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引导退出关闭煤矿名单公示
来源: 陕西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11-10 09:29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精神及我省与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部际联系会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对我省2017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引导退出的延安车村等5处实施关闭的煤矿予以公示。
一、引导退出关闭煤矿名单
1. 延安市黄陵县车村煤矿,退出产能30万吨。
2. 延安市黄陵县腾达煤矿,退出产能15万吨。
3. 榆林市榆阳区六敦煤矿,退出产能45万吨。
4. 安康市岚皋县大道镇东坪煤矿,退出产能3万吨。
5. 安康市紫阳县塘么子沟煤矿,退出产能3万吨。
二、有关要求
1. 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引导退出煤矿关闭工作,按煤矿隶属关系由煤矿所在市、县(区)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2. 请各有关部门据此立即吊(注)销关闭煤矿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许可证,并停止供给生产用电。
3. 自公布之日起,关闭煤矿必须停止一切生产活动,由各市、县(区)政府负责,按照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和相关复查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7〕598号)要求的验收标准,逐矿进行验收。
4. 各有关市、县政府要将2017年引导退出煤矿关闭情况、验收结果及时报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63913068
陕西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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