃、新闻侵权等损害新闻队伍形象的问题为重点,组织实施有关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状况的社会满意度测评,研究并提出相关对策;五是对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失范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评议、专题研讨,提出处理意见;六是组织开展新闻职业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有益经验,倡导行业新风;七是开展网络时代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理论研究和规律探讨,制定和完善适应时代发展、符合省情民意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八是提出建立健全新闻法规制度、规范新闻职业行为的建设性意见。
陕西省新闻道德委员会成立以来,委员会认真落实《陕西省新闻道德委员会章程》的相关要求,按照“举报查处为重点、惩治引导相结合”的思路,不断探索完善行业自律的长效机制,对新闻单位形成警示,督促其加强行业自律,提升专业素养,并自觉抵制新闻敲诈、有偿新闻、虚假新闻等不正之风。对于群众投诉的问题,省新闻道德委员会认真做好登记统计,落实台账管理制度。从群众来信和上级转办信件情况看,今年的举报投诉情况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个别记者利用职务便利,涉嫌介入、参与地方经济纠纷。此类投诉主要是反映新闻单位的记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参与地方政府的土地承包、流转,与当地的群众产生经济上的纠纷,引起不满;还有个别记者利用身份的特殊性,“拉托”替人办事后,因种种原因引起当事人投诉。
二是经济类案件纠纷报道过程中,引发当事方不满,投诉媒体报道内容失实。此类投诉主要集中在经济类案件报道过程中。记者对案件全面性把握不够,报道没有以法院或者其他权威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甚至与司法机关的判决相悖,引起投诉举报。
四是涉及群众生活类的纠纷报道,引发报道中的当事人不满,投诉媒体侵权。此类问题主要集中部分群众反映媒体在生活类纠纷报道过程中,对个别的内容细节处理不够,造成群众个人名誉和经济上的损失,向新闻道德委员会进行投诉。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在处理投诉的过程中,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依法依规地处理各种投诉举报。省新闻道德委员会接到群众投诉或上级批转来的信件后,严格按照国家新闻工作有关规章制度,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在受理过程中,不管是亲自组织调查还是向被举报投诉单位督办、转办,省新闻道德委员会都要求务必做到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并积极与当事双方进行沟通,及时反馈。该通报的通报,该整改的整改,该向群众解释的做好解释工作。对于超出新闻道德委员会受理范围和职能权限的案件,向举报投诉人讲清楚政策法规,商劝群众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解决诉求。
二是建立台账,一事一办一销号。对群众投诉,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专门安排一名同志按照工作要求,建立管理工作台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在事情处理调查完毕后,及时回复群众。建立台账,让我们随时掌握受理情况、工作制度、处理结果等,一目了然。办结销号,促使我们抓住线索,一办到底,力戒混淆拖沓,力除查而不结、处而未果现象发生。这种工作方法受到了中宣部、中国记协的高度肯定,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及省内媒体均报道过。
三是坚持例会通报。对于群众反映的情况,确属违规的,我们向其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会同主管、主办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行为恶劣或严重违法的,不惜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并在省级媒体新闻通气会上,通报相关情况,就此类案件报道过程中应该把握的纪律进行再次重申,防止发生类似问题。
四是开展新闻评议。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将群众投诉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分送各委员,广泛开展评议并征求委员们的意见。对评议意见进行梳理,形成专门报告,通报各相关单位,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新闻评议工作,搭建了一个依法监督、依法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四管齐下、综合治理的新平台,进一步推动了行业自律长效机制建设。
今年以来,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典型案例38起,办结28起。其中群众直接来信25起,信访转办6起,领导批转7起。在办结案件中,共有6起案件受到省委领导的批示。
同时,我们还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突破新闻道德底线、触犯法律的案件,不断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查办新闻敲诈勒索刑事案件11起,25人被判处6个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提起公诉6人,批捕2人,打掉了一批假冒媒体、敲诈勒索、流窜作案的犯罪团伙,对新闻违法行为形成了极大震慑。这种自律加他律的工作体制有效地推动了新闻行业坚持职业操守、恪守职业道德的良好风气。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陕西省新闻道德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新闻敲诈、假新闻等问题的查处、案例评议和通报曝光力度,强化与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联动,构建多渠道、多手段的综合治理平台,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多措并举,把新闻道德委员会工作引向深入。
再有两天就进入2015年,在这里,我再次感谢大家对我省新闻宣传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祝在座新闻界的朋友们新年快乐!
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报刊处副处长 戴继光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下面,我就全省新闻记者证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向大家进行通报。目前,陕西全省共有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社等各类新闻机构350余家(不包括各类网站地方频道);全省各类媒体共有新闻采编人员12000多名,其中持有新闻记者证人员7032人。今年以来,就新闻采编人员的管理,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强了对新闻采编人员管理的工作力度。主要抓了四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了新闻采编从业准入门槛,对新入职新闻采编人员提高了标准,严格了资格证培训、考核、考试标准,规范了考试内容和形式,严肃了培训考核规则;二是在全省范围开展了对新闻采编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考试。今年初,对全省12000多名新闻采编人员进行了岗位培训和考试,我省的成绩合格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七。未合格的百分之三(也就是近850人)也必须通过补考达到合格,补考时间已确定在2015年的1月18日,没有通过考试的要重新参加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申领新闻记者证;三是对现有的新闻记者证持证人员队伍进行清理整顿: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对全省持证记者开展清理整顿,清理的重点是五类人员:第一类是新闻机构中党务、行政、后勤、经营、广告、工程技术等非采编岗位的工作人员; 第二类是新闻机构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为新闻单位提供稿件或节目的通讯员、特约撰稿人,专职或兼职为新闻机构提供新闻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三类是没有新闻采访业务的期刊编辑人员; 第四类是有不良从业记录并在限制从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最后一类是已办理退休、离职、离岗手续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自全省开展新闻记者队伍清理整顿以来,截止到现在,已清理不合格新闻记者证持证人员近800人,使我省超范围申领新闻记者证的情况明显好转。四是与各新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新闻单位申领记者证人员资格审核责任书》,与所有新闻记者证持证人员签订《新闻从业人员保密承诺书》和《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
另外,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的通知精神,从2015年开始,各新闻网站的新闻采编人员将分批纳入新闻记者证管理范围。
第二,开展中央及外省新闻单位驻陕记者站、省内新闻单位驻各市记者站的清理整顿工作。目前我省共有中央及外省和省内新闻单位设立的记者站174家,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用4个多月的时间,对群众举报较多、社会反映强烈、年发稿量低、已不具备设站条件,以及存在违规从事广告、发行等经营活动,甚至搞有偿新闻、新闻敲诈等严重违法违规活动的记者站坚决予以取缔,并注销其记者站登记。
第三,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继去年我省开展打击假记者、整治新闻违法活动“百日专项行动”,今年初,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公安厅等10部门联合,在全省范围开展了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就接到各类举报200多件,立案37件,现已查办终结《健康导报》记者杨林生新闻敲诈案、《旅游商报》超范围发放新闻记者证案、《中国经济导报》驻陕记者站工作人员无证采访等多起案件;杨林生、谢永和等6名持证记者被吊销新闻记者证,列入不良从业记录,并分别给予终身禁业或限业3年的行政处罚。其中,《健康导报》记者杨林生因新闻敲诈已触犯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对《旅游商报》、《健康导报》等报纸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严厉打击了利用新闻采访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人员及新闻单位或新闻机构。
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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