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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知识回答
普通话证书丢失10年了,还能补办不?
您好!普通话纸质证书不予补办。根据教育部颁布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电子证书执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中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省教育厅 2024-09-27
一年级学生随父母就业转校
您好,根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4〕2号):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者。学生转学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并开具转学证明,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携带转学证明、纸质学籍档案和家庭户口迁移、家长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转入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转入学生。转出、转入学生均需由所在学校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般应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或升学时,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入或升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如还有疑问,请您在工作日致电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电话:029-88668663)咨询。
省教育厅 2024-12-22
课后服务收费的问题
您好,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陕教〔2020〕25号),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我省中小学可收取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考虑财政补贴情况,依据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核定,按相关规定办理,同时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备案。各地须严格依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教规范〔2019〕12号)内容,合理确定服务内容,科学制定收费标准,落实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要求,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原则上以一学期为固定周期,不得跨学期预收,退费应按未服务的实际天数据实退还所缴费用。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免收课后服务费。
省教育厅 2024-10-12
低保户可以申请教资面试费用退费吗
您好!根据《2024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规定: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10∶00至13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缴费,方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面试报名费:240元/人·次。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如您还有疑问,请您在工作日直接致电陕西省教育考试院029-85221726、85221751、85221782具体咨询。(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省教育厅 2024-11-10
教师资格证认定的问题
您好,根据《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2000年9月23日发布实施),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具备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普通话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1994年国家三部委发出的《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中附有《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办法》(试行),其中第十二条规定“教师和师范院校毕业生应达到二级或一级水平,语文科教师应略高于其他学科教师的水平”。如您还有疑问,请您致电陕西省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陕西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电话:029-62396000)咨询。
省教育厅 2024-10-19
大专学生实习被要求加班
您好,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事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二)安排学生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   (三)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高等学校具有安排教学活动的自主权,如对学校实习安排有意见建议,可直接向学校教务处提出。如还有疑问,请您在工作日致电陕西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电话:029-88668837)咨询反映。
省教育厅 2024-12-28
陕西省教育厅2023年财政决算查阅地址
您好,陕西省教育厅年度预算、决算公开信息,请点击链接查看:http://jyt.shaanxi.gov.cn/news/caiwuguanli/。
省教育厅 2023-12-06
硕士应届生身份及国考
您好,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由人社部门负责,具体报考条件和要求,请您向人社部门咨询。关于“应届毕业生”这一概念,目前国家无明确统一解释。工作中哪个部门、单位提出关于“应届毕业生”的要求,就由哪个部门负责解释。比如某地公务员招录条件要求应届毕业生,那就由招录组织单位解释。
省教育厅 2024-12-11
应届生赴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学费补偿
您好,为方便广大毕业生咨询学费补偿相关政策、提高办理效率,陕西省教育厅将有关市、县(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办理咨询电话予以公布,补偿方式和标准、申请办法等相关政策可咨询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查看链接:http://jyt.shaanxi.gov.cn/jynews/rdjj/202308/29/134434.html(《2023年陕西省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工作咨询电话公布》)。毕业生基层单位服务情况审核认定,请咨询就业单位,县级人社部门或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招录招聘实施单位。
省教育厅 2024-01-03
请问在派出所办理了更改姓名,学校学籍教务处不予更改怎么处理,说必须满足三条()
您好!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中规定: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如系学校工作失误造成证书电子信息注册或发放错误的,可由毕业生所在学校写出书面报告申请学历勘误。对于毕业后非因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失误造成的学历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学历证书信息不予更改。您可以直接咨询毕业院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看是否符合学历勘误的条件,如果符合,由学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省教育厅 2024-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