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省长你好,我想通过这个留言平台向司法厅提出一些我的个人建议,希望采纳。本人于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申领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但是未从事相关法律职业工作,每年第一季度都要前往市司法局进行备案登记,但是本人工作单位距离市区较远加之工作繁忙无法抽出时间前往司法局进行备案,有很大的不便利性。是否可以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比如天津,采取网上备案的方式,这将大大方便类似我这种情况的人,希望可以采纳,谢谢。
您好,您的问题已由省司法厅工作人员为您电话答复,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02987293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