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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陕西省户籍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
您好,根据《陕西省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免试对象为:1. 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陕西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应届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3+2”连读应届毕业生);2.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从陕西省应征入伍,退役后两年内的往届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3+2”连读毕业生)。如还有疑问,请您在工作日直接致电陕西省教育考试院029-85221726、85221751具体咨询。(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省教育厅 2025-02-02
请问医疗器械的使用寿命,是按实际使用期限还按还标示的期限?
答:《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等要求使用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对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记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规定:“医疗器械应当有说明书、标签。说明书、标签的内容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确保真实、准确。”“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应当标明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是失效日期”等。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01-24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线上如何办理?
答:第一步  打开网址“https://www.nmpa.gov.cn/”进入国家药监局管理网站。   第二步  点击网站左下方“政务服务门户”。进入网页后,点击上方“其他服务”。   第三步  选择网页下方“医疗器械”中“医疗器械地方行政许可备案信息系统”,点击在线办理即可。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01-24
医疗器械各类法规中规定了医疗器械说明书中要标注使用期限或失效期限,请问这两个期限是如何定义,有什么不同?如某器械的使用期限是4年,是指自生产日期开始起4年,还是开封/启用日期开始起满4年,现有一产品为2019年7月15日生产,使用期限是5年,还未开启使用,现在是2024年10月,那算不算过期器械?
答:《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中明确,说明书中应标注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失效日期。通常情况下,产品说明书中标注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或标注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或者三者皆标注。如无特殊说明,则失效日期=生产日期+使用期限。例如产品为2019年7月15日生产,使用期限是5年,还未开启使用,则该产品失效日期为2024年7月14日。例如产品为2019年7月15日生产,使用期限是5年,并于2020年2月11日已开启使用,且该产品说明书在标注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失效日期的基础上,同时标注开封/启用后,2年后失效等内容,则该产品失效日期为2022年2月10日。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01-24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陕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试行)》是否仍然有效?
答:《陕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试行)》是由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6年5月8日制定印发并执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版)实施后,《陕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试行)》即废止。目前,各级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依据主要为《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械监〔2015〕239号)。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01-24
2025年国补什么时候可以参与线上使用?
    ①各地市目前加紧征集2025年活动参与企业;②服务平台加紧对系统优化;③商务部政策待明确,因此目前线下可以正常购买使用,线上仍需等待。   
省商务厅 2025-01-24
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如何申请参与2025年国补活动?
    首先与企业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参与企业资格条件,符合条件后填写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并经过公示后,发券平台向社会公布企业门店信息、客服电话等。西安市每周征集一次,其他地市请具体咨询当地商务主管部门。   
省商务厅 2025-01-24
我公司想要注册一款原料药,原料药的注册和生产许可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1)企业按照注册申报资料要求进行研究和准备材料,参照《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2016年第80号)。(2)企业向省药监局提出《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仅用于原辅包平台登记。3.企业在国家原辅包平台进行登记,获得登记号。4.企业获得化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及核准后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标签后向省药监局提出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申请,符合要求后方可上市销售。5.企业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后,在登记平台更新登记信息。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01-22
被采取暂停生产等风险控制措施后,恢复生产时是否会有正式文件通知?
答:因违反相关规定被采取了暂停生产等风险控制措施的药品生产企业,拟恢复生产的,应在完成整改后向省药监局提出恢复生产申请,省药监局依企业申请开展药品GMP符合性检查,企业在通过检查且整改符合要求后,省药监局发放关于解除暂停生产等风险控制措施的通知。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01-22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到期后,现在需要续办应如何操作?
答:《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个月,医疗单位应当向原发证的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换发新证。根据《关于换(核)发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及过渡期暂行规定的通知》(陕食药监函〔2018〕109号)附件1《陕西省换(核)发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工作方案》申报单位应准备换(核)发材料,按照申报流程申报。2022年陕西省医疗单位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换发行政许可事项已上线,请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搜索“医疗单位《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换发”查看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点击“在线办理”即可办理。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