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副厅长夏晓中介绍2014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来源: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4-07-30 11:21
2014年7月3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省财政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夏晓中发布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各位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在此,我首先代表陕西省财政厅,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陕西财政事业的关注、支持和宣传,表示诚挚的谢意!下面,我就今年上半年陕西财政预算执行和深化改革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以介绍。
一、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三大区域全面增长
今年以来,面对能源价格持续下跌、“营改增”等结构性减收效应集中体现等诸多困难和压力,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加强分析预判,坚持依法征管,应收尽收。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1-6月份,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954.21亿元,占年度预算的51.26%,增长13.17%,高于全国地方财政收入增幅2个百分点;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1640.03亿元,占年度预算的51.36%,增长10.02%。全省地方财政收入、财政总收入都实现了时间、任务过半的目标。从三大区域看,关中地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5.37%,陕南地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1.87%,陕北地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76%,市区收入实现全面增长。
二、支出进度全国第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比最大
今年以来,省财政狠抓财政支出管理,把保障重点支出、提高支出进度,作为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上半年,全省财政支出完成1900.62亿元,占支出调整预算的50.53%,增长10.06%,支出进度居全国第一。住房保障支出、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支出增幅较高。从支出结构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比最大,占全省财政支出的16.04%;教育支出位居第二,占全省财政支出的15.8%。
三、打好“组合拳”,全力支持稳增长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提质增效,支持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大力培育新的支柱产业。争取中央地方债券资金137亿元,比上年增加17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重点水利工程和公路建设。拨付交通运输资金252.8亿元,支持我省公路建设。安排工业转型升级资金3.45亿元,带动企业自筹资金253.4亿元、银行贷款193.4亿元,重点支持纺织、食品等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支持电子信息、光伏、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做大。安排6.03亿元用于小城镇建设,其中35个省级重点示范镇每镇1000万元、31个旅游文化名镇每镇500万元。
二是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及停征26项涉煤企业收费,上半年共减免税费122亿元。
三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省财政安排5亿元设立了首只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采取参股创业投资基金、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方式,引导各方面资金,支持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我省成为继江苏、北京之后全国第3个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省份。完善担保体系建设,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2014年共安排资金6300万元,支持46家担保机构为1.8万户企业进行担保,新增担保额115.28亿元。
四、坚持“两个80%”,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财政增收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坚持全省新增财力的80%投向民生领域,民生支出完成1523.56亿元,占到财政支出的80.2%,增长10.23%。保障性住房、陕南移民搬迁、科技、医疗卫生、农林水、城乡社区事务等民生支出均保持较快增长,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五、加大“三农”投入,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一是省财政拨付资金54.15亿元,支持粮食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二是拨付资金11.72亿元,支持引汉济渭、渭河综合整治、汉江综合治理、泾河东庄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三是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入3.9亿元,支持全省10个整镇连片现代粮食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目前完成85%的项目计划投资任务。四是预拨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38亿元,支持小麦、玉米、苹果、核桃等政策性农业保险。五是通过“一卡通”,给城乡群众发放粮食综合补贴、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费、失独家庭补助等惠民补贴资金43.49亿元。
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大力推进预算公开全覆盖。目前,省本级和10个市本级、70个县区已经全面公开了部门预算。到今年年底,所有市县将全部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二是严格控制“三公”支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今年在安排年初预算时,省级一般性支出压缩5%、“三公”经费压缩10%,节约的资金全部安排用于支持实施治霾、减排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支出。从上半年执行情况看,全省“三公”支出10.71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5.57%,节约资金3.68亿。省级“三公”经费1.17亿元,下降 36.6%,其中:因公出国费用847万元,下降43.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97万元,下降27.36%;公务接待3102万元,下降50.63%。
三是“营改增”试点整体运行情况良好。继去年8月1日实施交通运输(不含铁路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后,我省今年1月1日将试点范围扩大到铁路运输和邮政业,从6月1日起,电信业也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62868户, 9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累计减税11.1亿元。
四是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报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在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中介技术服务、其他公共服务五大类领域275项事务性管理服务事项中,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五是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将神木、府谷纳入财政“省管县”体制范围,财政省管县扩大到31个县。指导、督促各有关市县进一步完善对35个重点镇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建立对31个旅游名镇的财政管理体制,为重点镇和旅游名镇加快发展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了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办法,研究建立了农业人口市民化与均衡性转移支付挂钩机制,加大财政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六是加强地方债务管理。研究草拟了《陕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围绕“怎么借”、“怎么管”、“怎么还”的问题,对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做了具体规定。待进一步修改完善,报省政府审定后下发执行。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坚定信心,锐意进取,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收入组织力度,确保完成全年收入预算;落实好各项结构性税费减免政策,全力支持稳增长;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经济转型升级、“三农”、民生等重点支出保障力度;把握重点,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努力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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