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运用财税政策支持我省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省委、省政府:
今年初,乐际书记指示省决咨委就“运用财税政策杠杆促进经济发展”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遵照这一指示,我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形成了几点建议,现报告如下:
我省财政进入持续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最近几年来,我省在能源化工等主导产业的支撑下,全省经济已步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财政状况也一改过去长期窘困的被动局面,呈现出持续大幅增长的新态势。
“十一五”期间全省财政总收入从“十五”末的529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801.1亿元,5年累计完成5887亿元,是“十五”的3.4倍,年均增长27.77%;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122.7亿元,年均增长28.33%,增幅居全国第4位;2010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958.2亿元,绝对额由2005年居全国第21位提升到第18位。5年中全省财政支出连续跨过1000亿和2000亿大关,从“十五”末的639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2218.8亿元;5年累计完成7367亿元,是“十五”的3.2倍。
在财政收入迅速增长的形势下,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能力显著增强。“十一五”累计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筹集资金1439亿元,减免各种税收760亿元;民生支出达到5532亿元,是“十五”的3.5倍,占全省支出比重的75.1%;“三农”支出1847亿元,是“十五”的3.4倍;争取中央补助资金4206亿元,是“十五”的2.9倍。同时,出台了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财税政策;设立了支持西安加快发展、陕南突破发展、榆林跨越发展、延安城乡统筹发展、西咸新区建设等专项资金,有力地发挥了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作用。
按照“十二五”财政发展规划,我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幅预计为18%,加上中央补助增长因素,“十二五”期间,全省可用财力总额将达到1.2万亿以上。届时财政保障民生和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必将进一步增强。
在财力不断增长的新形势下,我省不失时机地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建设更好更快的发展。目前省委、省政府已集中财力加强了对西咸新区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南水北调工程、渭河综合整治、避灾移民搬迁、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等几项重大建设的支持力度。除此之外,我们建议,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再对以下几件大事给予有力的支持。
最近几年来,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有了较快发展,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加快。但是,总体看,多数地区农业依然处于传统的耕作模式,农业的产业化、市场化水平偏低,农民人均收入在全国排名仍然靠后。推进农业的现代化成为改变农村经济滞后的关键。针对这种状况,“十二五”我省拟建设50个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区,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这是一个十分正确的决定。我们认为应将这种园区建设加以扩大,增加到100个,每县都建设一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力争在全省全面大面积推动农业的现代化建设。为此,建议省财政列出专项资金,从以下几方面给予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有力的支持:
(一)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对现代农业园区的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加以支持,提高园区内耕地的有效灌溉面积,完善防洪排涝工程,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加强水土保持和环境污染治理。
(二)支持园区大面积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建立园区科技专业服务机构,支持农业技术人员长期到园区工作。大力提倡现代农业园区与杨凌农业示范区、农业高校院所的合作,在园区内全面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大力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
(三)支持园区内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贴息补助、投资参股和税收优惠等措施,支持龙头企业开展规模化经营,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引进以及农产品的深加工。对于这些龙头企业,在省内可享受国家级龙头企业待遇。
通过财政政策的以上扶持,力争三年内把全省100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成规模化经营,科技化生产,企业化营销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带动全省农业迈上现代化的新台阶。
当前,陕南的发展问题已成为制约全省协调发展的重大制约。最近几年,陕南经济虽有发展,但在全省所占比重仍在下降。据统计,2010年陕南三市GDP、财政总收入占全省的比重分别比2005年下降1.01和2.4个百分点。差距还在继续拉大。陕南发展缓慢的最主要原因是没有大投资进入,没有大项目拉动、没有大产业支撑。为此我们建议利用积极的财税政策,对陕南经济实施以下几项重大措施:
(一)支持一批省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到陕南落户。重点推动省属几家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到陕南开发资源,上大项目。 对于落户陕南资产总额不低于10亿人民币的企业,除可享受西部大开发和关中—天水经济区税收优惠政策外,省财政一次性补助1500万元,用于改善投资条件;对企业高管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直接奖励给个人。对新引进的大型企业在陕南投资项目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投产后,省上给予项目所在地政府1000万元的扶持项目奖励,并拿出5%,对引进项目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奖励。
(二)大力扶持改造陕南的传统产业。建议省政府将每年的产业引导资金、技改和产业集群资金重点向陕南倾斜,支持陕南的绿色食品、蚕桑丝绸、中药加工、矿产开发、生态旅游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发展。
(三)大力培育陕南新兴产业。凡在陕南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和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项目上实际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由省财政给予500万元的贴息或补贴。对于已建成的这类重点企业,以上年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允许将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用于企业的创新发展。
(四)建议将汉中盆地、月河川道、商丹谷地建成陕南三大循环经济产业核心聚集区,并将三个产业园区提升为省级开发区,在资金、土地、人才等资源方面优先给予倾斜。同时支持其完善园区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以上扶持措施,力争在十二五内,使陕南的经济总量,财政收入和城乡居民收入有显著提高,缩小与全省的发展差距,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陕南“四大”发展目标。
我省是一个国有经济比重大的省份,多年来省委、省政府一直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2010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已占到全省生产总值49.5%,比“十五”末提高了6.2个百分点。但与全国水平比,我省民营企业在增长速度、所占比重、从业人数、注册资本等方面仍然排在后边。为此,我们建议,利用积极的财税政策,继续大力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
(一)对民营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产业政策、发展前景看好、带动能力强的民营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或税收优惠;对于经过政府权威部门认定,新进入全国民营企业排序前500名的,由省财政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各项地方税收总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民营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实行加计扣除政策;对中小企业超过5000万元的并购项目和投资规模超过1000万元的技改项目,按有关政策给予贴息奖励。
(二)民营企业所需用地,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用地一样享有平等权利。民营企业所需用地统一纳入各级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指标。
(三)5年内筹集10亿元资金,支持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支持现有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扶持初创期、成长期和壮大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四)帮助民营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
我省地方金融发展较慢,对中小企业支持能力不强。建议我省运用财税政策给予大力支持,促其扩大融资规模,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一)对在县域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给予一定的铺底资金和风险补偿,完善和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办法,支持每个县在一两年内至少设立2个以上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
(二)将扶贫贴息贷款由现行1万元贷款、贴息期1年,改为一般小额到户贷款扩大为1至5万元,按种植业1至2年期,林业、养殖业2至3年期,予以贴息。以适应农业生产周期较长和扩大规模的需要。
(三)增加财政对农信社的资金扶持,置换其不良贷款和历史亏损挂账,或延长营业税和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促其消化历史包袱,创造条件,早日转制成立省农村商业银行。
(四)在“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农民自愿、市场运作”的方针指导下,发展我省农业的政策性保险险种,稳步推进“三农”保险,为农业恢复再生产能力提供风险保障。
(五)采取财政投入、企业参股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把省信用再担保公司打造成龙头担保机构。除为中小企业银行贷款承担担保和再担保业务外,同时具有债券、基金担保资质,承担直接融资产品类担保业务,以帮助更多的中小企业通过信贷、票据、证券、基金等渠道,解决“融资难”问题。
当前,我省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增长不协调、不同步。2010年我省GDP、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分别排在全国第17位、16位和14位,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却排在全国的19位和27位;城乡居民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低了3414元和1814元。我省公务员津补贴水平低于毗邻的晋、豫、渝、川、宁等省市。分配上的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我省消费需求增长的重要因素,也是当前居民呼声最大的问题之一。为此,我们建议:
(一)按照年均增长17%和15%的水平分别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五”期间,全国预期在岗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5%,由于我省目前已低于全国水平,若按15%安排,到2015年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不仅不能缩小,还将由2010年的2848元再拉大到5729元。有鉴于此,建议“十二五”期间,我省可按17%的增幅建立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我省可按15%以上安排。同时,要建立企业的工资平等协商机制,形成企业工资生成和正常增长机制。
(二)尽快启动我省省直机关公务员第三步津补贴,同时,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由现行的同职务补贴的70%提高到80%。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上,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津补贴标准。
(三)增加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增加居民转移性收入,改善居民消费预期。
课题顾问:崔林涛
课题组组长:徐元恒 王树汉 张火炎
课题组成员:卓 然 刘卫光 冯 涛
程 飞 王海燕 李 浴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