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9期决策咨询动态 8月11日 按:根据省委办公厅2016年8月2日的约稿通知和中办要求,省决咨委已于8月4日下午,由张光强副主任主持,部分委员和省外专局、省外办、省侨联、省公安厅、西安高新区管委会、西安光机所、巨光公司、华天芯片等单位的负责同志与归国专家就“如何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国家战略领域的智力支撑作用”...">
![]() |
关于“如何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国家战略领域的智力支撑作用”的专家意见建议汇编
按:根据省委办公厅
关于如何让海外高层次人才
在国家重大战略性领域发挥支撑作用的建议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及经济社会发展,以解决食物生产、资源利用与生态保育、区域发展和食品安全等重大科技与技术问题为使命,通过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并积极创造工作条件,切实履行好责任担当。学校先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190余人,其中国家“千人计划”、“中国青年千人计划”12人,为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证。工作中,我们充分感受到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深入推动学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快速提升学科的国际化水平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发挥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国家重大战略中的作用,结合我校的工作实践和体会,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1.做好建言献策和咨询工作。重视并发挥好欧美同学会在国家重大战略领域中的参与作用,通过欧美同学会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活动,积极引导和激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对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踊跃建言献策;建立海外高水平专家库,遴选一批对华友好并乐意为华服务的海外高水平专家,有针对性地对我国重大战略领域提供相关技术咨询;进一步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与海外长期合作的基础与优势,有针对性地就重大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或开展合作研究,并形成一套工作机制。
2.建立研究基地或国际机构。建议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计划,有针对性建设一批国际合作研究基地,并有针对性地吸引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以不同的形式来华工作或为华服务;建议从国家战略层面考虑,可申请将一些国际组织的总部搬迁到中国,或者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如世界园艺学会决定今年10月份将首届世界苹果大会放在陕西杨凌召开,可积极利用此机会,申请在陕西建立世界苹果研究中心,以奠定中国世界苹果生产强国的地位。
3.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和环境。要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国家尽快出台针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在永久居留、住房、医保、养老、子女上学、出入境、科研及创业支持等方面的相关政策,确保海外高层次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氛围,增强人本关怀,加强信任支持,积极引导和解决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后的水土不服问题。
4.积极改革遴选和支持方式。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人才,要打破传统的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人才遴选方式,建议一方面依托驻外使领馆建立国际高端引进机构和国际高端人才信息库,一方面借助国际猎头公司全球定向延揽人才;在国家重大战略的领域,建议设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专项基金,如“千人计划”基金等;建议根据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针对海外高层次人才设立招标课题,实行柔性管理,目标考核,实现对海外高层次人才“以用为本”的目的。
加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助力重大战略领域跨越式发展
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渭南师范学院副院长、教授 程书强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经济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时期,依靠传统人口红利和资源过度消耗的增长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在新时期新阶段,迫切需要通过创新驱动赢造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需要深层次释放“人才红利”来打造新的发展优势。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之路。国家“十三五规划”强调在重大战略前沿领域要通过自主创新实现技术突破。要顺利实现这一战略目标,不但需要大力培养国内高端创新人才,同时,也迫切需要着眼全球,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更加开放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特别是我国一批战略性领域急需的技术和产业领军人才,从而为国家在重大战略性领域抢占国际发展制高点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一、我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自2008年我国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2015年底,我国共引进“千人计划”专家6000余人,并带动全国各地也实施了地方引才引智计划。比如北京的“海聚工程”、上海的“浦江人才计划”、西安的“5211计划”、宁波“3315计划”等,并与各部委引才计划一起,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相互衔接的引才格局。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目前在客观上还存在着许多制约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问题,与美欧日等发达国家比,我国引进全球高端人才的数量还太小,引进人才的层次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此,在国家层面还需要在思想观念、政策措施、体制机制、立法进程等诸多方面,全面把握我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现状和存在问题,并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领域的人才需求与供给现状,以问题为导向,尽快研究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据我们调查,目前在与此相关的国籍法、绿卡制度、出入境制度、社保制度、国民待遇等法律制度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缺失。主要表现在,第一,在制度建设上,重制定轻落地执行,存在着不系统、不能切中海外人才诉求等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海外人才、资金与技术等资源向中国流动。我国现行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缺乏顶层设计,碎片化现象严重,而且缺乏稳定性与透明度,难以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制度优势。第二,我国海外人才引进的思想观念相对保守和落后,没有形成更加开放的、包容性的人才观,在重大科技项目主要负责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领导岗位聘用中,还不敢放手使用外籍专家和国际高端人才,缺乏海外专家施展才华和创业发展的广阔舞台。第三,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在磷选机制、引进机制、融入机制、激励机制、流动机制、发展环境提供机制、政府服务保障机制等方面还缺乏系统性与联动性,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对更多海外高端人才还缺乏足够吸引力。第四,用人单位的主体地位未能完全体现,在人员编制、技术领导岗位职数、薪酬待遇、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还是以政府为主导,还存在重体制内轻体制外、重国有轻民企等问题。同时,在以企业和用人单位为主体,以市场化机制为主导引进国际高端人才方面,还存在引进与需求不匹配的问题。有些地区、高校、院所、企业,在引进国际化高端人才上需求导向不明确,讲究“面子工程”,引进与需求错配,使不少引进人才长期闲置,造成引进人才和配套资源浪费。
二、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助力重大战略领域跨越式发展
1.加快立法,营造良好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法制环境
应加快构建相对完善的海外人才引进法律体系,重新审视修改现行绿卡、出入境制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稳步实施弹性双重国籍;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高技术移民制度、签证制度、国民待遇制度;抓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机遇,从补短板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引进海外人才立法权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全球引才用才和人尽其才的制度环境,构建具有国际人才竞争力的制度比较优势。
2.树立更加开放的人才观,搭建适合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广阔舞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以更高的制度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搭建和提供更多更大和更高层的平台,让海外高端人才在重大战略性领域发挥支撑性作用。在不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聘任海外专家担任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部门的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引进人才可以承担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并赋予其一定的科研和经费使用自主权;鼓励引进人才参加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外籍院士评选,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奖励评选;支持引进人才参与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国家标准制订、重点工程建设,参加国内各种学术组织等,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搭建更加广阔的创新创业发展舞台。
3.加强顶层设计,创新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体制机制
围绕国家“十三五规划”、“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实施,应从全局高度,全面创新国家海外高端人才引进规划与政策,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国际高端人才引进机制。不断创新海外高层次人才磷选、发现评价、出入境管理、引进融合、人才流动、国际合作、使用激励、绩效评估和分配激励等机制。进一步整合发挥海外高端人才作用的相关政策,尽快建立引进国际高端人才和开展国际高技术领域合作的多部门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合作支持机制,在党管人才的总体要求下,各相关部门都应从国家发展和全局需要出发,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性领域需要,主动创新国际高端人才引进、使用、工作、生活、合作的体制机制,从而在更高层次上推动建立权责统一、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符合国情世情、适应未来发展需要的外国专家工作管理新的体制机制。
4.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需求,实现精准引进
围绕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重大应用研究、中国制造2025、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战略领域的需求,编制国家战略人才动态需求清单以及地方战略人才动态需求清单,建立国家全球高端人才信息库,为实现精准引进创造条件。要支持重点引进符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紧缺人才。要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引进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国际产业、技术、管理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并搭建海外高端人才发挥作用的广阔平台和留人用人环境。着手建立全球海外人才信息网与数据库,不断提升海外人才智力引进的层次和结构,通过建立更加开放和多元文化融合发展的国际化社会环境,大力提升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融合能力、创新动力和贡献水平,支持更多国际高端人才在我国急需加快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通信、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工装备、航空航天、食品安全、生物医药、绿色制造、智能制造、深海深空深地、废弃物和垃圾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
5.加大用人单位自主权,完善国际人才市场体系建设
在引进海外高端人才过程中,应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用人单位为主体的人才引进制度,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需求,在国家宏观调控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改革目前我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中的过度行政化管理模式,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在切实简政放权基础上公布国家和地方政府在跨国人才引进和开展国际技术合作审批方面的权力清单。根据用人单位对不同层次海外人才的需求,允许更多用人单位面向海外开展多种形式的自主招聘,允许用人单位自主设置专业技术特设岗位、自主确定薪酬待遇、自主聘任引进人才担任领导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进一步健全政府、用人主体和社会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引导企业、用人主体和社会有关方面加大引进人才的资金投入。
6.建立完善的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提升引进人才工作绩效
按照国际惯例和科研规律,设置科学合理的引进国际高端人才的绩效考核指标,定期对引进人才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与引进人才签署的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协议),评价引进人才的工作绩效;聚集包括海外专家在内的行业权威专家,组建专业性评价机构,综合考虑自主知识产权拥有、核心技术掌握、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解决、具有市场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拥有程度、收入水平与纳税情况等因素,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引进人才进行系统评价。根据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对引进的重点人才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时应重点考虑其在行业、企业、重点领域发挥的实际作用,防止片面偏重学历和技术职称,而忽视实际能力的现象。应建立引进人才资助绩效评估制度,对引进人才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进行有效监管与评价,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
7.加强人才服务环境建设,营造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创新管理方式,强化服务保障,营造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引智引才环境。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调查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海外高层次人才个性化需求,并做到快速响应,解决引进人才的实际困难。在引进人才的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养老、住房、通关、医疗保障、子女入学和一切需要使用身份证的领域,应制定实施细则,并在省市两级和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经开区、国家级新区等建立境外专家或国际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彻底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努力做到待遇引才、事业留人、情谊感人、服务到人,使他们能够全力以赴投入创新创业活动,为他们在中国终身发展提供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和上升空间,从而通过他们吸引更多境外高端人才来华工作、创业发展。
关于引进国外高端人才
回国创新创业发展的三点建议
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委员、西北大学中国西部研究中心研究员冯家臻
吸引海外高端人才来华工作、回国创新创业发展,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突破技术瓶颈,抢占世界人才和技术高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措施。从西部地区实践情况看,提以下三点建议。
一、创新体制机制,为海外高端人才回国创新创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为加快引进海外高端人才,除了待遇引人、事业留人、情谊感人外,最重要的还是要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扫除海外人才回国创新创业发展的后顾之忧,国内一些地区已设立了海外高端人才服务中心(窗口),为高端人才在出入境、落户、工作、资助、住房、医疗、养老、子女入学等多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国内一些大的研究机构也成立了海外高端人才归国服务机构。但是,西部地区一些省和中心城市尚未设立海外人才服务窗口,吸引海外高端人才发挥作用的环境不够理想。有的海外高端人才回国创业,因是外国国籍,公安机构不准其在当地租房购房,要求到酒店居住,创业和生活成本过高。一些海外高端人才回国后,家人已取得中国“绿卡”,但仍然无法在国内办理医保、养老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正常办理子女入学入托、签订租房协议等,甚至连信用卡、乘坐交通工具买票等事项都办不了。子女虽有中国“绿卡”,仍要托关系上中小学,由于是外国国籍,无法享受中国学生可以享受的相应补贴,有的学校发给持“绿卡”的外籍学生一点补贴后,又因不符合规定被追回;在国内持“绿卡”的学生高中毕业后不准在国内考大学等等。这些后顾之忧不解决,严重影响引进人才的工作积极性。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首先要满足安全与生存需要,才会产生发展、受到社会尊重、获得社会荣誉、实现自我价值等更高层次的需求。在调研座谈中,不少引进的海外高端人才要求,让他们和家人能够像普通中国公民一样享受国民待遇。如果我们将引进的境外高端人才的工作生活环境都搞不好,人才引进来了也留不住。为满足我国一系列重大战略性领域长远发展需要,持续引进境外高端人才、技术创新团队、技术和产业创新领军人才,我们建议:中组部人才工作局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应对“千人计划”引进的海外高端人才,建立跟踪服务和沟通反馈机制,及时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敦促有关省市和用人单位及时帮助解决其在生活和工作上遇到的具体困难;同时,支持和鼓励西部地区大城市借鉴沿海地区先进经验,建立专门服务机构和窗口,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解除海外高端人才回国或来华在工作、生活上的后顾之忧。
二、加强督查工作,使吸引海外高端人才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千人计划”)实施8年来,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引进的海外高端人才荟萃,有诺贝尔奖获得者和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还有工作在教学、科研一线的知识精英。据统计,“千人计划”从海外引进的正教授数量远远超过1978年至2008年30年间的数量总和。在国家支持和鼓励下,各省区市也先后实施了地方引才计划,与部委引才计划一起,已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相互衔接的引才格局。8年来,中央、各省市区相继推出了许多政策,对促进海外高端人才来华和回国创新创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有的省份和部委、全国行业性央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不仅挫伤了回国高端人才创业发展的积极性,也影响了海外高端人才持续来华和回国工作、创业的信心。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海外高端人才引进工作,明确指出:“尚贤者,政之本”,“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纵观当今世界,着眼全球聚才用才,“择天下英才而用之”,不仅是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也是大国崛起的需要。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方,没有这样的眼光和胸怀,很难快速发展起来。建议中央对西部地区引进海外高端人才数量相对较多的省份开展专项督查工作,了解贯彻落实中央相关政策的措施、成效和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进一步改进工作,将海外引才引智政策落到实处,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在引进境外高端人才政策上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完善政策法规,创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
为吸引海外高端人才回国创新创业,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了很多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效果。从西部地区的实践看,现行政策还不够完善,在操作层面仍有许多障碍,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持有中国“绿卡”的海归及亲属,仍然不能享受国民待遇;一些已经通过国家安全背景审查的海外高端人才,有报效祖国的意愿却不能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从事研发工作;有些回国的海外高端人才反映,目前的往返签证政策不够灵活,每年进出境次数限制过严(在公有制单位审批更难、限制更严、往返审批灵活性更低),海外高端人才出入境和停居留仍存在许多不便和困难。我国西部地区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条件不如东部沿海地区,吸引海外高端人才的政策倾斜有限,难以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政策、制度和环境优势。为此,应组织力量,加强调查研究,着眼我国未来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快研究制定新时期支持西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综合性指导性文件;加快研究出台《外国人在中国生活和工作条例》。在引进全球高端产业、技术、管理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研究制定更有针对性、操作性、类似发达国家“高技术移民”、“精英移民”、“巨富移民(投资移民)”的对策措施,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技术移民政策。借鉴发达国家立法经验,积极推进高技术移民相关立法研究;尽快建立灵活便利的人才签证政策;进一步完善海外高端人才回国创新创业发展的国民待遇政策,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