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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我省大中城市的蔬菜供应和价格稳定
省委、省政府:
去冬今春以来,我省大中城市先是蔬菜价格大幅上涨,随后又出现少数地方蔬菜滞销。这种不稳定的涨跌交错,直接影响到市民生活和菜农利益,成为广大百姓关心的热门话题。最近,省决咨委就保障大中城市的蔬菜供应和价格稳定问题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和我们的建议报告如下。
一、我省蔬菜产销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我省蔬菜产销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由于大中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城市郊区的菜田面积急剧缩小,蔬菜生产向远方扩散,呈现出由本地供应向依赖外地供应的趋势。2010年,我省蔬菜种植面积为670万亩,总产量1384万吨,虽然面积比5年前增加172万亩,产量比5年前增加514万吨,但仍不能满足需求。目前全省人均占有蔬菜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1、大中城市蔬菜面积减少,蔬菜供应缺口增大。西安市蔬菜种植面积由2005年的92万亩减少到2009年的78万亩,4年减少15%。特别是近郊的灞桥、未央、雁塔3个区蔬菜面积由1999年的33.7万亩减少到2010年的12.5万亩,11年减少63%。据省商务厅测算,西安、宝鸡、咸阳等大中城市每年需要从省外调入蔬菜约300万吨。
2、设施蔬菜面积发展缓慢,淡旺季供应很不均衡。据2010年末统计,全省设施蔬菜面积189万亩,只占蔬菜总面积28.2%,而山东、辽宁、河南等省设施蔬菜面积都在40%以上。尤其是西安市,设施蔬菜面积仅占蔬菜面积的24%,还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由于设施面积比重小,淡旺季难于调剂,致使大中城市淡季市场供应严重不足。目前西安市冬春淡季市场蔬菜供应自给率只有50%,其余30%靠海南,20%靠甘肃、四川、两广等地供应。
3、蔬菜生产和销售组织化程度低,城乡产销对接机制未形成。目前,我省蔬菜生产仍然以分散的小农户为主,能够进行规模经营的蔬菜专业合作社只有2100户,且大部分没有自己的销售网络。产地批发市场少而简陋,没有预冷设施,加工、包装及冷链运输环节十分薄弱,交易方式多在地头和路边。蔬菜从生产到批发或直接到菜市场和超市,缺少龙头企业带动和信息及时传递,方便市民的销售网点也没有完全形成。
4、蔬菜生产成本上升,经销环节获利过多。2010年,我省化肥、种子、农膜、柴油价格分别上涨5.8%、6.1%、2.3%、11.2%,育苗费每亩600元,工时费每小时3元;今年育苗费增加到700元、工时费5元。随着成本增加,菜农收益下降。特别是蔬菜销售环节无序,中间商获利过多。据农业部调查,蔬菜生产经营总利润中菜农只占26%,中间批发商占43%,零售商占31%。形成“种菜的不赚钱、买菜的不省钱、贩菜的赚大钱”的不正常现象。
二、对确保我省大中城市蔬菜供应和价格稳定的建议
1、合理规划和建设大中城市蔬菜生产基地。西安市是一座特大型城市,必须建立自己可以掌控的100万亩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建议西安市将高陵、户县、周至、临潼和长安区的设施蔬菜面积由现在的23万亩增加到50万亩,并在泾阳、三原、富平等县建立50万亩设施蔬菜基地。次核心城市也应各自建立自己稳定的蔬菜生产基地。蔬菜基地应以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为主,其中可调控的设施蔬菜面积应占到50%,用以调节本市蔬菜供应的不均衡性。到2015年,力争全省设施蔬菜面积翻一番,达到400万亩,占到蔬菜总面积的40%以上,蔬菜总产量超过1600万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应按照“政府主导、市场拉动、规模发展、板块推进”的思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大中城市郊区规划的设施蔬菜生产基地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作红线,确保长期稳定不变。力争“十二五”期间,在大中城市“大路菜”基本自给,“精细菜”省际间市场调节。
2、加快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蔬菜专业合作社是菜农自愿联合的生产经营组织,是开展蔬菜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生产的有效组织形式,在保障蔬菜的生产和供应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把建设蔬菜生产基地与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社同步进行。大力引导蔬菜企业、蔬菜经纪人和蔬菜科技人员加入或领办蔬菜专业合作社。要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兴办产地蔬菜批发市场和蔬菜加工销售公司,为“农超对接”打好坚实基础。各级政府要积极扶持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涉农项目、税收减免、金融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要组建蔬菜行业协会;要按照省政府陕政办发[2009]12号文件精神,逐步将蔬菜产销管理的一些职能委托或转交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在统计调查,项目论证,制订行业标准和筹办展览销售、开展技能培训和信息交流等的作用。蔬菜行业协会还要配合政府作好蔬菜生产的产销衔接和市场价格的稳定。
3、完善蔬菜批发市场的网络建设。要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有实力的蔬菜专业合作社参与蔬菜批发市场和蔬菜冷链物流建设,加强产地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大中城市蔬菜低温配送中心建设,推广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及相关配套设备。要积极升级改造一批带动能力强、辐射大中城市销区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以区域性大型批发市场为核心,建立蔬菜产销信息检测中心,及时采集、汇总、上报产销信息,为准确研判蔬菜产销形势提供科学依据。
4、落实蔬菜产销对接措施。支持超市设立的蔬菜销售专柜直接与蔬菜专业合作社签订供货合同,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有利市民省钱和菜农增收。要继续发展“订单农业”,采用“公司+农户”型产销方式,保障市场蔬菜的稳定供给。要在大中城市的中心城区和居民聚居小区科学布局标准化菜场和社区蔬菜专卖店,以便利居民买菜。要在城市特定区域和时段,设立对菜农免收摊位费的“周末菜市”或“蔬菜早市”,允许蔬菜专业合作社和菜农直接进入市场设点零售鲜菜。要鼓励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的集体餐厅以及宾馆饭店,直接向农村蔬菜专业合作社采购新鲜蔬菜,或由蔬菜专业合作社按照“订单”,向上述单位配送新鲜蔬菜。
5、出台稳定蔬菜生产和供应的扶持政策。(1)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重点扶持日光温室等设施蔬菜建设和质量体系建设;支持冷库建设,增加蔬菜储备规模,调剂季节供需;扶持公益性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场、社区平价菜店建设。(2)健全“绿色通道”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严禁随意拦截和处罚运输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标准的配送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的货车,由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特别通行证,确保其运输安全与畅通。(3)建立蔬菜价格补贴制度。在菜价持续上涨超过一个月时,城市政府向低保户按月发放定额补贴;在菜价持续下跌低于生产成本时,当地政府按品种、面积向菜农支付差价补助。(4)对蔬菜生产、流通过程中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支持性价格。农电管理部门对蔬菜灌溉用电与农作物灌溉用电实行同价。(5)提高设施蔬菜的建棚补助标准。目前的补助标准约为建棚成本的四分之一,建议提高到建棚成本的一半。(6)清理蔬菜市场管理现有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降低蔬菜进超市的门槛,免收蔬菜运输车辆进批发市场的入场费和菜农直销的摊位费,从源头上减轻蔬菜生产经营者的负担。
6、加强蔬菜市场预警及应急能力建设。大中城市政府要逐步建立以销区大型蔬菜批发市场为中心的蔬菜供应预警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蔬菜供应应急预案。要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以应对季节性短缺、自然灾害短缺和突发事件短缺时蔬菜的供应。
7、加强蔬菜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农业主管部门要在蔬菜基地县开展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指导蔬菜专业合作社、蔬菜大户按照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统一使用肥料、农药等蔬菜投入品,确保蔬菜安全。监管部门要对产地和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进行产品监测,严禁不合格的有害蔬菜进入市场。
8、强化“菜蓝子”市长负责制。要将最低菜地保有量、种植面积、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范围、蔬菜质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作为市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大中城市要建立健全市长领导下的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各项具体工作。
课题组顾问:李焕政
课题组组长:史志诚
课题组成员:强文祥 李佩成 罗久序 郑双成
牛润霞 惠立峰 许 浚 杨志良
陈锦屏 刘炳武 郑小寅 周新民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