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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7年8月4日,省决咨委以陕咨字〔2017〕24号文向省委、省政府报出课题报告《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调研报告》。以下为摘要,报告全文将适时在本网站更新,如省决策咨询委员有全文需要或其他问题,请和省决咨委办公室信息联络处联系。
省委、省政府: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在北京、陕西等十三个省、市、自治区进行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2017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对两年来开展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自7月1日正式在全国铺开。为了总结经验,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在我省深入开展,根据省检察院的建议,省决咨委组成课题组,对我省检察机关两年来的试点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总结,并对由试点转入常态化条件下,如何推动我省公益诉讼工作稳步发展提出建议。现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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