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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南石煤资源十分丰富应加大综合开发力度
省委、省政府:
陕南是我国重要的石煤成矿区带,石煤资源十分丰富,综合利用效益巨大。近几年来,省决策咨询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此进行了多次深入调研,认为石煤开发利用是国家鼓励类的项目。采取现代科技手段,综合开发利用陕南的石煤资源,符合国家关于资源综合利用,符合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政策,并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对实现陕南突破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现将我们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陕南石煤资源丰富,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一)石煤含有多种金属元素。石煤俗称石炭,是一种低热值、高灰分、高含硫的腐泥无烟煤。伴生有钒、钼、钾、镍、铜、钴、铀等多种金属元素。我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拥有石煤资源的国家之一,主要分布在陕、湘、鄂、川、黔、桂、赣等省区。我省陕南石煤资源丰富,据有关部门资料,储量达15.2亿吨。已经查明,可供开采的储量为52383万吨,其中安康市41383万吨、商洛市6500万吨、汉中市4500万吨。陕南石煤资源总的潜在经济价值达1897.52亿元,其中安康市、为1499.04亿元、商洛市为227.70亿元、汉中市为170.78亿元。
(二)石煤综合利用经济效益巨大。根据省煤业化工集团委托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安康石煤型钒矿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安康市建设石煤综合利用项目,年销售收入可达192850万元,年利税可达69797万元。在商洛市建设石煤综合利用项目,年销售收入可达96425万元,年利税可达33900万元。在汉中市建设石煤综合利用项目,年销售收入可达96425万元,年利税可达34200万元。
以上三个石煤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收入合计可达385700万元,年利税合计可达137897万元。
三个石煤综合利用项目需总投资679566万元,投资回报期(静态)7.97年(含建设期1.5年)。投资利润率为13.12%,投资利税率为17.5%,资本金净利率为62.1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三)开发利用与保护生态环境的矛盾是可以解决的。调查中我们对此作了专门研究,也调研了国内外的类似成功范例。事实证明,只要坚决执行中央“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实施科学有序地开发,采用循环流化床焙烧炉低温焙烧,湿法提钒,回收生产硫酸钾、硫铵、硝铵和余热发电等国内外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将石煤焙烧产生的废气,采用氨法脱除二氧化硫(SO2),使脱硫率达95%以上,用于生产硫铵化肥和化工原料;采用氧化法脱除氮氧化物(NOx),使脱硝率达90%以上,用于生产硝铵化肥和炸药原料。这样的废气资源化利用,可以彻底解决石煤焙烧炉烟气SO2、NOx对环境的影响。废水可采用多级先进处理技术,将高含盐水采用汽提或蒸发技术,回收高纯度水,做到废水零排放。至于废渣,提取回收钾盐后可用作水泥熟料或其他建筑材料。只要坚持走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开发利用路子,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有力的行政监督,是完全可以实现废渣、废水、废气的零排放,实现在开发中保护环境。
二、陕南石煤开发利用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陕南石煤开采利用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至明清时期,已有五、六百年历史。建国后从五十年代起,安康行署就将石煤开采作为基础产业予以优先发展,先后建成大竹园、段家沟、蒿坪、六口、大河、茅坪、八道河、唐磨沟等八个国有石煤矿和200多个集体及民营石煤矿。据1997年统计资料,安康地区共有石煤矿开采企业145家,其中国有石煤矿8家,集体和民营石煤矿137家。总产量约24.8万吨。后经资源整合,2011年全市保留石煤矿67家,年设计总产能为200万吨,年实际生产石煤250万吨,实现工业总产值5亿余元,利税近2亿元。多年来,安康石煤产业为保障当地人民生产、生活,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就业做出了积极贡献。2011年镇坪县石煤工业产值占该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65%,财政收入的53%,已成为镇坪县的支柱产业。
目前,石煤市场销售很旺。安康石煤产量的百分之八十均被湖北、四川、重庆的卡车排队拉走。安康市的几个较大的石煤企业均在加紧扩建。如岚皋县大河镇东坪石煤矿、紫阳县蒿坪双利石煤矿,原来的设计能力均为3万吨,技改扩建后,2015年生产石煤能力将均达到30万吨。增长10倍。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我省开发利用滞后,大量原煤被外省拉走。据我们调查,仅湖北、四川、重庆等省市,每年从我省买走的石煤原矿达200万吨,约占我省石煤产量的80%以上,在陕南许多石煤矿山,鄂、川、渝等省市的大卡车排着长龙在等待装运石煤,运回本省市用于发电,然后回收钒、钾、钼等伴生金属,获得巨大经济效益。而我省长期处于出卖石煤原料的阶段。
(二)由于我省煤炭资源丰富,因此,对陕南石煤资源不甚重视。地质勘查程度较低,据我们这次调查,除镇坪县石煤矿达到地质勘查详查程度外,其余石煤矿地质勘查程度仅为普查、预查和矿点检查,均未达到详查。
(三)企业小型分散,开发方式落后,采矿废石、废渣、尾矿随意堆放,废气、废水、烟尘无序排放,造成环境污染。极需大力整合,进行技术改造。
三、建议我省加大对石煤综合开发利用的力度
目前,石煤综合开发利用技术已经成熟,世界上一些国家已大规模地综合开发利用石煤。我国的湖南、湖北、江西、安徽、贵州等省都已大规模地利用石煤发电,并从焙烧后的石煤中提取硫酸钾及钒、铅、锌、钼、镍、磷、铀等金属和非金属矿产。
我省石煤集中分布在安康、商洛、汉中三市,赋矿层位稳定、资源储藏量大、埋藏较浅,省煤化集团主持研发的综合开发工艺已经成熟,综合开发利用的条件已经具备。
(一)开发技术可行。我国的石煤提钒工艺现在采用循环流化床焙烧炉(CFB),替代传统的回转窖、沸腾炉,低温焙烧,湿法提钒,回收硫酸钾、硫铵、硝铵,大机组,高参数余热发电等国内外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使石煤中钒的提取量由0.42%提高到0.94%,氧化钾的提取量由1.88%提高到3.69%,既满足了提钒焙烧工艺要求,又充分高效利用了石煤的热能资源,具有显著的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和节能环保效果。
(二)技术队伍强。我省是全国煤炭资源大省,有中国煤炭科学院西安分院、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长安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陕西省煤田地质局等众多的煤炭科研单位,有一大批长期从事石煤勘探开发研究的技术人才和在国内外研究石煤的院士、专家,技术力量雄厚。
(三)石煤资源丰富。陕南是我国重要的石煤资源富集区,特别是安康市,全市10个县(区)其中9个县(区)赋存石煤资源,尤其是平利县、岚皋县、镇坪县、汉滨区、紫阳县石煤资源丰富。由于陕南石煤分布地区褶皱、断裂构造很发育,因此,除镇坪县大河石煤矿等少数几个瓦斯含量较高的石煤矿外,均为零瓦斯石煤矿和极低瓦斯石煤矿。据2010年8月省煤田地质局186队对上述五县(区)48个石煤矿资源调查后编写的《安康市石煤矿资源量核查报告》估算,各生产矿井石煤资源量36383万吨,保有资源量36227万吨,发热量一般为3000-4000大卡/kg,最高达6400大卡/kg,若年开发规模400万吨,矿山服务年限可达80年。商洛市的山阳县、丹凤县、洛南县和汉中市的镇巴县、南郑县、宁强县等地也分布有丰富的石煤资源。
(四)水资源充沛。陕南是我省水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水资源总量为314.58亿立方米,占全省的70%,人均拥有水资源量是全国人均水平的1.8倍,是全省人均水平的2.43倍,是关中地区人均水平的9.9倍。在国家南水北调工程中,70%的调水量是由陕南提供的,每年输入丹江水库的总水量均在270亿立方米左右。目前,陕南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8%,开发利用潜力十分巨大。丰富的水资源为规模化综合开发利用陕南石煤资源提供了水资源保障。
(五)市场需求旺盛。石煤不仅保障陕南当地城镇和居民生产、生活用燃料,还外销湖北、重庆、四川等省市,供不应求。据全国石煤市场调查资料,2004年以来石煤坑口价格呈上升趋势,由2004年的90元/吨,上升至2010年的300-400元/吨,综合成本120元/吨。若年开采规模400万吨,每吨市场价格按350元计,年产值可达14亿元,年利税9.2亿元,不仅增加了当地财政收入,还可解决农村2000-2500富余劳动力就业,并带动农民增收和当地物资供应、设备制造、物流运输、餐饮等相关产业发展。
(六)符合节能环保政策。国家发改委《关于申报国家发改委审核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等文件,均将石煤、煤矸石、油页岩综合利用作为国家鼓励类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综合开发利用陕南石煤资源,不仅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而且彻底改变了当地居民伐木当薪的旧习,有效地保护林草,保护生态环境,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陕南石煤的综合开发利用应分步实施
陕南石煤的综合开发利用,可从条件最好的安康市入手。省煤业化工集团已在安康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委托省煤田地质局186队编写了《安康市石煤资源量核实报告》、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安康石煤型钒矿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编制了《安康市石煤型钒矿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石煤飞灰再循环试烧试验技术报告》、西北有色地质研究院编制《陕煤陕南投资公司安康含钒型石煤综合利用提钒可选(冶)性试验报告》。为此,建议先在安康重点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取得经验,同时,抓紧商洛、汉中两市矿区的前期准备工作,然后逐步展开。具体意见是:
(一)2011-2015年在安康市张滩镇建设石煤综合利用项目。
安康石煤发热量一般为3500-4600大卡/公斤,最高发热量6450大卡/公斤,最低发热量2330大卡/公斤。
采用循环流化床炉焙烧,湿法提钒工艺技术,五氧化二钒生产成本每吨仅6.59万元,年生产五氧化二钒6000吨,售价每吨按9.0万元,年产值5.4亿元。
提钒萃余液回收硫酸钾12000吨/年,售价每吨3500元,年产值4200万元。
采用氨法脱除二氧化硫9万吨/年,年产硫铵(NH4SO4)15.2万吨,市场售价1300-1500元/吨,年产值1.98亿元,年利润7600万元。
采用氧化法脱硝1.2万吨/年,年回收硝铵2万吨,市场售价2100元/吨,年销售收入4200万元,年利润约600万元。
利用石煤焙烧提钒后的余热发电,在安康市汉滨区张滩镇建设2×300MW发电厂,年发电量30亿度,电价按每度0.367元,年产值约11亿元。
年产尾渣130万吨,可作为水泥熟料,售价每吨5元,年产值650万元。
项目建成后,年总销售收入192850万元,年总利税69797万元。
(二)2016-2020年,在商洛市洛南县建设石煤综合利用项目。
商洛石煤发热量一般1800-3200大卡/公斤,最高发热量4000大卡/公斤,最低发热量1500大卡/公斤。
采用循环流化床炉焙烧,湿法提钒工艺技术,五氧化二钒生产成本每吨7.0万元,年生产五氧化二钒3000吨,售价每吨9.0万元,年产值27000万元。
提钒萃余液回收硫酸钾6000吨/年,售价每吨3500元,年销售收入2100万元。
采用氨法脱除二氧化硫4.5万吨/年,年产硫铵(NH4SO4)7.6万吨,市场售价1300-1500元/吨,年产值9900万元,年利润3800万元。
采用氧化法脱硝0.6万吨/年,年回收硝铵1万吨,市场售价2100元/吨,年销售收入2100万元,年利润约300万元。
利用石煤焙烧提钒后的余热发电,在商洛市洛南县建设1×300MW余热发电厂,年发电量15亿度,电价按每度0.367元,年产值5.5亿元。
年产尾渣65万吨,可作为水泥熟料,售价每吨5元,年产值325万元。
项目建成后,年总销售收入96425万元,年总利税33900万元。
(三)2016-2020年,在汉中市镇巴县建设石煤综合利用项目。
汉中市石煤发热量一般3000-3800大卡/公斤,最高发热量4200大卡/公斤,最低发热量2500大卡/公斤。
采用循环流化床炉焙烧湿法提钒,五氧化二钒生产成本6.80万元,年生产五氧化二钒3000吨,按售价每吨9.0万元,年产值27000万元。
提钒萃余液回收硫酸钾6000吨/年,售价每吨3500元,年销售收入2100万元。
采用氨法脱除二氧化硫4.5万吨/年,年产硫铵(NH4SO4)7.6万吨,市场售价1300-1500元/吨,年产值9900万元,年利润3800万元。
采用氧化法脱硝0.6万吨/年,年回收硝铵1万吨,市场售价2100元/吨,年销售收入2100万元,年利润约300万元。
利用石煤焙烧提钒后的余热发电,在汉中市镇巴县建设1×300MW余热发电厂,年发电量15亿度,电价每度0.367元,年产值5.5亿元。
年产尾渣65万吨,可作为水泥熟料,售价每吨5元,年产值325万元。
项目建成后,年总销售收入96425万元,年总利税34200万元。
五、建议省上采取几项措施
(一)抓紧制订规划。建议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煤业化工集团、安康市政府、商洛市政府、汉中市政府参加,抓紧制订《陕南石煤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规划要结合国家和我省主体功能区划,科学划定陕南石煤资源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鼓励开发区及生态环境保护红线;要加大省科技三项资金向陕南石煤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倾斜;制订支持陕南石煤综合开发利用的优惠政策;严格各类石煤开发项目的准入条件。
(二)切实保护生态环境。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的路子。采用国内外先进、适用的循环流化床焙烧工艺技术,为陕南石煤综合开发利用多联产提供技术支撑。石煤开发应采取高起点、规模化的开采。要将伴生有价元素综合回收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指标作为刚性准入条件。要求企业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生活污水,必须在封闭范围内循环使用,不准外排。并依法严格查处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资源勘查。建立以省级地质勘查资金为引导,商业地质勘查为主体,矿山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地质勘查投入机制,加大陕南石煤资源勘查投入,建议省上每年安排5000万元省地质勘查资金,连续三年,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地质勘查资金支持陕南石煤地质勘查和综合开发利用研究。当前要集中资金,对陕南石煤主要成矿区带加大地质勘查资金投入力度,争取在2013年内,基本查明陕南主要石煤矿区的矿体形态、规模、产状、厚度、矿石成分、发热量、灰分、挥发分及伴生有价元素的赋存状态等,为陕南综合开发利用石煤提供资源保障。
(四)由省煤化集团主导综合开发。建议省政府协调省级主管部门与陕南三市政府,以及省煤业化工集团等单位,通过资源整合、参股、收购等方式,形成利益共同体。明确由省煤化集团统一主导陕南石煤资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规划,高起点、规模化的综合开发利用资源。彻底解决目前石煤矿开采中存在的“小、散、乱”现象。
(五)明确省级主管部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石煤属于非煤矿产,不应按照煤炭矿山进行管理。建议开采矿产储量规模大型(大于5000万吨)和中型的(1000-5000万吨)石煤资源由省级国土资源、省工信、省安全、省环保、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许可证。开采矿产储量规模小型(1000万吨以下)的石煤资源,由市级国土资源、市工信、市安全、市环保、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许可证。
(六)严格安全管理。石煤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陕南各市、县政府要依法加强对石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安全准入,把好石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关。对瓦斯含量较高的石煤矿山,要参照《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督促石煤矿山企业落实先抽瓦斯,后采石煤的规定,如石煤矿山企业违反“规定”,即责令其停产整顿。再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瓦斯抽采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石煤矿山生产安全。
课题组顾问:田 源
课题组组长:陈志勤
课题组成员:史 鉴 贺永德 郭卫东 张廉杰
冉新权 李 博 张兴先 王海燕
党铖栋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石煤资源 综合开发
省政协办公厅
安康市委、市政府,商洛市委、市政府,
汉中市委、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工商局、
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省煤化集团
省决策咨询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专家组正副组长
(课题研究报告)
陕咨字[2012]11号
陕南石煤资源十分丰富应加大综合开发力度
省委、省政府:
陕南是我国重要的石煤成矿区带,石煤资源十分丰富,综合利用效益巨大。近几年来,省决策咨询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此进行了多次深入调研,认为石煤开发利用是国家鼓励类的项目。采取现代科技手段,综合开发利用陕南的石煤资源,符合国家关于资源综合利用,符合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政策,并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对实现陕南突破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现将我们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陕南石煤资源丰富,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一)石煤含有多种金属元素。石煤俗称石炭,是一种低热值、高灰分、高含硫的腐泥无烟煤。伴生有钒、钼、钾、镍、铜、钴、铀等多种金属元素。我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拥有石煤资源的国家之一,主要分布在陕、湘、鄂、川、黔、桂、赣等省区。我省陕南石煤资源丰富,据有关部门资料,储量达15.2亿吨。已经查明,可供开采的储量为52383万吨,其中安康市41383万吨、商洛市6500万吨、汉中市4500万吨。陕南石煤资源总的潜在经济价值达1897.52亿元,其中安康市、为1499.04亿元、商洛市为227.70亿元、汉中市为170.78亿元。
(二)石煤综合利用经济效益巨大。根据省煤业化工集团委托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安康石煤型钒矿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安康市建设石煤综合利用项目,年销售收入可达192850万元,年利税可达69797万元。在商洛市建设石煤综合利用项目,年销售收入可达96425万元,年利税可达33900万元。在汉中市建设石煤综合利用项目,年销售收入可达96425万元,年利税可达34200万元。
以上三个石煤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收入合计可达385700万元,年利税合计可达137897万元。
三个石煤综合利用项目需总投资679566万元,投资回报期(静态)7.97年(含建设期1.5年)。投资利润率为13.12%,投资利税率为17.5%,资本金净利率为62.1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三)开发利用与保护生态环境的矛盾是可以解决的。调查中我们对此作了专门研究,也调研了国内外的类似成功范例。事实证明,只要坚决执行中央“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实施科学有序地开发,采用循环流化床焙烧炉低温焙烧,湿法提钒,回收生产硫酸钾、硫铵、硝铵和余热发电等国内外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将石煤焙烧产生的废气,采用氨法脱除二氧化硫(SO2),使脱硫率达95%以上,用于生产硫铵化肥和化工原料;采用氧化法脱除氮氧化物(NOx),使脱硝率达90%以上,用于生产硝铵化肥和炸药原料。这样的废气资源化利用,可以彻底解决石煤焙烧炉烟气SO2、NOx对环境的影响。废水可采用多级先进处理技术,将高含盐水采用汽提或蒸发技术,回收高纯度水,做到废水零排放。至于废渣,提取回收钾盐后可用作水泥熟料或其他建筑材料。只要坚持走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开发利用路子,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有力的行政监督,是完全可以实现废渣、废水、废气的零排放,实现在开发中保护环境。
二、陕南石煤开发利用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陕南石煤开采利用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至明清时期,已有五、六百年历史。建国后从五十年代起,安康行署就将石煤开采作为基础产业予以优先发展,先后建成大竹园、段家沟、蒿坪、六口、大河、茅坪、八道河、唐磨沟等八个国有石煤矿和200多个集体及民营石煤矿。据1997年统计资料,安康地区共有石煤矿开采企业145家,其中国有石煤矿8家,集体和民营石煤矿137家。总产量约24.8万吨。后经资源整合,2011年全市保留石煤矿67家,年设计总产能为200万吨,年实际生产石煤250万吨,实现工业总产值5亿余元,利税近2亿元。多年来,安康石煤产业为保障当地人民生产、生活,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就业做出了积极贡献。2011年镇坪县石煤工业产值占该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65%,财政收入的53%,已成为镇坪县的支柱产业。
目前,石煤市场销售很旺。安康石煤产量的百分之八十均被湖北、四川、重庆的卡车排队拉走。安康市的几个较大的石煤企业均在加紧扩建。如岚皋县大河镇东坪石煤矿、紫阳县蒿坪双利石煤矿,原来的设计能力均为3万吨,技改扩建后,2015年生产石煤能力将均达到30万吨。增长10倍。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我省开发利用滞后,大量原煤被外省拉走。据我们调查,仅湖北、四川、重庆等省市,每年从我省买走的石煤原矿达200万吨,约占我省石煤产量的80%以上,在陕南许多石煤矿山,鄂、川、渝等省市的大卡车排着长龙在等待装运石煤,运回本省市用于发电,然后回收钒、钾、钼等伴生金属,获得巨大经济效益。而我省长期处于出卖石煤原料的阶段。
(二)由于我省煤炭资源丰富,因此,对陕南石煤资源不甚重视。地质勘查程度较低,据我们这次调查,除镇坪县石煤矿达到地质勘查详查程度外,其余石煤矿地质勘查程度仅为普查、预查和矿点检查,均未达到详查。
(三)企业小型分散,开发方式落后,采矿废石、废渣、尾矿随意堆放,废气、废水、烟尘无序排放,造成环境污染。极需大力整合,进行技术改造。
三、建议我省加大对石煤综合开发利用的力度
目前,石煤综合开发利用技术已经成熟,世界上一些国家已大规模地综合开发利用石煤。我国的湖南、湖北、江西、安徽、贵州等省都已大规模地利用石煤发电,并从焙烧后的石煤中提取硫酸钾及钒、铅、锌、钼、镍、磷、铀等金属和非金属矿产。
我省石煤集中分布在安康、商洛、汉中三市,赋矿层位稳定、资源储藏量大、埋藏较浅,省煤化集团主持研发的综合开发工艺已经成熟,综合开发利用的条件已经具备。
(一)开发技术可行。我国的石煤提钒工艺现在采用循环流化床焙烧炉(CFB),替代传统的回转窖、沸腾炉,低温焙烧,湿法提钒,回收硫酸钾、硫铵、硝铵,大机组,高参数余热发电等国内外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使石煤中钒的提取量由0.42%提高到0.94%,氧化钾的提取量由1.88%提高到3.69%,既满足了提钒焙烧工艺要求,又充分高效利用了石煤的热能资源,具有显著的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和节能环保效果。
(二)技术队伍强。我省是全国煤炭资源大省,有中国煤炭科学院西安分院、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长安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陕西省煤田地质局等众多的煤炭科研单位,有一大批长期从事石煤勘探开发研究的技术人才和在国内外研究石煤的院士、专家,技术力量雄厚。
(三)石煤资源丰富。陕南是我国重要的石煤资源富集区,特别是安康市,全市10个县(区)其中9个县(区)赋存石煤资源,尤其是平利县、岚皋县、镇坪县、汉滨区、紫阳县石煤资源丰富。由于陕南石煤分布地区褶皱、断裂构造很发育,因此,除镇坪县大河石煤矿等少数几个瓦斯含量较高的石煤矿外,均为零瓦斯石煤矿和极低瓦斯石煤矿。据2010年8月省煤田地质局186队对上述五县(区)48个石煤矿资源调查后编写的《安康市石煤矿资源量核查报告》估算,各生产矿井石煤资源量36383万吨,保有资源量36227万吨,发热量一般为3000-4000大卡/kg,最高达6400大卡/kg,若年开发规模400万吨,矿山服务年限可达80年。商洛市的山阳县、丹凤县、洛南县和汉中市的镇巴县、南郑县、宁强县等地也分布有丰富的石煤资源。
(四)水资源充沛。陕南是我省水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水资源总量为314.58亿立方米,占全省的70%,人均拥有水资源量是全国人均水平的1.8倍,是全省人均水平的2.43倍,是关中地区人均水平的9.9倍。在国家南水北调工程中,70%的调水量是由陕南提供的,每年输入丹江水库的总水量均在270亿立方米左右。目前,陕南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8%,开发利用潜力十分巨大。丰富的水资源为规模化综合开发利用陕南石煤资源提供了水资源保障。
(五)市场需求旺盛。石煤不仅保障陕南当地城镇和居民生产、生活用燃料,还外销湖北、重庆、四川等省市,供不应求。据全国石煤市场调查资料,2004年以来石煤坑口价格呈上升趋势,由2004年的90元/吨,上升至2010年的300-400元/吨,综合成本120元/吨。若年开采规模400万吨,每吨市场价格按350元计,年产值可达14亿元,年利税9.2亿元,不仅增加了当地财政收入,还可解决农村2000-2500富余劳动力就业,并带动农民增收和当地物资供应、设备制造、物流运输、餐饮等相关产业发展。
(六)符合节能环保政策。国家发改委《关于申报国家发改委审核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等文件,均将石煤、煤矸石、油页岩综合利用作为国家鼓励类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综合开发利用陕南石煤资源,不仅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而且彻底改变了当地居民伐木当薪的旧习,有效地保护林草,保护生态环境,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陕南石煤的综合开发利用应分步实施
陕南石煤的综合开发利用,可从条件最好的安康市入手。省煤业化工集团已在安康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委托省煤田地质局186队编写了《安康市石煤资源量核实报告》、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安康石煤型钒矿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编制了《安康市石煤型钒矿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石煤飞灰再循环试烧试验技术报告》、西北有色地质研究院编制《陕煤陕南投资公司安康含钒型石煤综合利用提钒可选(冶)性试验报告》。为此,建议先在安康重点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取得经验,同时,抓紧商洛、汉中两市矿区的前期准备工作,然后逐步展开。具体意见是:
(一)2011-2015年在安康市张滩镇建设石煤综合利用项目。
安康石煤发热量一般为3500-4600大卡/公斤,最高发热量6450大卡/公斤,最低发热量2330大卡/公斤。
采用循环流化床炉焙烧,湿法提钒工艺技术,五氧化二钒生产成本每吨仅6.59万元,年生产五氧化二钒6000吨,售价每吨按9.0万元,年产值5.4亿元。
提钒萃余液回收硫酸钾12000吨/年,售价每吨3500元,年产值4200万元。
采用氨法脱除二氧化硫9万吨/年,年产硫铵(NH4SO4)15.2万吨,市场售价1300-1500元/吨,年产值1.98亿元,年利润7600万元。
采用氧化法脱硝1.2万吨/年,年回收硝铵2万吨,市场售价2100元/吨,年销售收入4200万元,年利润约600万元。
利用石煤焙烧提钒后的余热发电,在安康市汉滨区张滩镇建设2×300MW发电厂,年发电量30亿度,电价按每度0.367元,年产值约11亿元。
年产尾渣130万吨,可作为水泥熟料,售价每吨5元,年产值650万元。
项目建成后,年总销售收入192850万元,年总利税69797万元。
(二)2016-2020年,在商洛市洛南县建设石煤综合利用项目。
商洛石煤发热量一般1800-3200大卡/公斤,最高发热量4000大卡/公斤,最低发热量1500大卡/公斤。
采用循环流化床炉焙烧,湿法提钒工艺技术,五氧化二钒生产成本每吨7.0万元,年生产五氧化二钒3000吨,售价每吨9.0万元,年产值27000万元。
提钒萃余液回收硫酸钾6000吨/年,售价每吨3500元,年销售收入2100万元。
采用氨法脱除二氧化硫4.5万吨/年,年产硫铵(NH4SO4)7.6万吨,市场售价1300-1500元/吨,年产值9900万元,年利润3800万元。
采用氧化法脱硝0.6万吨/年,年回收硝铵1万吨,市场售价2100元/吨,年销售收入2100万元,年利润约300万元。
利用石煤焙烧提钒后的余热发电,在商洛市洛南县建设1×300MW余热发电厂,年发电量15亿度,电价按每度0.367元,年产值5.5亿元。
年产尾渣65万吨,可作为水泥熟料,售价每吨5元,年产值325万元。
项目建成后,年总销售收入96425万元,年总利税33900万元。
(三)2016-2020年,在汉中市镇巴县建设石煤综合利用项目。
汉中市石煤发热量一般3000-3800大卡/公斤,最高发热量4200大卡/公斤,最低发热量2500大卡/公斤。
采用循环流化床炉焙烧湿法提钒,五氧化二钒生产成本6.80万元,年生产五氧化二钒3000吨,按售价每吨9.0万元,年产值27000万元。
提钒萃余液回收硫酸钾6000吨/年,售价每吨3500元,年销售收入2100万元。
采用氨法脱除二氧化硫4.5万吨/年,年产硫铵(NH4SO4)7.6万吨,市场售价1300-1500元/吨,年产值9900万元,年利润3800万元。
采用氧化法脱硝0.6万吨/年,年回收硝铵1万吨,市场售价2100元/吨,年销售收入2100万元,年利润约300万元。
利用石煤焙烧提钒后的余热发电,在汉中市镇巴县建设1×300MW余热发电厂,年发电量15亿度,电价每度0.367元,年产值5.5亿元。
年产尾渣65万吨,可作为水泥熟料,售价每吨5元,年产值325万元。
项目建成后,年总销售收入96425万元,年总利税34200万元。
五、建议省上采取几项措施
(一)抓紧制订规划。建议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煤业化工集团、安康市政府、商洛市政府、汉中市政府参加,抓紧制订《陕南石煤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规划要结合国家和我省主体功能区划,科学划定陕南石煤资源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鼓励开发区及生态环境保护红线;要加大省科技三项资金向陕南石煤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倾斜;制订支持陕南石煤综合开发利用的优惠政策;严格各类石煤开发项目的准入条件。
(二)切实保护生态环境。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的路子。采用国内外先进、适用的循环流化床焙烧工艺技术,为陕南石煤综合开发利用多联产提供技术支撑。石煤开发应采取高起点、规模化的开采。要将伴生有价元素综合回收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指标作为刚性准入条件。要求企业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生活污水,必须在封闭范围内循环使用,不准外排。并依法严格查处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资源勘查。建立以省级地质勘查资金为引导,商业地质勘查为主体,矿山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地质勘查投入机制,加大陕南石煤资源勘查投入,建议省上每年安排5000万元省地质勘查资金,连续三年,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地质勘查资金支持陕南石煤地质勘查和综合开发利用研究。当前要集中资金,对陕南石煤主要成矿区带加大地质勘查资金投入力度,争取在2013年内,基本查明陕南主要石煤矿区的矿体形态、规模、产状、厚度、矿石成分、发热量、灰分、挥发分及伴生有价元素的赋存状态等,为陕南综合开发利用石煤提供资源保障。
(四)由省煤化集团主导综合开发。建议省政府协调省级主管部门与陕南三市政府,以及省煤业化工集团等单位,通过资源整合、参股、收购等方式,形成利益共同体。明确由省煤化集团统一主导陕南石煤资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规划,高起点、规模化的综合开发利用资源。彻底解决目前石煤矿开采中存在的“小、散、乱”现象。
(五)明确省级主管部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石煤属于非煤矿产,不应按照煤炭矿山进行管理。建议开采矿产储量规模大型(大于5000万吨)和中型的(1000-5000万吨)石煤资源由省级国土资源、省工信、省安全、省环保、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许可证。开采矿产储量规模小型(1000万吨以下)的石煤资源,由市级国土资源、市工信、市安全、市环保、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许可证。
(六)严格安全管理。石煤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陕南各市、县政府要依法加强对石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安全准入,把好石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关。对瓦斯含量较高的石煤矿山,要参照《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督促石煤矿山企业落实先抽瓦斯,后采石煤的规定,如石煤矿山企业违反“规定”,即责令其停产整顿。再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瓦斯抽采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石煤矿山生产安全。
课题组顾问:田 源
课题组组长:陈志勤
课题组成员:史 鉴 贺永德 郭卫东 张廉杰
冉新权 李 博 张兴先 王海燕
党铖栋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