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知识问答库
政策知识回答
学历上的身份证号和现在的身份证号码不一样
您好!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中规定: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如系学校工作失误造成证书电子信息注册或发放错误的,可由毕业生所在学校写出书面报告申请学历勘误。对于毕业后非因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失误造成的学历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学历证书信息不予更改。您可以直接咨询毕业院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看是否符合学历勘误的条件,如果符合,由学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省教育厅 2024-06-03
关于滋蕙计划的咨询
您好,近日,陕西省2024年滋蕙计划(即资助普通高校新生入学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办理工作已开始,为方便广大学生及家长咨询滋蕙计划相关政策,陕西省教育厅将实施该项目的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滋蕙计划办理咨询热线电话予以公布,有办理需求的学生及家长可致电咨询。请您登录http://jyt.shaanxi.gov.cn/jynews/rdjj/202408/03/142555.html查询有关部门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 2024-08-11
国家大学生补贴
近期,陕西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正在进行,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会收到一份资助政策简介,包含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并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目前,陕西省已建全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所有学段、公办民办所有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个全覆盖”,切实保障贫困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三不愁”。具体有:国家助学贷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绿色通道、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校内资助、毕业后有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如还有疑问,请您在工作日直接致电陕西省学生资助事务中心(陕西省教育贷款与教育工程项目事务中心)(电话:029-88668914)咨询反映。
省教育厅 2024-08-06
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界定与在读期间社保缴纳的影响
您好!“应届毕业生”这一概念目前国家无明确统一解释。工作中哪个部门、单位提出关于“应届毕业生”的要求,就由哪个部门负责解释。比如某地公务员招录条件要求应届毕业生,那就由招录组织单位解释。
省教育厅 2024-08-01
莲湖区幼儿园小班3-4岁,班级人数规定市多少人
您好,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幼儿园规模应当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一般不超过360人。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幼儿园可以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以混合编班。如还有疑问,可致电我厅基础教育一处咨询,电话:029-88668895、88668926。
省教育厅 2024-08-16
关于陕西西安本科生学位审批相关条款
您好,我国学位授予采用的是由国家统一规定要求和授权,由各授权单位(学校)自主进行学位授予的办法。各授权单位(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制定本授权单位(校)学位授予细则。发放流程一般是申请人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学位授予单位组织二级学位委员会审查学位论文、组织答辩、递交名单——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名单、决议是否授予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同时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上报授位信息。如还有疑问,请您在工作日致电陕西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9-88668826)咨询反映。
省教育厅 2024-08-23
小学五年级转学
您好,根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4〕2号):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者。学生转学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并开具转学证明,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携带转学证明、纸质学籍档案和家庭户口迁移、家长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转入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转入学生。转出、转入学生均需由所在学校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般应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或升学时,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入或升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如还有疑问,请您在工作日致电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电话:029-88668895、88668898)咨询反映。
省教育厅 2024-08-28
高中学力同等证明如何办理
您好,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教〔2023〕14号)规定,在陕认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截至认定时,年满17周岁;   3. 本人户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且未取得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毕业证书(不包括正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等学历教育的在籍学生);   4. 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不含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成绩全部合格。   拟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应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期间,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合格性考试报名相关手续。报名的时间、地点、流程、资格审核、考试管理等相关要求及所需提交的资料,均以当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规定为准。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详细要求,请您登录http://jyt.shaanxi.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2306/07/22208.html查询。
省教育厅 2024-08-30
课后服务费
您好,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我省中小学可收取中小学课后服务费。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考虑财政补贴情况,依据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核定,按相关规定办理。中小学课后服务费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原则上以一学期为固定周期,不得跨学期预收,退费应按未服务的实际天数据实退还所缴费用。各地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资助工作,加强对贫困生的课后服务保障,防止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给家长造成负担。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免收课后服务费。
省教育厅 2024-09-09
关于集体三等功专升本
您好,根据《陕西省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专升本免试对象为:1. 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陕西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应届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3+2”连读应届毕业生);2.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从陕西省应征入伍,退役后两年内的往届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3+2”连读毕业生)。如还有疑问,请您在工作日直接致电陕西省教育考试院029-85221726、85221751具体咨询。(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省教育厅 2024-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