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基金 为我省新兴产业发展搭建新的融资平台
来源: 办公室   日期: 2013-12-30 16:38:24

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基金 为我省新兴产业发展搭建新的融资平台

 

省政府:

股权投资基金是21世纪以来资本市场一大创新性的融资方式,对实体经济,特别是新兴产业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推动作用越来越大。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类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

一、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是促进我省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有效途径

我省是科技资源大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很快,已成为实现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力量。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三高一长”的特点:即“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投资周期长”。仅仅依靠自筹资金和财政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发展的资金需求,而银行贷款又比较困难。据了解,去年以来我省登记的科技成果中未被应用或停用的科技成果中,有一半是由于资金不足造成的。

股权投资基金是适应这类中小型科技产业特点的有效融资方式。它的最大优势是:(1)聚集着较多的社会资本。它的资本募集对象都是具有资金实力的机构和个人,如银行、保险、证券、国企、民企、社保机构等,是民间资本流向新兴产业的新通道。(2)投资对象主要是具有高成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尤其偏重以高新科技为基础的新兴产业,其投资不需要抵押和担保。(3)在为被投企业提供相对长期投资(一般在3-5年或更长时期)的同时,也提供包括发展战略、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的筹划、咨询、中介等多项服务。(4)帮助培育企业上市。推动创业板、中小企业板和三板市场的发展。

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当前,我省经济发展进入了快车道,科技实力雄厚,民间资本较多,加之,又有中央赋予的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先行先试的政策,为此,建议我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努力将股权投资基金做强做大,为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新兴产业的加快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二、我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截至2011年末,我省注册登记从事创业投资基金的企业已达323家,注册资本49.50亿元,实收资本38.92亿元。去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一次性拿出300亿元,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支持计划”,每支基金参股5000万元。我省的循环经济高技术、现代能源高技术、生物医药高技术、航空高技术和高端装备高技术等5支创业投资基金获批,数量列西部第一。去年以来,我省新能源、现代农业生物、文化、果业等六支产业投资基金又相继设立,其注册资本和承诺资本合计超过200亿元。2008年我省设立了10亿元的省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截至目前,首期2亿元资金已对外投资1.4亿元,参股设立5支基金,直接投资企业1家,取得了10倍以上放大效应,其中5支基金总规模15.4亿元。另外,省金控集团还参股设立基金7支,西安、杨凌等市也设立了引导基金,并参股设立基金,开展对外投资。同时,一批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如软银投资、弘毅资本、海通证券、东方富海、达晨创投、义禧资本等也在我省落户,参与我省股权投资业。但是,从总体看,我省股权投资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远不适应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①多头管理,协调运行机制不畅。多个部门分管,缺乏权威性指导,企业无所适从。去年,国家发改委发出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我省至今没有出台贯彻意见,多头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②扶持和激励政策措施不够明确,不够有力,不够到位。国内外优秀股权投资机构来我省观望者多,扎根者少;③引导基金(即“母基金”)专业化管理与市场化运作不足。审批环节繁琐、投资引导乏力。省上5支参股基金投资省内企业的投资额仅占总量的1/3多一点;④有关法律、机制不健全。优秀管理团队少、经营不规范、社会认知度低,有些机构面临“募集难、投资难、退出难”的“三难”局面;⑤不少存量基金存在违规经营的问题,甚至承诺高回报,进行非法集资等,潜伏着很大风险。以上这些问题,都亟待认真研究解决。

三、推进我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几点建议

1、尽快出台我省促进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发展的意见。结合省情实际,对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资本募集、投资领域、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备案管理和行业自律等方面提出规范性的指导意见。对股权投资机构的发起、设立、工商注册、登记、备案等方面尽量给予方便。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大中型国企、民企、银行、保险、证券、社保等机构发起或参股设立股权投资机构。省内优质项目资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开放。完善股权、产权交易机制,疏通股权投资业退出渠道,实现其良性循环发展。

2、建立省级统一的股权投资业管理服务中心。明确职责、增强协调、形成合力,树立权威。把管理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搭建各类服务平台,包括股权投资项目库、股权交易、项目评估、法律事务等,为股权投资业提供快捷优质服务。同时,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将我省建成西部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管理、交易、信息和人才培训中心,推进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参与我省产业对接,支持我省新兴产业发展。

3、培育和发挥股权投资业龙头机构的示范带动效应。重点抓好我省引导基金参股的循环经济、高技术等5支创业投资基金和新能源、现代农业生物等6支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必要措施,支持他们加快发展,促其做强做大,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争取有两三家机构在两年内进入全国50强或30强行列。

4、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股权投资机构。把引进国内外知名股权投资机构纳入全省招商引资序列,用好的项目吸引他们来我省植根发展。对落户我省的机构在土地使用、建房、租房等方面给以方便和优惠,并依据注册资本多少分不同档次给予一定奖励。提倡本土股权投资机构与国内外优秀管理团队合作创业,共同发展。

5、进一步完善财税优惠政策。首先应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的政策落实,重点帮助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财税政策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支持股权投资业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包括比照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投资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股权投资由于投资周期长、流动性差,风险性大,应建立必要的风险补偿机制。股权投资交易环节多,在税收征管中,应避免重复征税。

6、改进引导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方式。建议省金融办委托省内一家具有投资经验的创投管理团队作为政府引导基金的管理机构。把引导基金规模由10亿元增加到30亿元,分期分步到位。同时鼓励各市及有条件的县设立一定规模的引导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撬动民间资金聚焦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方式,合作设立专业性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投向专业领域内处于种子期或早期的企业以及省上重点发展的项目。

7、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端专业人才。依托西安交大和西大等高校相关专业,开设股权投资基金高级研修班,为我省培养一批懂得通过股权投资融资的企业家、股权投资的管理专家和投资者。同时,建立高端人才引进机制,不惜重金聘用一批具有真才实学和创新精神的股权投资业专业人才,为提升我省股权投资业发展水平提供智力支撑。

8、把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纳入金融综合改革试点范围。给予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壮大。探索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投资、管理和退出的新机制。总结其“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好经验,在全省推广。

 

课题组顾问:崔林涛  陈嘉桢  徐元恒

课题组组长:蒲小川

课题组副组长:卓    刘卫光   

课题组成员:康晓龙      王海燕  张贵凯

            刘延松  赖俊平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