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0年第一批引导退出关闭煤矿名单公示
来源: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0-03-02 16:29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省政府2019年10月14日召开的《关于落实煤炭工业保安全,推进渭南市中小煤矿关闭退出有关问题会议》(2019年第67次会议纪要)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对我省2020年第一批引导退出关闭煤矿名单予以公示。
一、关闭退出煤矿名单
煤矿名称 退出产能(万吨/年)
渭南市白水县林皋煤矿 21
渭南市蒲城县高阳镇煤矿 30
渭南市白水县城关镇上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45
渭南市白水县高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45
渭南市澄城县群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45
韩城市桑树坪镇石窑塔煤矿 30
韩城市王峰乡新星煤矿 30
二、有关要求
1、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引导退出煤矿关闭工作,按煤矿隶属关系由煤矿所在市、县(区)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2、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关闭煤矿必须停止一切生产活动,由各市、县(区)政府负责,按照《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要求,逐矿进行验收。
3、请各有关部门据此吊(注)销关闭煤矿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许可证等证照,并停止供给生产用电。
4、各有关市、县政府要将2020年引导退出煤矿关闭情况、验收结果及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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