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3年引导退出关闭煤矿、自愿退出关闭石煤矿名单公示
来源: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3-11-24 10:17
为进一步释放优质产能,优化我省煤炭产业结构,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十四五”期间煤矿引导退出激励政策〉的通知》(陕发改能煤炭〔2021〕1562号),现将陕西省2023年拟关闭煤矿、石煤矿名单予以公示。
一、关闭退出煤矿、石煤矿名单
序号 | 矿井名称 | 生产能力(万吨/年) |
1 | 旬邑县席家山煤矿 | 30 |
2 | 澄城县石家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兼并重组退出) | 5 |
3 | 镇巴县简池煤矿 | 30 |
4 | 神木市永兴乡柳沟村联办煤矿 | 45 |
5 | 平利县朝阳坪石煤矿 | 3 |
6 | 平利县八仙石煤矿 | 3 |
二、有关要求
1.关闭煤矿按煤矿隶属关系由煤矿所在地的市、县(区)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关闭煤矿要达到《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2.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关闭煤矿必须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各有关部门据此吊(注)销关闭煤矿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许可证等证照,并停止供给生产用电。
3.关闭工作完成后,经县、市政府逐级验收合格后报送验收结果。关闭煤矿经省级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财政奖补,进行产能指标交易。
4.请各有关市、县政府将2023年关闭煤矿相关资料、关闭情况和验收结果于12月底前报省发展改革委。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8602926206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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