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4号 创新能源与金融结合路径 促进我省能源经济发展
来源: 办公室   日期: 2015-12-30 08:33:38

 

 

陕咨字[2015]14    

创新能源与金融结合路径 促进我省能源经济发展

 

省委、省政府:

能源是我省一大优势。如何通过能源与金融的有机结合,将能源优势更好地发挥出来,对推动我省以能源经济为主导的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当前,面对我省能源经济发展的新问题,能源与金融的结合应从传统的能源依靠金融,转变为二者相互支持、融为一体的新型发展模式。这已被国际能源金融发展的成功先例所证明。本报告立足我省资源禀赋优势,围绕如何进一步促进能源与金融深度结合发展的问题展开研究,提出能源与金融结合发展的新路径和相应的政策体系,以期使我省能源金融发展走出新路子,助力我省能源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我省能源与金融相互支持取得初步成效

一般意义上,能源与金融的结合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为金融通过信贷等手段支持能源产业的发展,一方面表现为通过期货、资产证券化等新型金融手段实现能源资本化来促进能源产业的发展。当前,我省的能源金融发展还主要以金融支持能源产业发展的方式为主。

近年,我省能源经济发展快速,能源产业作为陕西的支柱产业在陕西经济发展中具有极为特殊的重要性。2014年,我省能源化工业占规模以上工业61.2%。我省煤炭累计探明储量1700亿吨,居全国第三位;石油累计探明地质储量19亿吨,居全国第五位;天然气累计探明地质储量1.2万亿立方米,居全国第三位。近十年来,我省能源经济取得了迅猛发展,金融支持无疑起到了关键作用。这种支持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对能源发展起到了主体支持作用

几大能源集团积极开展并深化银企合作,被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列为总行级战略客户,几大能源集团累计获得银行授信约7000亿元。尽管随着金融产业发展趋于多元化,直接融资渠道以及各种新型金融手段和融资工具的快速发展,我省能源产业的发展已经逐渐从依靠传统的银行信贷向多元化融资渠道转变,间接融资渠道特别是银行信贷在能源类企业总融资额中的占比逐渐下降,但是和多家大银行的信贷合作依然是我省能源企业资金最基础最稳定的融资渠道。

(二)以新型金融工具为主的融资选择对能源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几大能源集团充分利用债务性直接融资工具,开展了中票、短融、超短融、定向融资工具、私募债等业务。延长石油集团各类投融资工具融资占集团本部融资总额的54.7%,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的该比例为64.4%,陕西能源集团为55.6%。票据融资的综合成本比银行贷款平均低10%15%,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营运费用。

1 陕西能源企业债务性融资工具使用概况

企业名称

超短期融资债券(亿元)

一般短期融资券(亿元)

一般中期票据(亿元)

一般企业债(亿元)

定向融资工具(亿元)

陕西煤业

化工集团

220

260

210

45

70

陕天然气

8

10

6

西部证券

29

10

延长石油

330

210

50

除了债务性融资工具之外,产业基金等新型金融工具的融资选择同样带动了我省能源产业的发展,诸如关天产业基金和延长FFR海外能源基金,进一步完善了“走出去”的体制机制,利用外资壮大业务。其中关天产业基金由省政府牵头、延长石油集团发起成立,是陕西乃至西部地区规模最大的产业基金,总规模500亿元,首期募集资金规模100亿元。20141月,关天基金设立关天国际融资租赁公司,目前已完成首笔售后回租业务,通过海外发债,筹集海外三年期低息资金24亿元。延长KKR海外能源基金由延长石油和美国KKR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共同设立,是我省第一支以境外投资为主的美元基金,首期规模5亿美金,已投10个自然资源类项目和1个对矿权投资企业的私募股权类项目。

(三)以资本市场为主的直接融资渠道对能源发展起到了拓展作用

四大能源集团已成功培育出六家上市公司,并积极筹划集团整体上市,如延长石油集团旗下的兴化股份、延长化建、延长石油国际三个上市公司,陕煤集团旗下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能源集团旗下的陕天然气和西部证券两家上市公司。四大能源集团通过IPO融资123.06亿元,通过增发融资67.83亿元。

2陕西省能源类企业培育的上市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上市日期

股票种类

IPO募资金额(万元)

增发次数

增发募资金额(万元)

陕天然气

2008-08-13

中小板

105900.00

1

97952.10

陕西煤业

2014-01-28

沪市A

400000.00

0

0

陕西黑猫

2014-11-05

沪市A

73800.00

0

0

通源石油

2011-01-13

创业板

86870.00

1(进行中)

16606.79

兴化股份

2007-01-26

中小板

43200.00

2(均失败)

0

延长化建

2000-06-22

沪市A

36864.00

2

63698.24

延长石油

2001-04-19

港股主板

40亿港元

(当前市值)

西部证券

2012-05-03

中小板

174000.00

1(进行中)

500000.00

(四)能源企业积极进军金融产业,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

从国际经验来看,实体产业与金融资本,特别是与银行资本的结合是世界寡头集团企业发展的战略方向。我省几大能源集团在这方面已取得了长足发展。陕煤集团目前已控股3家金融类企业;延长石油集团目前已控股5家金融类企业,截至20148月,金融企业已为延长累计发放流动资金贷款59.2亿元;陕西能源集团目前已控股3家金融类企业。

二、目前我省能源与金融结合力度不够大路径不够宽

尽管几大能源集团在金融与能源相结合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就能源与金融的两种结合方式而言,在传统的金融产业支持能源产业发展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通过期货、资产证券化等新型金融手段实现能源资本化的结合路径方面,我省目前尚处于设想起步阶段,还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具体表现在:

(一)传统金融支持能源产业发展力度不够大

1、能源与金融结合市场化机制不够成熟,行政化配置过多

近年来,我省能源企业融资方式整体结构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在大型能源企业融资方式丰富,不管是金融机构信贷融资、债务性融资和产业基金等传统融资方式,还是股权融资、融资租赁等新型融资工具,均在有条不紊的向前推动,并有力地支持着集团能源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小型、民营能源企业面临贷款难的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只能依靠高利息的民间借贷,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增加了金融风险。同时,这种金融资源与能源产业结合不平衡的问题也突出反映了所有制不平等的发展关系,是行政化配置资源的必然结果。

2、融资结构单一,资金来源渠道有限

目前,我省能源行业资金来源主要依赖银行贷款,其他融资渠道和融资工具的比例较低。如图1所示,在陕西的全社会融资总额中,银行贷款占社会融资总额的56%,委托贷款占17%,企业债券占13%,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仅占2%,信托租赁、产业投资基金以及衍生金融工具等的融资规模很小。相比之下,上海市银行贷款仅占社会融资总额的40%,而北京为32%

1 2013年全国部分省市社会融资规模分布图

3、缺乏专业性、规模化的金融平台

国有金融机构(尤其是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其数量与市场份额占比过大,其他金融机构发展尚不成熟。从金融机构的具体分布情况来看,与上海、北京等发达地区相比,我省缺乏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这样具有较强专业性的金融平台,更缺少针对能源行业等实体产业所设立的专项金融机构;除此之外,我省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远远低于发达地区,这说明金融平台规模小的特点。

3 陕西省与北京、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情况对比

机构类别

陕西

上海

北京

内蒙古

四川

数量(个)

资产

(亿元)

数量(个)

资产(亿元)

数量(个)

资产(亿元)

数量(个)

资产

(亿元)

数量(个)

资产(亿元)

大型商业银行

1896

13051.6

1559

34360

1759

63797

1630

8317

3331

24193

财务公司

6

323.8

16

2550

43

6588

2

42

5

288

信托公司

3

97.2

7

249

3

90

2

43

2

96

合计

1905

13472.6

1582

37159

1805

70475

1634

8402

3338

24477

注:“其他”包含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

4、金融工具创新能力差

由于我省尚未形成多层次、多方位的能源金融市场服务体系,资本市场的功能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尤其是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没有较好的与陕西能源优势紧密结合,没有针对其开发出相应的金融衍生品;对信托、租赁等非银行金融工具的运用较少,金融衍生品的运用尚属空白,至于保险业在能源产业的风险释放功能更是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一方面,金融产品创新不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比如,面对众多中小企业缺乏有效抵押,没有推出新的抵押、担保或联保方式,贷款难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另一方面,现有金融新产品使用率低,使金融新产品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5、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本意识弱,与国际接轨能力差

从国际资本输出规律看,吸引外资与对外直接投资的比例发达国家为1:1.1,发展中国家为1:0.13-0.5,而我国目前这一比例仅为1:0.09,陕西省这一比例更低。如图2所示,与上海相比,我省实际利用外资额当前处于较低的水平,且其外资使用额增长率处于不稳定状态。这种不稳定状态表明,我省能源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处于较为落后的地位,但同时也预示着潜力十分巨大。

2 2007-2013年陕西省与上海市吸收外资情况对比

(二)新型金融手段实现能源资本化路径不够宽

1、西咸新区能源与金融结合发展刚刚起步

西咸新区率先创新能源金融结合发展方式,以建设“能源金贸中心园区”为载体,以陕北丰富的能源资源与西安的金融资源为基础,构建西北能源金融创新平台。与此同时,西咸新区发布了能源金融贸易发展政策白皮书,已全面开展了我省能源金融贸易核心区的建设工作。

然而,西咸新区的金融中心园区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面临诸多的制约因素。这些因素主要包括:一是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园区规划面积虽然有27平方公里,但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依然紧缺;二是园区缺少信贷融资抵押物,同时土地出让融资不足,园区建设面临较大的对外融资困难;三是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中心园区管理办公室没有陕西省政府的相关批复文件,园区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完善,管理权限没有法律保障;四是在园区与西安城区的交通对接上,园区缺少便捷的高速公路出入口;五是省委省政府已出台的支持园区建设的相关政策,截止目前,还没有配套的落实措施。

2、创新型金融手段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规模较小

我国目前共发行124个资产支持证券,其中65%的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为银行贷款,其余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为汽车公司汽车贷款、融资租赁公司租赁租金、城建项目基础设施收费和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贷款等。能源本身的属性注定了能源资产是一种缺乏流动性的资产,如要充分挖掘能源的内在价值,将能源资产进行证券化是一种高效率的创新型金融手段。进行矿产资源的资产证券化实践与陕西产业发展政策和工业强省战略不谋而合,这有利于充分发挥我省资源优势,充分吸引外部资金向陕西省流动。但目前,我省还未出现任何一款资产支持证券化的产品,西部证券和几大能源集团也刚刚开始研究我省矿产资源的资产证券化问题。

此外,金融衍生品是以货币、债券、股票等传统金融产品为基础,以杠杆性的信用交易为特征的金融产品。能源期货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衍生品,是商品期货中相当重要的一环,不亚于现货市场的影响力,目前较重要的商品有轻原油、重原油以及燃油,新兴品种包括二氧化碳排放配额等。截至2013年我国共有六种能源期货产品:甲醇、动力煤、焦炭、焦煤、石油沥青、燃料油,其中甲醇和动力煤在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焦炭和焦煤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石油沥青和燃料油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而陕西作为能源大省,还没有建立起相关能源产品的商品交易所,不利于我省能源产品价格体系的形成。

当前我省拥有的具有代表性的能源产品交易平台只有陕西煤炭交易中心,由陕西煤炭运销集团控股组建。作为西北地区唯一的现代煤炭交易中心,其煤炭交易资源主要以陕煤化集团为基础,以西北五省区及内蒙古为依托,兼顾河南、山西等周边省份,面向国内及国际电力、冶金、建材、化工等煤炭消费市场。但其发展仍然面临较大瓶颈,主要是使用范围较为狭窄,目前仅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及少数零散的煤炭生产商使用该平台,致使平台煤炭交易量较小,网络煤炭交易形不成规模化趋势。

当前,除上述突出问题外,我省能源金融发展还存在着实际利用外资少、能源金融发展较为封闭、高端金融创新人才缺乏且流失严重等问题。

纵观我省能源与金融相结合的发展实践,我们认为,我省积极创新运用能源开发中的各种金融手段,对我省能源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我省能源与金融的结合依然是传统金融手段为主体,新兴金融手段特别是在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品的发展方面,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发展基础相对薄弱;能源与金融结合的平台主要是以四大能源集团为主体,而民营部门则较多依赖高利贷融资,这说明我省能源与金融结合的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

三、创新我省能源与金融结合的基本构想及路径设计

(一)我省能源与金融结合发展的基本构想

20146月,国际能源署在伦敦发布报告称,随着新兴国家对能源的需求量不断扩大,世界各国将需要在2035年以前投入48万亿美元才能满足全球能源需求。据此可以推算,截至2035年,我国将在能源产业领域累计新增投资70.4万亿元人民币。与此同时,中国的能源需求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国际能源署表示,目前,中国在每天的全球能源消耗中占比已达22%,预计未来20年,即使能源使用效率得到提高,中国的能源消耗也将再次出现激增。由此可见,世界能源需求依然处于上升期,能源产业依然是未来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我省能源储量丰富、品质优良,能源产业基础雄厚,金融业态发展趋势良好,交通物流优势明显,具有发展能源经济得天独厚的禀赋优势,是我国规划建设的综合能源接续地,在全国能源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

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构建新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构想,为我国未来的经济安全,尤其是能源安全寻求了一个横贯欧亚的战略大通道。这一战略通道的启动,把我省的能源经济发展无疑推向了一个新的战略高度。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一战略动向,提出了构建我省能源与金融、科技相结合,实现经济发展“金三角”的战略构想。从中可以看出,无论是从国际能源发展趋势还是未来能源需求动向分析,我省在今后相当长的发展时期,能源经济依然是比较优势,也是我省经济发展的重点方向;但在当前面临资源价格下跌、能源经济下滑的严峻形势下,我省能源发展必须加快走上转型升级之路。为此,必须创新能源与金融的最佳结合路径,融通更为雄厚的金融资源来支持这一发展目标。本课题经过调研论证,结合省委、省政府的构想和陕西的比较优势,提出我省能源与金融相结合的基本思路应当为:以省委省政府关于能源金融结合的发展规划为先导,以西咸新区能源金贸中心园区为抓手,以陕北能源基地及四大能源集团的转型升级为突破口,以能源金融化、资本化等金融创新为动力,以专业性、规模化模式为引领的能源金融发展路径,努力把我省建设成全国性的能源开发中心、能源高新技术研发中心、新型能源贸易与金融产品研发中心,努力把我省建成西部能源金融中心”

(二)促进我省能源与金融相结合的路径

通过对世界能源经济发展趋势、世界发达经济体能源金融发展模式的研究,结合国家能源发展政策和我省发展现状,提出能源与金融结合发展的三个具体路径:一是进一步拓宽金融支持能源经济发展的渠道;二是以西咸新区为支点,大力推动能源金融化发展;三是构建专业化、规模化的能源金融市场主体。其中,路径二是我省能源经济实现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路径三是着力于构建与我省能源经济的禀赋优势相匹配的金融市场基础,为更好的发挥路径一和路径二的效用奠定基础。

1、路径一:进一步拓宽金融支持能源经济发展的渠道

1)积极推广利用中票、短融等融资手段

鼓励延长、陕煤、陕能等大型能源企业加强各自的金融板块业务建设,积极拓展银企合作,在现有的监管政策框架下深化金融创新,推广利用中票、短融等新型融资手段来提高能源企业的直接融资比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积极引进海外低成本资金

鼓励延长、陕煤等能源集团在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设立资产管理公司,从香港引进长期稳定、低成本(利率3%-4%)的跨境人民币贷款,极大降低能源企业的融资成本;鼓励企业在境外成立SPV(特殊目的公司),融得国际低成本资金,并通过与国内企业进行业务合作的方式将资金转入国内使用。

3)扩大外资、民资参与范围

鼓励民间资本、外资依法参股国有能源企业;以大型化工项目、新能源项目为依托,积极引进埃克森美孚、壳牌等全球能源巨头企业和财团参与我省的能源深加工、园区项目合作及环境保护,重点提升传统能源深度转化加工技术水平,着力推动能源装备制造、高端合成材料等技术研发和重大项目建设,改善陕北能源开发地区生态环境,积极推进太阳能、风能并网发电和核能等新能源发展,促进陕北能源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2、路径二:以西咸新区为支点,大力推动能源金融化发展

120133月,证监会正式发布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明确了可证券化基础资产的范围。建议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能源金融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先行先试能源领域资源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指导意见需要明确我省能源金融结合发展的方针、路线和中长期总体规划,明确能源开发、研发、交易及能源金融发展的空间布局;特别要在煤炭“两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收益权、矿业权抵押贷款、矿业权等能源相关基础资本的证券化试点工作方面制定出创新性政策。

2)借助“互联网+”,在西咸新区创新能源金融发展模

以西咸新区能源金贸中心园区为平台,引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产业发展要素,推动能源产业、金融产业与互联网的有机结合,助推能源金融化发展,实践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互联网+”的产业发展新模式,努力把西咸新区能源金贸中心园区打造为我省的新型能源金融核心区。

3)设立西部能源交易中心

在西咸新区设立能源交易中心,主要从事能源类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交易。能源期货有利于吸纳社会闲散资金、拓宽投融资渠道、平抑能源价格波动,促进能源经济的稳定发展。目前,国内已经成立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金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等能源期货交易平台。期货交易是我省构建西部能源金融中心的必要市场形态,也是建设丝路经济带新起点的重要举措。

以陕煤交易中心为基础,筹建中国西部能源交易中心。由省政府推动全省煤炭贸易上网,同时增加原油、成品油、液化天然气、沥青、甲醇、乙二醇、电力、兰炭、煤焦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能源矿权、能源矿业抵押权、煤炭“两金”收益权、CO2等交易品种,打造中国西部能源交易中心,通过发展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期货、期权交易,构建能源交易市场主体。目前,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拥有煤炭行业唯一一张第三方支付牌照(互联网支付),具有行业内第三方支付服务的垄断地位。

4)设立专业的能源经济研究平台—中国西部能源金融研究院

创建高水平的专业智库是促进我省能源金融发展的重要保障。设立能源金融研究院既把脉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又洞察区域市场发展动向,以开发性金融理念为导向,深层次、全方位地为西部能源金融产业发展提供战略性发展蓝本。研究团队由全球知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国内著名经济学家,政府智库、各大金融、能源机构研究人员组成。研究院研究领域应包括能源金融理论、区域能源金融发展规划、政策制定、产业分析和能源金融产品设计等。

3、路径三:构建专业化、规模化的能源金融市场主体

1)申请将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总部设在西咸新区

由省政府向国家申请将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总部设在西咸新区。在2011欧亚经济论坛上,中、俄、吉、塔四国代表共同发起了《西安倡议》,倡议主要强调开展能源领域合作,重点开展能源技术合作,培养能源专业人才等。我省应积极借助国际化的多边合作平台,构建我省能源金融发展与国际交流合作的直联机制,通过我省技术先进的炼油、煤炭采掘、兰炭生产、煤化工生产和能源化工装备制造、能源化工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优势产能国际合作,让我省更多能源化工领域的优势产能与国际市场对接,为更好的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搭建高速通道。

2)由省政府牵头筹建中国西部能源开发银行

由省政府牵头,地方政府、大型能源集团为股东,共同出资,组建中国西部能源开发银行。首先,能源开发银行是构建大规模、长期限、低成本融资通道的有力保障;其次,通过专业化银行专注于能源金融产品研发,以满足能源金融化的发展需求;最后,能源开发银行可以支持国家能源战略储备体系的构建,为国家石油、煤炭、天然气等能源战略储备提供保障。

3)由省政府牵头设立能源产业发展基金

由省政府及各地级市牵头,组建多支能源产业发展基金。一方面,产业基金主要用于扶持能源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扶持中小创新型能源企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基金积极参与丝路基金及其他股权基金项目,有利于拓宽我省能源发展的国际合作通道,同时,丝路基金将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合作等提供投融资支持,具有稳定的收益预期,为产业基金获得稳定收益提供保障。

4)设立西部能源融资租赁公司

由我省能源企业组建西部能源融资租赁公司。一方面,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向我省能源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提供设备租赁服务,避免中小企业一次性支付巨额设备资金的困难,有效的降低中小企业的资金流转压力;另一方面,融资租赁公司能为我省能源装备制造商开拓国际市场,进行跨境租赁搭建业务平台,扩大我省能源服务的出口通道。

四、构建能源与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

(一)制定促进能源金融发展的优惠政策

为更好的服务我省能源产业发展,鼓励金融发展与创新,建议制订以下优惠政策:

1、财税奖励政策

对能源产业资源、资产证券化融资给予一次性财政奖励。对开展煤炭“两金”收益权证券化、矿业权抵押贷款证券化、矿业权资产证券化等资源资产证券化的融资项目,省财政将根据募资总额及募资期限,给予一次性奖励。

加大中小企业利用中票、短融等直接融资手段的政策扶持。对注册地在陕西的中小能源企业,其利用中票、短融等直接融资方式进行融资的,省财政将综合利用多种财税、金融手段给予支持。

对能源企业引进海外低成本资金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对注册地在陕西的能源企业,申请跨境人民币贷款或在境外通过特殊目的公司(SPV)融资并将资金引入省内使用的,省财政将根据贷款利率、贷款总额及贷款期限,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贷款补贴。

2、其他类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能源类、金融类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享受相关的落户奖励、税收优惠、办公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办公用房补贴、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人员及货物出入境便捷服务;对在陕西从业的能源、金融高端人才,经有关部门认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人才补贴和出入境便捷服务,同时,对人才家属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薪酬、医疗、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个性化、便捷化服务。

(二)促进能源与金融发展的政策保障

制定促进能源产业资源、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的政策措施。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的前提条件。逐步构建市场化的矿业权交易机制,这主要包括完善矿业权评估与定价,健全相关环节的信用担保和评级公证,逐步将矿业权的流转由以政府参与为主的流转方式转变为市场自由交易的流转方式。

进一步优化能源经济发展环境,研究制订促进企业聚集发展的政策措施。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在营造良好投资经营环境中先声夺人;其次,要着力改善全省各地区的基础设施,营造符合能源、金融企业发展要求的良好的外部硬件环境;最后,要做好服务。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合理划分事权,明确责任分工,实行政务公开,从体制上解决办事环节多、效率低的问题。

建议由省政府牵头建立能源金融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各部门联动促进能源金融发展的长效机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在现行的国家关于能源金融发展的制度框架和法律规定范围内,重点围绕能源金融化的具体实施路径等问题展开工作。

研究制定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和主导产品。同时淘汰落后产能,形成配套完善、操作性强的产业政策体系。研究制定能源科技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积极建设研发中心、科技孵化器等。研究制定品牌、商标、技术标准政策,鼓励能源、金融领域的企业积极申报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积极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研制。鼓励举办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论坛、展览会和研讨会等。


 

课题组顾问:卓    李嵩震

课题组组长:冯 

课题组副组长:许兆龙

课题组成员:周亚杰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