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考核验收细则(试行)》规定,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考核验收,未央区、阎良区、千阳县、眉县、彬县、蒲城县、宜君县、黄龙县、佛坪县、镇坪县、柞水县、杨陵区达到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各项指标,现予公示。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29日-2016年1月29日下午18:00。
受理处室:食品安全协调应急处
通信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56号 邮编:710065
受理电话:(029)62288174 62288062
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