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总河湖长、省副总河湖长、省级河湖长及联系督办单位的公告
来源: 陕西省河长制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12-29 14:56
按照《陕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关于实施湖长制的意见》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工作变动情况,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省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省级河湖长及联系督办单位、省河长制办公室名单公告如下。
一、省总河湖长
总河湖长:赵一德 省委书记
赵 刚 省委副书记、省长
二、省副总河湖长
副总河湖长:窦敬丽 副省长
三、省级河湖长
1.省级河长
渭河省级河长:赵一德 省委书记
汉江省级河长:赵 刚 省委副书记、省长
丹江省级河长:王 晓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渭河西安段省级河长:方红卫 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
延河省级河长:蒿慧杰 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
黄河陕西段兼泾河省级河长:窦敬丽 副省长
北洛河省级河长:王海鹏 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
2.省级湖长
昆明池省级湖长:方红卫 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
红碱淖省级湖长:窦敬丽 副省长
四、联系督办单位
渭河省级河长:省水利厅
汉江省级河长:省财政厅
丹江省级河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渭河西安段省级河长、昆明池省级湖长:省林业局
延河省级河长:省交通运输厅
泾河省级河长:省发展和改革委
黄河陕西段省级河长、红碱淖省级湖长:省自然资源厅
北洛河省级河长:省生态环境厅
五、省河长制办公室
省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办公室主任由省水利厅厅长郑维国担任,副主任由省水利厅副厅长党德才、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金东担任。
陕西省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