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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的准入条件是什么?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11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12-16
实物配租分配程序是什么?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11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第一,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租赁住房需求,确定轮候期;第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第三,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第四,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12-16
公租房分配后还可以调换小区或户型面积吗?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11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不得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否则将按规定退回公共租赁住房,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12-16
登记为轮候对象后多长时间可以分配入住?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11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租赁住房需求,确定轮候期。具体时间请查询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12-16
租赁补贴是分档领取吗?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规定:租赁补贴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并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实行分档补贴。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12-16
哪种人可以不用轮候?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保〔2014〕91号)规定:公租房实行分层实施,梯度保障,优先满足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需求,对城镇住房救助对象,即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依申请做到应保尽保。具体请查询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12-16
什么情况下承租的房屋会被清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11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有以下行为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或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六)承租人家庭收入、住房状况、车辆信息、工商登记状况超出保障范围内的;(七)承租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承租公租房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12-16
公租房的申请审核程序是什么?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11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第一,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第二,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市、县人级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第三,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凭证;第四,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具体申请审核流程请查询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12-16
在哪里申请公租房?
“陕西保障房”微信公众号提供线上申请渠道,方便申请人根据需要选择线上或线下窗口办理申请,也可咨询当地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住房保障服务热线965356。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12-16
公租房优先保障的群体有哪些?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11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对象的范围和优先安排的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