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释放优质产能,优化我省煤炭产业结构,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十四五”期间煤矿引导退出激励政策〉的通知》(陕发改能煤炭〔2021〕1562号),现将陕西省2025年第二批拟关闭煤矿名单予以公示。
一、关闭煤矿名单
序号 | 矿井名称 | 生产能力(万吨/年) |
1 | 神木市麻家塔乡贺地山红岩煤矿 | 120 |
2 | 府谷县红草沟煤矿有限公司 | 45 |
二、有关要求
1.关闭煤矿按煤矿隶属关系由煤矿所在地的市、县(区)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关闭煤矿要达到《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2.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关闭煤矿必须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各有关部门据此吊(注)销关闭煤矿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许可证等证照,并停止供给生产用电。
3.关闭工作完成并经县(区)、市政府逐级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关闭煤矿相关资料、关闭情况和验收结果报省发展改革委。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8909188206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