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领取生育津贴,是以用人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为基数还是以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为基数?
您好,依据西安市医保发〔2019〕68号文件精神: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产假天数一次性计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