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参保人员死亡的丧葬费补助和个人账户继承问题?
来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4-09-02 10:04
从2014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立丧葬费补助金制度,标准为一次性补助不低于8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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