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9号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垃圾处理方式转型升级问题的意见建议
来源: 办公室   日期: 2015-12-30 09:06:21

 

陕咨字[2015]29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垃圾处理方式转型升级问题的意见建议

 

省委、省政府: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人口向城市集中,城市生活垃圾激增。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统计,我国城市垃圾年产生量已超过1.5亿吨,并且以每年8%-10%的速度增长。目前,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累积堆存已达70多亿吨,占地约80多万亩。全国688座城市有三分之二已陷入垃圾包围之中,且有四分之一城市已没有合适场所堆放垃圾。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垃圾包围城市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每年因垃圾造成的资源损失已高达250亿元至300亿元。从我省看,仅城镇生活垃圾去年就已上升至741.7万吨,主要靠单一的卫生填埋法处理,与我省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在全国的地位极不相称,“垃圾围城”已同样困扰着我省城镇绿色转型与健康发展。重视垃圾处理转型升级,改进处理方法,提高处理水平,增强处理能力,为三个陕西建设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极其现实而紧迫的任务。为此,省决咨委今年组织专家就加快推进我省垃圾处理转型升级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意见和建议报告如下:

一、 国内外垃圾处理的发展趋势

1卫生填埋法。垃圾卫生填埋处理一般来讲,投资和运行费用较低,所以卫生填埋已成为近百年来国内外广泛采用的垃圾最终处理手段。我国填埋处理所占比例已达61.4%在城市化发展越来越快的今天,填埋场的选址正在变得越来越困难,卫生填埋处理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而且填埋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渗滤液、恶臭和垃圾飘尘,这些物质又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同时,垃圾填埋场产生的甲烷、氮氧化物、氨气、硫化氢等废气,如不及时有效处理还会发生爆炸事故。因此,近一、二十年来,发达国家已开始通过持续技术创新,通过资源化利用逐步取代填埋方式。

2焚烧法。在国外,整个垃圾的焚烧处理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已有上百年历史。第一阶段,简单焚烧与简单填埋同时进行;第二阶段清洁焚烧;第三阶段,通过政府立法要求垃圾在焚烧前进行预处理。由于焚烧法处理量大、速度快、占地面积小,是生活垃圾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有效处理方式。在日本、瑞士、比利时、丹麦、法国、卢森堡、瑞典、新加坡等国焚烧处理的垃圾量已接近或超过填埋。

目前焚烧也已成为我国垃圾处理的一个重要方向。我国从1985年引进焚烧垃圾发电开始,到现在已有了长足发展。截止2013年底,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比例已达21.0%,投运的垃圾发电厂已有168家,处理垃圾能力已达15.5万吨,垃圾发电的总装机已达320万千瓦。预计到2015年底,投产和在建的生活垃圾焚发电有望超过300座,年处置生活垃圾能力可达1亿吨,占我国垃圾处理的半壁江山。我省陕鼓集团目前正在研究垃圾发电的“分布式能源混合工质高参数发电一体化装置”,力求将现有分布式垃圾发电装置提升到超临界和超超临界发电水平,使垃圾发电的效率得到新的提升。

3、水泥窑炉协同焚烧法。发达国家水泥窑炉协同处理技术正逐渐成为生活垃圾处理的新视点。协同处理技术可使同一个水泥窑炉同时焚烧处置多种固废和生活垃圾,既可实现垃圾资源效用的最大化,又能消除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而且还能为水泥生产提供廉价原料和燃料,因此,该技术已在发达国家得到广泛应用。近十多年来,我国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已成功开发出水泥窑炉协同处理垃圾技术。我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从1998年开始,组织力量对“水泥窑炉安全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项目”进行技术开发,在汲取国内外已有经验基础上,经过系统集成研究,已开发成功专用垃圾预处理技术与装置,先将垃圾分成金属、渗滤液、可燃物和不可燃物四类,将金属分类回收,渗滤液特殊处理,可燃物和不可燃物作为水泥生产的替代燃料和原料送窑炉焚烧。这样,既提高了垃圾处理效率又可根据拟建项目所在地的生活垃圾特性和水泥生产线的分布及运行状况,灵活采用“1+N”运营模式,即设置1个生活垃圾预处理厂(一般选在有现垃圾填埋场旁边),将预处理后的可燃类有机垃圾、不可燃类固体垃圾送至N条水泥生产线进行焚烧,这样既可大量处理城市和城镇形成的各种垃圾,又可有效降低水泥生产成本。水泥窑炉燃烧的炉内温度高达900以上,垃圾入炉燃烧气化时间可达4秒以上(焚烧发电是2),这样,垃圾气化炉焚烧过程中产生的二英,就可以在炉中完全分解,再与分布在水泥中的高温、高细度、高浓度、高吸附性、高均匀性碱性物料充分接触,还可有利于吸收氯离子,控制氯源,避免二英类物质的二次生成。利用垃圾焚烧生产水泥处理垃圾,一次性投资和运行成本低于垃圾发电。利用这项技术已在安徽、贵州、甘肃等10个省、区建成20多个垃圾处理示范项目。

4堆肥法(综合处理法)。根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报告,2012年在设区的城市中,已建成堆肥法处理垃圾设施23座,日处理垃圾能力1.27万吨,年处理量垃圾393万吨。目前,由于对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堆肥)设施的实际运行效果还缺乏有效监管,致使一些处理设施建成后并没有运行,只是减少了一些垃圾水份,然后大部分仍须运到垃圾填埋场甚至是堆放场堆放。从运行效果看,此项技术并未起到处理垃圾、减少污染的作用,还增加了垃圾处理成本。此外,堆肥场挥发的带有恶臭的有害气体和渗滤液一般都无法得到有效处理,还会造成二次污染。

二、 我省垃圾处理现状

一是以卫生填埋为主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能力有了显著提高。2006年以来全省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投资58.7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5.8亿元,共建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91座,年卫生填埋生活垃圾685.03万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率由“十五”末的38%提高到现在的近92%。目前除杨凌、户县、蓝田、乾县、佳县等5个县外,其余各市县都建成了垃圾卫生填埋场。

二是垃圾大分流处理机制初步形成。城市垃圾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厨余垃圾等分类处理已开始推进。建筑垃圾除填埋外,还有不少已用于堆山造景、筑路和再生回用,西安建有三个建筑垃圾再生厂,再生利用率已达30%。县城以上的医疗垃圾已基本做到由市一级统一负责集中无害化处理,餐余垃圾主要由私人单位回收,现已开始在全省建立综合回收试点。

三是生活垃圾分类有了好的典型。居民、街道公共场所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的部分,在经过“居民、拾荒者、环卫工人”三个环节的筛选进行回收利用的基础上,在我省已有企业和环保组织,开始对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回收利用的范例。例如,铜川市对城市生活垃圾,建立从家庭社区开始,由政府推动、企业承办、市场调节、全民参与的城市可用废弃物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体系。经过筛选和科学论证,由铜川安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在全市四区一县的街道、乡镇、社区设立七个可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和200余个固定回收点,配备了300多辆流动回收车,统一回收城市家庭的可用废弃物。回收方式灵活多样,即可支付现金,又可以物换物兑换日常生活用品。居民既可到回收点交售,又可电话预约上门服务,从源头将可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分类回收,再运到加工基地进行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陕西青年与环境互助网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合作,在莲湖区青年路一社区建设了首个“绿色社区”项目,足不出户就可实现网上回收废旧纺织品、废旧电池、废旧手机、废旧玻璃等低值生活废弃物。借助互联网建立城市废物分类回收体系,把各社区回收站点用移动互联网连接,居民通过手机预约,就会有专人上门服务,足不出户便可完成垃圾回收。

四是我省垃圾处理模式和资源化利用已开始起步。一是目前全省已建成4座生活垃圾生产有机肥项目;二是咸阳市政府2006年通过招商引资,采取BOO模式,(由行政许可的无期限私人投资运营公共产品生产项目或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投资7亿多元建设日处理1500吨城市生活垃圾的焚烧发电项目。项目于20148月建成,今年5月取得环保厅试生产批复。运行后可年处理生活垃圾50多万吨,发电1.5亿度,节约标煤6万吨。但因部分群众担心影响周边环境阻挠项目生产,目前还尚未投产;三是尧柏特种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西安尧柏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在蓝田水泥厂利用水泥窑炉协同处理西安市污水公司市政污泥和三星(中国)半导体有限公司的危废污泥,为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开辟了新途径。

五是农村垃圾分类回收集中处理体系建设的推进,正在改变全省乡村环境面貌。全省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镇建设,在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已将垃圾分类收集、上运和集中处理列为重点之一。在垃圾专项治理中,彬县、武功、凤县、眉县等实行城乡统筹、整村推进模式,形成了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机制,使农村垃圾得到了较好处置,改变了乡村环境面貌,解决了乡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

三、 我省垃圾处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省在垃圾处置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全球和国家整体绿色转型的发展趋势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中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建设美丽陕西、美丽乡村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发达省区相比,在逐步减少填埋、解决垃圾围城、最终实现全部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1、对创新垃圾处理方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城乡生活垃圾与日俱增,“垃圾围城、围镇、围村”问题日益突出,有些地方的垃圾连简单的填埋都做不到,垃圾乱堆乱倒,路边、河边、沟边、渠边随处可见,一遇洪水就被冲入河中污染水体。在一些乡村“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我省城市周边不少垃圾填埋场已接近使用年限,加之一些新建垃圾填埋场设计时对垃圾增量估计不足,往往不到运行年限就要转址新建,而规划建设新的垃圾填埋场,因占地、二次污染和当地原住居民反对,选址越来越困难。大中小城市垃圾填埋场围城、污染地下水源、占用耕地、影响周边环境等问题已成为当前中国城市绿色转型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最大制约。全面构建从家庭开始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和激励机制,在系统集成利用全球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先进技术支撑下,着力推进我省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已成为我省“十三五”城市和城乡绿色转型的重大历史课题,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垃圾处理体制不顺,多头管理,责任分散,难以协调;市场运作机制不活,政策措施不健全,致使垃圾处理方式整体落后,处理手段单一,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占比过低。

2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现行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主要涉及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管理,而对从家庭开始的源头性垃圾分类回收体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减量化生产机制并未上升到立法层面。目前,我省尚无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立法,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家庭、居民个人自觉履行垃圾分类义务和资源化利用缺乏强有力的法律约束,致使我省上下垃圾分类回收自觉性不强,资源化利用率不高。

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滞后,分类目标不明确,清运设施不配套,分类效果不理想。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对垃圾分类“宣传意义”大于“实际效果”,实际收效甚微。没有建立起完备的垃圾分类回收系统,走在街头可以看到,大多数垃圾桶都标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分类标识但实际这些设施根本没有发挥分类作用。一方面是市民的分类意识不强,垃圾箱里的垃圾没有严格分类;另一方面环卫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环卫部门在清运垃圾时没有实行垃圾分类集输和转运,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仍然混装运输进入填埋场,没有起到分类的应有作用。

4、观念滞后,处理方法单一,资源化利用率极低。目前我省生活垃圾采用填埋方式处理占到总量的92%,高于全国30.6个百分点。从历史看,是成绩;从发展看,又是制约城市清洁发展、绿色发展的瓶颈。既使传统的卫生填埋,在不少县,填埋场建设还不规范,防渗处理质量差,特别使一些建设较早填埋场,渗滤液没有规范处理,造成周边地下水污染。目前,全省仅建成4个垃圾生化制肥项目。在咸阳新建的垃圾发电厂还不能正常运行。在垃圾焚烧发电和水泥窑炉协同处理方面还落后于甘肃和青海。

5、财政投入不足,社会资金参与不多,建设水平低,管理粗放。全省各市、区、县环卫经费财政预算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装备配备整体不足,运行经费缺口大,不仅使传统处理方式的垃圾填埋场,长期处于低水平运行和粗放式管理状态,而且少量资源化利用企业仅靠在埋填场人工作业分选可用废弃物与可资源化利用垃圾,大大增加了资源化利用的成本,再加之政府对垃圾资源化利用缺乏补贴机制,已建成的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与污水处理企业一样,均基本无利可图,对未来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形成了负激励。目前,全省约有三分之一的填埋场没有称重计量设施,防止污染扩散的监测井数量严重不足,综合监测流于形式;有近二分之一的填埋场渗滤液采用回喷蒸发的落后工艺,加剧了垃圾场周围的环境污染;有三分之二的填埋场作业机械配置不到位,影响垃圾堆体的稳定,缩短了垃圾场的使用年限。另外,我省垃圾收费低,居民按人收费为每月2元,按户每月6元,远低于广东省每户每月18元,重庆市每户每月8元的标准,且拒交拖欠问题突出,2013年全省收缴率仅为37.3%

四、对我省垃圾处理方式转型升级的五点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进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小康社会全面不全面,环境质量是关键”。而垃圾处理,是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内容,一般来说,是公共事业类和公益性产品生产项目,属于由政府应该向社会和公民提供的公共服务的范畴。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事关民生和公共利益,是城市管理、城市品质改善、城市绿色转型和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创新公共服务、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生活环境的一项重要职责。“十二五”省委、省政府面对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而出现的“雾霾罩城、污水绕城、垃圾围城、汽车堵城”的突出环境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治水、治霾、治堵”,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三五”我省应顺应绿色转型、绿色发展的大趋势与新常态,进一步提高对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垃圾围城的严重性、垃圾处理方式转型紧迫性的认识,下决心继续采用“十二五”“治水、治气”的大手笔,集中各方资源解决“垃圾围城”问题,要把解决好城乡垃圾问题提高到践行生态文明、强化环境保护、建设“三个陕西”的高度,来统一各级干部的思想,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十三五”应进一步与时俱进,科学制定垃圾处理专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围绕增强垃圾处理能力,改进处理方法,提高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整体水平,抓住关键环节,加强立法,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转型步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为此,建议“十三五”我省应从政府层面,在全社会掀起一场“垃圾革命”,利用各种形式,从多方面、多层次宣传引导,全面提高公民的环保素养。从学校教育和娃娃抓起,让孩子从小就懂得树立“分类产生价值、垃圾变成资源”和“没有无用的物品,只有放错地方的资源”这两大低碳环保新理念。要让每一个家庭和居民都认识到,垃圾处理与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与生活息息相关,自己即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又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只有从我做起才能减少污染、保护自己,积极投身到垃圾分类,减少浪费、物尽其用、尽量回收利用的行列之中,支持政府运用现代技术加快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重大项目建设。开展“居民走进垃圾焚烧厂、垃圾发电厂”等资源化利用企业的活动,加强垃圾焚烧等资源化利用企业和媒体、公众的互动交流,消除公众对垃圾焚烧等资源化利用项目的误解和恐惧心理,解决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选址难问题,推动周边居民从“邻避”到“邻近”、“邻亲”的转变,为垃圾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加快立法,依法强制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化、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借鉴广东、北京、深圳等地经验,尽快制定《陕西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条例》,通过法律保障,强化管理,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我省垃圾的减量化、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处理行为。建立“避免产生-分类回收-有效利用-无害处理”的垃圾管理新模式,切实做好垃圾这座“城市矿产资源”开发的大文章,最大限度实现垃圾资源化。要依法严格限制一次性物品的使用,规范产品包装行为,减少过度包装,改进产品包装设计,支持通过回收产品包装物实现对现有包装重复使用,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支持和鼓励所有企业建立对废旧工业品和工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与再利用再制造体系。积极推行净菜进城,降低生活垃圾中易腐有机物比例,实现垃圾减量化,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辖区负责、人人参与,强制推行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开展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借鉴深圳等地的经验,按处理方式进行垃圾分类,将分类收集与分类处理相结合,依靠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分类回收体系,为资源化利用创造条件。拒不分类和乱扔垃圾者,可依法处罚或纳入征信惩戒范围,在违法违规累计到达一定次数后,可依法发布垃圾违规黑名单。“十三五”可借鉴铜川等地的经验,引导动员居民在废弃物产生的源头进行分类。同时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广义“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不断创新垃圾分类收集管理体系、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和公众参与管理体制,利用废旧资源回收公司和物联网,建立在分类收集基础上的分类运输和分类回收利用系统,做到回收和利用相结合。

3、科学引导,优化垃圾处理技术路线选择。要创新思路和理念,逐步实现以填埋为主,向焚烧发电、水泥窑炉协同处理等资源化利用为主导的方式转变。按照源头减量、分类回收、综合利用原则,全面提高我省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高起点大手笔制定好我省垃圾资源化利用“十三五”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建议以焚烧发电和水泥窑炉协同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为主,逐步在我省减少垃圾填埋。在西安等大中城市及水泥厂覆盖不到的城市,可以焚烧发电方式为主;在水泥厂能覆盖到的地方,可以水泥窑炉协同处理为主规划项目,选择符合蓝色焚烧2.0的企业,在科学设计持续赢利模式前提下,采取政府特许的BOOPPP模式加快推进。力争经过“十三五”的努力,使我省垃圾的源头分类回收体系基本建立,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有大幅提升。

据课题组调查,一条日产5000吨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可日处理60万人口城市一天产生的垃圾(约600吨)。这种水泥窑炉协同处理技术,具有很强的垃圾适应性,资源化利用程度很高,可对垃圾“吃干榨尽”,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我省现有日产2500吨以上水泥窑生产线43条,分布在关中陕南八个市区,如果能有效发挥好这些水泥窑炉的作用,可为水泥企业转型升级、城乡绿色发展开辟新的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处理新途径。我省尧柏水泥集团已在蓝田,建成投运了专门用于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西安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和三星电子危废污泥的项目,现正在筹划利用富平水泥厂协同处理富平、阎良、高陵的生活垃圾。省市政府应对这一项目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为此,在继续支持省内水泥企业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同时,建议政府还应支持我省环保产业集团等省内外大集团大企业,抓住机遇、顺势而为,通过引进国内外战略合作者和对拟建项目合作参股等方式,尽快进入我省大型绿色拆解和再利用再制造产业园区建设,在科学设计持续赢利模式基础上,着力规划、投资、建设一批城乡垃圾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城乡废旧工业品和工业废弃物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城乡建筑垃圾和建筑废弃物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城乡废旧家电、家用电子产品、家用品、家饰品、家具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城乡废旧汽车、废旧轮胎、废旧玻璃、废旧塑料、废旧服装和农林废弃物的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目前全国各地围绕广义的“垃圾”资源化利用,在持续技术创新和广泛国际合作推动下,已在全国建立起了一大批诸如报废装备和废旧电子电器、家用电器、汽车的拆解和再制造再利用;废旧轮胎再制造,废轮胎废橡胶生产防水材料、弹性地板、设施农业用滴渗灌管材、裂解生产成品油和炭黑、生产再生胶粉等;废旧服装生产再生纤维、石油钻井优质泥浆添加剂等;废塑料炼油、废聚酯瓶生产高端聚酯涂料添加剂、太空绵材料;厨余垃圾工业化压滤、油水分离、渣饼灭菌生产高蛋白饲料添加剂、生物柴油、硬脂酸及其盐类产品(涂料工业大量使用)等。由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和废旧工业用品、建筑用品、生活用品、农林废物等构成的广义“垃圾”,种类复杂、体系庞杂,可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国内各地、各大学院所和世界各国都在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为广义“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提供技术支撑。为此,“十三五”我省应高度重视依靠这些广义的“垃圾”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我省城市和乡村的绿色转型,在“追赶超越”中率先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作出示范,为做大做强我省环保产业,打造新舞台,开辟新领域,形成新常态下全省发展新的增长点。

4、城乡统筹,一体化处理乡村垃圾,着力改善乡村生活环境。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将农村垃圾处理纳入城乡一体化考虑,防止污染下乡。应进一步明确垃圾处理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制定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规划,对农村家庭环境卫生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模式,科学设计和合理布局乡村垃圾收集设施,扎实推进乡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要积极支持推广上海经验,冲破垃圾处理上的“城市思维”,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分类回收和源头减量新举措,依靠技术创新和配备先进的处理装备,推进有机垃圾就近生产有机肥料,就近“沤肥还田”。建议建立农村垃圾治理和乡村环境长效保洁机制,建立企业化运作的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推动农村环境治理市场化。建立农村垃圾治理考评机制,完善考评方法,把垃圾处理作为对乡村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

5、政府支持、政策引导,强化监管,市场化运作,促进垃圾处理方式转型和环保产业发展。

2013年以来,国务院连续出台多个文件,鼓励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投融资体制,支持采用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的PPP模式,全面加快城市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我省应顺时应势,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采取PPPBOOBOT等多种方式,按照“政府支持、政策激励、企业主导、强化监管”的思路,广泛吸引民外资和社会资本投资垃圾处理项目,既减轻财政压力,又提高投资效率。

第一,对全省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应按照陕建发[2015]154号“关于开展污泥处置设施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享受同等政策,由省级财政给予不同类型的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一次性投资补贴。第二,由省市政府建立污泥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发挥公共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以引导和鼓励民外资和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第三,科学设立城市家庭垃圾收费标准和困难家庭减免条件,进一步修改完善我省城市垃圾收费管理办法,通过价格杠杆促进我省以城市为主的垃圾减量化和分类回收与资源化利用。从支农惠农政策出发,对农村垃圾回收、清理、运输、处理等产生的费用,应继续由各级政府承担。第四,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示范项目获得社会平均投资利润率为标准,科学确定垃圾处理政府补贴标准,以保护投资者的积极性,确保资源化利用企业和设施健康持续正常运营。第五,对垃圾处理企业所用的气化炉、焚烧炉、破碎机等各类资源化利用专用设备,按《环保节能专用设备》应让生产企业享受10%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第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发的《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规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水泥窑炉协同处理垃圾等资源化利用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七,应围绕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创新,通过设立一定的政府性引导资金和相应的技术创新风投基金给予支持。

 

课题组顾问:陈再生

课题组组长:王新荣

课题副组长:蔡理让

课题组成员:苗均全  高新华  张兴先

  王益辉  方贤有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