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密切干群关系的几个重要问题(2011)
来源: 办公室   日期: 2013-12-30 16:14:30

新形势下密切干群关系的几个重要问题

 

省委:

今年初,省委乐际书记写信指示省决咨委,要求就“密切新形势下干群关系”这一重要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为此,我们成立了由崔林涛同志领导的专题调研组,先后在西安、榆林、渭南、汉中等多个市县及乡镇农村,进行了历时三个多月的深入调研。先后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参加的座谈会12场次,向全省各类干部和群众发放问卷调查2000份,回收有效问卷1512份,并对50多位省市县不同层次职能部门的领导、执法人员、基层群众进行了深度访谈。通过这次系统的调查研究,对我省新形势下干群党群关系有了大体认识和总体评价,同时,对应该引起重视的新情况新问题和今后改进的意见也做了一定的分析研究。现将我们的调研情况和意见报告如下:

一、对我省干群关系的总体分析判断

当前,我省干群关系从总体和宏观上来看是好的、健康和谐的。对各层次人群的不记名问卷调查,收回1500多份答卷,对干群关系总体认为是好的占90%以上。有这样的评价,是对我省整体工作的肯定。也是我省保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本基础。

在这次调查中我们明显感到,最近几年来全省上下着力抓的几项重点工作,在改善干群关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着力推进民生建设,扎实推进教育、就业和再就业、公共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等涉及四十多个项目的八大民生工程,使广大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得到了实惠;二是建立健全畅通群众意愿表达渠道的各项制度,通过实施定期接访群众、定期走访基层、开通民意热线、选聘民情信息员、建立民情网,干群交流联络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三是逐步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不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形成了一整套包括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在内的有效的监督体系和机制;四是创新社会管理,不断提升群众工作水平,通过健全服务群众制度、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制度、群众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建立完善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群众工作机制等,群众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五是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在全省各级干部中起到了增强党性观念、保持优良作风的作用。可以看出,我省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影响力有了一定增强,即使在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发展产生很大影响、重大自然灾害频发的情况下,我省也都能够从容应对,使经济连续保持快速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如果没有各级党政组织的坚强领导,没有广大干部带领群众艰苦努力,没有总体较为平稳和谐的干群党群关系做基础,我省就不可能实现近些年的持续跨越发展,也不可能在经济社会的高位运行中保持持久的活力。在干群关系上,我们认为应充分肯定,也应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这个好的形势和工作局面。

同时,在调研中也发现,我省干群关系在局部地方、特定环境和具体工作中仍然存在有疏远、紧张甚至矛盾冲突的情况。主要存在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群众关注的社会民生热点问题凸显,特别是教育、医疗、住房、涉及公共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等民生问题成为对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一个焦点;二是在经济发展中一些地方在发展项目的开发中有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特别是资源开发地区矿群矛盾日益突出,前一阶段出现的横山县基层党员退党事件就是矿群矛盾激化的结果;三是一些干部和群众对社会分配不公反映强烈,弱势心理普遍蔓延,仇富仇官情绪不断升温,导致“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增多,最典型就是一有恶性的刑事案件发生,媒体首先就看是不是“官二代”、“富二代”所为,连续跟踪、以“人肉搜索”代替侦查调查,以“舆论审判”代替国家法律,不断放大甚至进行恶意操作。如“药家鑫案”发生后,很多媒体前期把焦点就集中在药家鑫的家庭背景上,在经过“人肉搜索”发现并不是“官二代”、“富二代”后,舆论关注点才转向“司法量刑”。四是由于极个别部门的作为不当影响了政府公信力,一度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的“华南虎假照片事件”拖的时间很长,造成极坏影响,后来公安机关侦破揭露了真相,但至今让一些人对我省基层政府的公信力产生质疑;五是个别地方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漠,以权代法,在处理征地拆迁、国企改制、涉法涉诉问题时以行政权力为主导,如周至县的暴力征地和碑林区的越界拆迁就出现了很多后遗症;六是一些地方民生改善幅度缓慢,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群众和“城市新贫民”生活存在一些实际困难。

这些矛盾和问题的产生,有经济、社会方面原因,有干部作风方面原因,也有一些人思想失范的原因。具体来说,在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中,有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必然出现的问题,如发展不平衡、社会分配不公、历史遗留问题,这类问题具有不可避免性,必须在发展中求得解决;也有群众利益诉求突出、社会矛盾凸显、干部作风有待改善等问题,如少数干部行政行为的短期性比较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搞花架子,忽略深入群众和做细致的群众工作,维护群众利益行为不当甚至失误,政策教育和纪律管理不严等问题。这类问题说到底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和作风问题,必须在增强干部党性修养中求得解决。还有社会矛盾多样多发,社会事件触点增多燃点降低导致的社会热点问题,如日益突出的就业、教育、住房、医疗问题和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三大安全”问题等,这类问题具有突发性和长期性,必须在下大气力推进民生建设和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求得解决。还有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党内民主、社会民主相关工作不到位导致的问题,如人人参与的社会管理整体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党内监督社会监督乏力导致的问题,这类问题具有阶段性,必须在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民主政治中求得解决等等。

我们认为:尽管目前干群关系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我省干群关系的主流仍然是好的,总体上是和谐的,改善干群关系的群众基础、感情基础仍然十分坚实。调查中我们发现这样一种现象:一方面群众对干群关系存在的问题提得不少,希望进一步改善干群关系的呼声很高;另一方面,又对当前干群关系的总体评价不低,对干部仍然寄予很大希望。这说明群众对干部总的来说仍是信任和理解的,仍是支持和爱护的。这一感情基础,是我们党在数十年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历程中积累的一笔宝贵财富,是党巩固执政地位、永葆生机的最大的政治资本。

二、密切干群关系始终是一个必须高度重视的重大问题

新形势下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已经成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现实紧迫性的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九十周年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这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极为重要的论断。这个论断既深刻总结了我们党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基本经验,体现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也反映了我们党对世界其他政党兴衰规律的思考。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还指出: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如“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等“四个考验”,如“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等“四个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因此,我们省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觉而坚定地用最大政治优势防止最大危险。

在调研中,我们从不同层面的座谈和测评中反映出群众对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高度肯定,对干群关系总体上满意和理解,但是对一些具体单位、个别部门和干部作风又评价不高。在涉及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年龄的近1000名基层群众的问卷调查中有45%的人认为“我自己所接触干部没有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有84%的人认为“我省干部队伍中党性修养方面问题突出”;有79.2%的人认为“干部作风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这就说明密切我省干群关系仍然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我们今后必须始终高度重视的问题。座谈中,一些老同志说,干群关系在很多方面现在已经发生了微妙而又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视的变化:革命战争年代和建国初期尽管生活比较困难,但干部和群众的关系一般都很密切,干部群众能打成一片。现在我们经济社会发展得很快,各方面的条件好多了,生活水平大大的改善了,可是一些方面干群关系却隔阂很大。有的干部直言不讳地说:“现在一些干部抛弃了‘鱼水情’,将干群关系‘油水化’了。反映说现在有的干部浮在上面多,与群众关系疏远了,有的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化,还有极少数干部欺压百姓,这样的干群关系,就成了‘水火关系’”。还有群众用顺口溜表达对干部的不满:“他们进了城上了楼,环境变了;当了官掌了权,地位变了;追名利好安逸,感情变了;不亲民求升迁,方向变了”;还有群众这样说:“办公条件越来越好了,但群众办事却越来越难了;路越修越长了,干部和群众的距离却越来越远了;手机汽车越换越高档了,干部和群众的直接面对面联系却越来越少了……”,虽然这些顺口溜多少有些夸张成分,但从一定程度上道出了干群关系的某些尴尬。调研中,有一些群众针对干部工作作风提出了如下意见:“现在很少向群众解释政策、遇事不商量、不问下面是否愿意,都是命令式指派,工作作风简单粗暴”;但同时,也有个别基层干部这样抱怨:“我们现在的一些政策脱离实际、只唱高调,导致基层执行政策压力很大,一些群众认为中央和上一级干部好,地方和单位干部问题多,这说明党政机关和干部的形象很大程度上在直接面对群众的工作环节上体现出来。群众对一些基层干部的不认可导致干群关系紧张、政策执行困难重重”。调查中,有一些群众反映干部深入基层不够:“现在的干部大多抬头挺胸向上看,很少低头谦恭问下情”,对上阿谀奉承对下横眉冷眼;但也有县级领导干部这样说:“我们经常深入基层,到群众中调研,有时还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但基本是两边不讨好,干部认为这是搞‘运动式’深入基层,群众认为我们是在走形式、摆花架子,总是与我们的干部不近乎,也不太愿意说实话”。以上干群关系中诸多“感觉”错位现象,尽管是局部的、少数的,从矛盾观点来看,干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可以从干部的思想作风上、工作方式方法上,职业道德操守上以及对群众的感情上找原因。当前,我省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群众工作面临着主体多元、问题复杂、手段综合、成因多样等新特点新挑战,迫切需要领导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水平,从源头上密切干群关系。

三、新形势下密切干群关系应着力抓好几项重点工作

在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一切工作以维护、实现、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评判标准。密切干群关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研究和解决问题。结合我省情况,我们认为,要把推进科学发展、营造法治氛围、畅通诉求渠道、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教育督察等,作为构建和谐干群关系的着眼点、着力点和着重点。

(一)在推进科学发展中筑牢干群关系基础。

一要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密切干群关系的物质基础。发展是主题,经济社会发展了,群众生活不断得到改善,党和政府以及广大干部在群众中的威望、凝聚力、影响力才能增强。如果发展搞不上去,群众期望失落,对干群关系所带来的影响具有根本性。对于我省来说,总的发展形势是好的,但发展不协调不平衡性还突出存在。密切干群关系基础是加快发展,审视干群矛盾发生的地域性特点,会发现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方和单位群众情绪就消极,问题和意见就多,干群关系就紧张,经济发展较好的地方干群关系也相对平稳。因此,我们必须把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解决干群矛盾的根本途径。在促进发展的过程中,要突出解决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要正确认识长远目标与现实之间的关系。经济发展需要一个过程,是有条件的,发展过程中,切不可提过高的、暂时达不到的口号,把群众的期望值调高,而实践中又达不到,造成失望。另一方面要正确认识发展和社会矛盾、干群矛盾之间的辩证关系。经济发展可能会使矛盾减少和缓和一些,解决起来容易一些。但绝不等于说,发展了就没有社会矛盾、干群矛盾了。矛盾是发展的、动态的,解决好社会矛盾、干群矛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二要在科学发展中妥善处理好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改革导致的社会整体利益格局的调整变化,使得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单位之间、不同所有制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社会阶层分化不断加剧,出现了不同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群众最关心的是自己的切身利益。而现阶段由于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客观上导致了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心理失衡,甚至引发个别群众对党的现行政策产生怀疑和不满,而把不满情绪指向党和政府及各级干部,严重地影响了干群关系。所以,在科学发展中要充分发挥好利益整合及平衡(而非均衡)的功能,遵循绝大多数人受益原则,认真分析各项政策对社会各阶层利益影响,合理分担改革成本,抓好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对特困家庭、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贫困农民等给予足够的政策倾斜,尽可能对弱势群体“多予不取”,使得广大群众成为每项决策、每项改革措施和改革成果的主要受益者,建立与改革目标相适应的、体现公平与公正的社会利益结构。三要在改善民生中打牢干群关系基础。改善民生是促进干群关系和谐的根本途径。“民生所指,民心所向,干群所系”。问卷调查中,有92.6%的人认为“民生改善缓慢是干群关系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我省在“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在改善民生中打牢和谐干群关系的基础。要提倡“包容性增长”,着眼于“富民”,把增收富民作为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一些资源型开发收入增长很快的地方,在加快本地居民致富的同时,上级机关和当地政府要统筹一定的财力物力转移支援贫困的地方,当地收益分配不宜搞得过分;要着力解决好“上学难、就业难、医疗贵、房价高”这四大突出民生难题;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要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家庭创业、自主创业,扩大劳务输出,创造条件增加群众财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要解决好日益突出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等“三大安全”问题,在体制、法律、管理方式上进行改革,完善制度、重在防范、严密管理,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要继续扎实推进教育、就业和再就业、公共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八大民生工程”,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推动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台阶,让全省人民更多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在法制轨道上建构干群关系框架。

在认识上和工作上要改变重人治不重法治的状况。法制不健全,是社会关系、干群关系处理难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是干部要更加注重依法行政。从调研情况来看,在基层干部行政行为中,既存在有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也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权大于法”的思想在一些干部头脑中仍然根深蒂固,很多干部用权力解决问题驾轻就熟,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强。一些地方违法行政的问题仍时有发生,如野蛮拆迁、“钓鱼式执法”、失职渎职造成的群体性事件等,一些地方出现越权执法、消极行政、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等现象。这些问题和现象的存在,一方面破坏了法律应有的严肃性,降低了法律在群众心目中的权威性;另一方面,影响和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给干群关系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必须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各项立法,特别是行政程序立法,包括健全保障法律执行、运作、实施的各种具体制度;更加注重行政监督和问责,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保障群众批评政府、监督政府权利的落实;更加注重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要引导群众把依法维权作为“主渠道”。社会矛盾凸显、个体利益诉求增多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现象。当前许多干部仍然沿习人治思维,许多群众不知法懂法,不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权利、解决纠纷。比如在调研中,当被问及“在处理群众涉法涉诉问题的主要做法有哪些”时,不少受访干部都选择了“责成相关部门抓紧落实”,很少有人选择“引导当事人走司法程序,在法律层面求得问题解决”。因此,在全社会开展法制的宣传教育任重而道远。要让干部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依法办事”,特别是干部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通过有效的依法行政把群众的涉法涉诉和维权行为纳入法制的轨道,引导群众真正依靠法律、遵守法律、依法行事,在法制框架下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

(三)在畅通诉求渠道中化解干群矛盾。

强烈的群众诉求与落后的沟通机制的矛盾,是影响干群关系的直接诱因。由于群众正常利益的表达与政治参与渠道不通畅、不完善,沟通渠道过长过窄,导致干部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上时常产生一些偏颇;当群众对有些方针政策产生不理解时,往往又得不到正确解答,导致干群之间信息阻塞,隔阂加重,误解加深。当群众的诉求在规范的、合法的渠道长期得不到畅通有效的表达时,就有可能选择非规范、不合法的渠道,导致矛盾激化、甚至产生对抗等过激行为。在调查中,有32.6%的人认为“目前干部群众沟通渠道不顺畅”,说明我省现阶段干部与群众之间沟通机制不完善、沟通渠道不畅通的问题仍然相对比较严重。从构建通畅有效的利益表达长效机制层面来看,一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民意的职能,代表和委员要深入群众,了解民情,通过法定程序和民主协商程序促使解决突出问题。二要建立公众广泛参与的沟通渠道,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创新沟通渠道和沟通方式,通过健全服务群众制度、联系群众制度、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制度、群众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形成“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信访工作格局,确保信访案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在加强群众工作中保持干群间的及时沟通,不断提高群众工作的制度化水平。三要逐步建立公众参与的社会沟通格局,着重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构建“点对点、面对面、人对人、心连心”的基层干群沟通有效渠道;切实发挥好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通过民主渠道实现干群沟通;有效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

(四)在规范信访工作中改进干群关系。

一是要树立科学的信访观,正确对待群众信访。当前信访问题已成为一个突出问题,牵扯了各级党政机关和党政领导的大量精力。要维护和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必须正确的对待和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信访是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利,表达诉求的一种手段,也是公民的权利,对于各级党员干部来说,信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决不能“闻访色变”,把群众上访看作洪水猛兽。解决上访问题,关键在于能否把问题解决到位,要落实好初信初访的“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坚持以疏导为主,变被动为主动,多为群众着想,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对于一些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要加强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相互联动、通力合作,争取把问题有效和妥善解决。要切实加强基层工作,赋予下级机关及领导干部充分的权力去处理信访问题,相信他们有能力公平、公正、依法合理的处理问题,有效减少群众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等问题。二是建议调整目标考核体系,取消“信访一票否决”制。“信访一票否决”虽然没有作为一项制度明文予以规定,但在当前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并实行上级对下级“信访一票否决”。不管是什么原因的上访,上级部门一律要求地方不论采取什么方法,都要做到息访。否则,涉及的地方和部门“一票否决”,牵涉到的领导干部考核要受影响。我们在座谈和走访中,一些部门和信访干部对出于种种原因而设立的上级对下级的“信访一票否决”叫苦不迭。为了严格控制信访数量、无群体性上访、无越级上访,甚至零上访等工作任务不被“一票否决”,他们不得不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用于息访而不是全身心的投入到解决实际问题中。在息访上,除采取对上访户“围追堵截”、对老上访户专人监控等办法外,一些地方和单位对上访人采取“安抚”的方式,给上访人经济补偿或者答应和满足上访人的诸多要求,这其中甚至包含着对相当多的不合理诉求的无条件满足,进而让其放弃(或暂时放弃)上访。这种“安抚”的方式,对解决眼前的上访问题是具有一定的作用,但从长远来看,这种方式却有可能给其他上访人(包括想上访而没有上访的人)发出错误信号,从而引发新的上访。因此,对信访工作的考核上,应看重考核解决实际问题,把工作做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而不是上级对下级“信访一票否决”制。三是要正确对待群众不合理诉求,提升信访工作的科学化水平。通过对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发现,一些群众在上访的过程中形成了“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才解决”的错误认识,一些群众无理闹访、非法缠访。一些人只要权益,不承担义务;只要自由,不要纪律;只要民主,不要法制;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不惜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甚至采取违法手段和过激行为,从而造成了干群关系的紧张和对立。因此,各级干部要向群众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和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他们的权利义务观念和政策法律观念,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心理疏导,维护人格尊严。对于那些无理缠访赖访闹访,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严惩,弘扬社会正气

(五)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密切干群关系。

一要坚持民主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在于坚持工作方式的民主公平公开公正。近年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平等要求明显增强,对自身利益和社会事务表现出了很强的关切,由此产生了包括利益诉求、民主诉求和情感诉求等在内的多种诉求,而且表达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值得特别关注的是,一些人会由于对社会事件处理程序民主度、公平度、公正度、公开度的质疑,通过网络等传媒组成“非利益相关群体”介入社会典型案件,形成舆论焦点,诱导甚至误导社会舆论,把矛头直指党和政府。因此,各级干部在处理与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时,必须在公正公平的原则下协调平衡利益,以平和的方式协调矛盾、处理问题,在协调平衡利益中争取双赢、共赢局面,进而实现干群关系的真正和谐。特别要在处理群众关注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上,各级主要领导要见事早,及时、果断客观准确进行处理,增加透明度。干群关系和谐的一个关键,就是看在热点、敏感问题的处理上干部能否做到公开透明。如果在这些问题上重人情关系,搞“暗箱操作”、“拖着、捂着”或“内定结果”,就会挫伤群众的积极性,并把部分群众的行为引导到错误的方向上去。所以,在涉及集体收入分配、项目工程招投标、干部提拔使用、涉法涉诉等“热点”问题的处理上,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标准、条件、程序、结果“四公开”,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使群众感到进步靠组织、靠实干、靠本事,把群众的精力和关注点引导到学习和工作上,以此把干群的行为导向搞正、理顺,实现干群之间、上下之间真正的和谐。二要突出服务和维护群众利益。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在于实现由“重管理轻服务”向“重服务”转变。各级领导干部应该把服务群众作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立足点,以广泛开展为民办实事为突破口,设立便民综合服务窗口,增加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服务承诺、结对帮扶、法律援助、领导督办等各项服务群众制度和快捷有效的服务平台,健全各级便民服务网络,开展联动式便民服务,做到决策部署到哪里、工作推进到哪里、服务群众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要面对面接触群众、心贴心服务群众、点对点回复群众、心连心帮助群众,建立健全亲民便民的服务机制,进一步增强群众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要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传统,讲清道理,以理服人,而不是泛泛地空洞说教。省级宣传部门要加强统筹策划,建立有效的文化创意、形象宣传机制,特别是要加强好人好事,先进典型的宣传,弘扬正气,对内激励和鼓舞全省干部群众,对外展示和树立陕西新形象。要教育领导干部客观认识媒体的功能,正确对待媒体,学会与媒体打交道;对于负面的突发事件,不能靠捂、拖、压、堵,而是要疏导,及时地(除非涉及保密问题)向社会及时发布客观准确的报道,杜绝失实报道和有意炒作,让小道消息和流言蜚语没有市场。要进一步利用好管理好互联网,党的政策宣传、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突发事件等都要运用网络适时地传播释疑性、引导性消息,做好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在强化教育督察中促进干群关系融洽。

一要加强党风政风教育。要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让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的宗旨意识,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政治信仰,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防范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要深化科学发展观教育,想问题、订计划、作决策以及在推进各项工作中,要改变过去单纯追求增长速度,只注重眼前见效,忽视长远发展,忽视打基础工作,忽视后劲的做法;要加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教育,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执政责任意识,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有机统一起来;特别要重视加强对干部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的革命传统教育。二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完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程序,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具体化,并增强可操作性;按照权力和责任相一致原则,规范和界定“一把手”的权力;优化常委会运行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议题会前报告常委会成员制度;完善党内罢免和辞职制度,制定可操作性的罢免程序,使罢免制度真正发挥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全方位的监督约束机制,形成一整套包括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在内的监督体系和机制,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和自由裁量程序,防止权力滥用。建议制定并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加快公车使用、公务招待、会议举办、各类庆典的改革步伐,降低行政成本;通过货币化分配促进官员职务待遇透明化。三要发挥反腐惩戒警示作用。坚持开展重点专项检查和大案要案办理,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威慑态势。重点针对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实施监督,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权力运行容易失控的关键问题,针对重点领域和新兴行业的薄弱环节,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实施监督。防止权力介入分配领域,避免出现灰色收入和权力寻租现象。要严肃法纪,对于媒体曝光、证据确凿的事件要进行及时反馈和处理,对违法违纪干部,坚决予以惩处,达到惩戒警示作用,切实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用优良的作风搭建好密切干群关系的桥梁。

 

 

课题组顾问:崔林涛

课题组组长:薛引娥

课题组副组长:高    李向国

课题组成员:纪    郭卫东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