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知识问答库
政策知识回答
转学咨询
您好, 根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4〕2号):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者。学生转学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并开具转学证明,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携带转学证明、纸质学籍档案和家庭户口迁移、家长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转入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转入学生。转出、转入学生均需由所在学校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般应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或升学时,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入或升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中小学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由当地县区教育局负责日常管理,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请您直接致电学校所在的市县区教育局咨询办理具体流程和手续(市县区教育局电话,请点击http://jyt.shaanxi.gov.cn/about/dsjy/dishi.html查看)。
省教育厅 2024-07-25
学费代偿政策
您好,为方便广大毕业生咨询学费补偿相关政策、提高办理效率,陕西省教育厅将有关市、县(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办理咨询电话予以公布,补偿方式和标准、申请办法等相关政策可咨询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查看链接:http://jyt.shaanxi.gov.cn/jynews/rdjj/202308/29/134434.html(《2023年陕西省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工作咨询电话公布》)。毕业生基层单位服务情况审核认定,请咨询就业单位,县级人社部门或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招录招聘实施单位。
省教育厅 2024-07-08
报到证编号查询
您好,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各高校要向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开展解读宣传,耐心细致做好指导咨询,帮助毕业生顺利完成就业报到、落户和档案转递。如您还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向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部(高校学生工作处、教育团工委)(电话:029-88668859、88668876)咨询反映。
省教育厅 2024-07-02
旅游管理根据学校安排顶岗实习,现在因为身体不适,可以中途换成自主实习吗
您好!大学具有安排教学计划和教育活动的自主权,学生实习属于教育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自主实习还是集中实习,由学校根据人才培养计划和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规定。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可直接向学校教务或学工部门反映您的困难。如还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向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部(高校学生工作处、教育团工委)(电话:029-88668859)咨询反映。
省教育厅 2024-07-14
省级优秀毕业生
您好,您可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网站查询文件《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 届陕西高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结果的通报》(http://jyt.shaanxi.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2307/04/22321.html)获取名单,陕西省教育厅不另外发放证书。
省教育厅 2024-05-26
就业协议与毕业证
您好,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阶段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7号):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就业各环节管理,加强对用人单位信息和就业相关材料的审核,特别要对同时接收多名毕业生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审核,规范签约行为,务必做到“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高校不得强制学生就业并签就业协议书,如有违反可向我厅学生处举报,电话:029-88668867。
省教育厅 2024-06-27
陕西教育部最早出文限制小学入学年龄是哪一年。
您好,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在我省,凡年满6周岁〔入学当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入学应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区对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向应当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同时由学校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如还有其他关于政策上的疑问,您可致电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咨询,电话:029-88668895、88668898。
省教育厅 2024-06-08
有中专毕业证,怎么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您好!若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或补办学历证明,须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证书丢失可不提供); (3)就读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公函,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在校时间、所学专业、学制、毕业证号)并注明经办部门办公电话。(4)招生录取花名册(招生录取表)本人名字所在页,复印后加盖学校公章。(5)陕西省教育厅或陕西省教育委员会验印的毕业验印底册,专业所在页和本人名字所在页,复印后加盖学校公章。 (6)小二寸彩色蓝底照片一张(贴在学校开具的证明上并加盖学校公章)。请申请人在工作时间到陕西省教育厅北楼103室(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学生就业与留学服务中心(电话:029-88668665)具体咨询办理。
省教育厅 2024-06-14
咨询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学费补偿
您好,为方便广大毕业生咨询学费补偿相关政策、提高办理效率,陕西省教育厅将有关市、县(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办理咨询电话予以公布,补偿方式和标准、申请办法等相关政策可咨询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查看链接:http://jyt.shaanxi.gov.cn/jynews/rdjj/202308/29/134434.html(《2023年陕西省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工作咨询电话公布》)。毕业生基层单位服务情况审核认定,请咨询就业单位,县级人社部门或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招录招聘实施单位。
省教育厅 2024-06-16
2024年高考文综成绩出入太大
您好,根据2024年6月24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 《陕西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于6月27日12时前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提出网上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省教育厅 2024-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