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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能否兼任其他公司法人?
答:《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条规定,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至少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企业负责人必须是全职人员。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01-22
关于供应商审计周期的规定。供应商新增生产线,于2024年7月通过GMP符合性检查。请问制药企业是在供应商通过符合性检查后,再对该供应商新增产线进行现场质量审计还是在未通过符合性检查前进行现场质量审计?
答:(1)质量评估和现场质量审计的关系: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对所有生产用物料的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尤其是生产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质量审计。(2)现场质量审计的周期及时间相关规定:①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物料供应商进行评估或现场质量审计,回顾分析物料质量检验结果、质量投诉和不合格处理记录。②如物料出现质量问题或生产条件、工艺、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可能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时,还应当尽快进行相关的现场质量审计。(3)除应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相关规定执行现场质量审计外,还应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公司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01-22
糖皮质激素类原料药能否与抗肿瘤药原料药共线?
答:经核实,与咨询人联系确认该企业的抗肿瘤产品原料药为高毒高活产品。为避免高毒高活产品对普通化学原料药产品带来的潜在影响,高毒高活产品不与非高毒高活产品共线生产。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01-22
中药饮片是否可以直接购进趁鲜加工的中药饮片?
答: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1)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可以采购具备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的产地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以下简称鲜切药材)用于中药饮片生产。(2)采购鲜切药材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当将质量管理体系延伸到该药材的种植、采收、加工等环节,应当与产地加工企业签订购买合同和质量协议并妥善保存,应当严格审核产地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3)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对采购的鲜切药材承担质量管理责任,对鲜切药材应当入库验收,按照中药饮片GMP要求和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进行净制、炮炙等生产加工,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01-22
药品生产类咨询问题及回复
1.中药饮片是否可以直接购进趁鲜加工的中药饮片?   答: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1)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可以采购具备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的产地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以下简称鲜切药材)用于中药饮片生产。(2)采购鲜切药材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当将质量管理体系延伸到该药材的种植、采收、加工等环节,应当与产地加工企业签订购买合同和质量协议并妥善保存,应当严格审核产地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3)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对采购的鲜切药材承担质量管理责任,对鲜切药材应当入库验收,按照中药饮片GMP要求和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进行净制、炮炙等生产加工,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2.糖皮质激素类原料药能否与抗肿瘤药原料药共线?   答:经核实,与咨询人联系确认该企业的抗肿瘤产品原料药为高毒高活产品。为避免高毒高活产品对普通化学原料药产品带来的潜在影响,高毒高活产品不与非高毒高活产品共线生产。   3.关于供应商审计周期的规定。供应商新增生产线,于2024年7月通过GMP符合性检查。请问制药企业是在供应商通过符合性检查后,再对该供应商新增产线进行现场质量审计还是在未通过符合性检查前进行现场质量审计?   答:(1)质量评估和现场质量审计的关系: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对所有生产用物料的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尤其是生产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质量审计。(2)现场质量审计的周期及时间相关规定:①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物料供应商进行评估或现场质量审计,回顾分析物料质量检验结果、质量投诉和不合格处理记录。②如物料出现质量问题或生产条件、工艺、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可能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时,还应当尽快进行相关的现场质量审计。(3)除应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相关规定执行现场质量审计外,还应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公司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企业负责人能否兼任其他公司法人?   答:《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条规定,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至少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企业负责人必须是全职人员。   5.国家对胶囊壳生产的人员有什么要求?   答:药用胶囊壳是药用辅料,在2006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对药用辅料生产的各级人员(包括质检人员)有明确要求,请参考。   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辅料生产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从事辅料生产的各级人员应具有与其职责相适应的受教育程度并经过培训考核,以满足辅料生产的需要。   企业应建立并执行培训规程。培训应包括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卫生知识及本规范等内容。应由具备适当资质的人员进行足够频次的培训,以确保员工熟悉本规范的要求。培训应有相应的记录。   6.以咖啡因为主体的茶叶提取物能否在市面流通?   答:咖啡因是第二类精神药品,国家对其实行定点生产、定点经营制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定点生产和定点经营应当具备的条件。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定点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二)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批准文件;(三)有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设施、储存条件和相应的安全管理设施;(四)有通过网络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信息的能力;(五)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六)有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生产要求相适应的管理水平和经营规模;(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部门的人员应当熟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以及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八)没有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或者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九)药品定点生产企业数量和布局的要求。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除应当具备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的开办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条件;(二)有通过网络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营信息的能力;(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四)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   7.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配制中心如何申请?   答:申请单位为医疗机构的,必须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具有连续配制制剂10年以上(含10年)相关经验,依法接受过3家以上医院(至少2家三级医院)的医院制剂委托配制。申请单位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必须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至少应包含颗粒剂、合剂、胶囊剂、丸剂及前提取。应与3家以上医院(至少2家三级医院)签订合作协议,或曾开展医院制剂合作,具备一定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管理经验。还应具备区域合理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方可以申请。   8.非药品生产企业如何购买咖啡因?   答: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非药品生产企业购买咖啡因应具备的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咖啡因储存条件和相应的安全管理设施;(2)有保证咖啡因安全使用的管理制度;(3)咖啡因使用管理、安全管理的人员应当熟悉咖啡因管理以及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4)没有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或者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购买申请资料包括:(1)咖啡因购买申请表;(2)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加盖企业公章的产品证明文件复印件;(4)企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职责以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5)企业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注明使用、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位置);(6)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目录;(7)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8)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9.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到期后,现在需要续办应如何操作?   答:《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个月,医疗单位应当向原发证的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换发新证。根据《关于换(核)发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及过渡期暂行规定的通知》(陕食药监函〔2018〕109号)附件1《陕西省换(核)发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工作方案》申报单位应准备换(核)发材料,按照申报流程申报。2022年陕西省医疗单位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换发行政许可事项已上线,请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搜索“医疗单位《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换发”查看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点击“在线办理”即可办理。   10.被采取暂停生产等风险控制措施后,恢复生产时是否会有正式文件通知?   答:因违反相关规定被采取了暂停生产等风险控制措施的药品生产企业,拟恢复生产的,应在完成整改后向省药监局提出恢复生产申请,省药监局依企业申请开展药品GMP符合性检查,企业在通过检查且整改符合要求后,省药监局发放关于解除暂停生产等风险控制措施的通知。   11.我公司想要注册一款原料药,原料药的注册和生产许可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1)企业按照注册申报资料要求进行研究和准备材料,参照《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2016年第80号)。(2)企业向省药监局提出《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仅用于原辅包平台登记。3.企业在国家原辅包平台进行登记,获得登记号。4.企业获得化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及核准后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标签后向省药监局提出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申请,符合要求后方可上市销售。5.企业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后,在登记平台更新登记信息。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01-22
地面数字电视接收科普资料
一、地面数字电视科普视频   二、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操作介绍视频   三、地面数字电视科普问答   
省广播电视局 2025-01-17
陕西省水利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异地调入的资料和流程问题?
操作流程:企业登录“陕西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slry.chhsn.com/sxsl)-变更管理-跨省通办-异地证书调入;   提交材料:承诺书;证书变更申请表;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材料(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相关材料、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缴费材料)。   详情电话咨询029-61835121。   
省水利厅 2024-07-25
陕西省水利三类人员如何报考(报考网站),报考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陕西省水利三类人员考试需考核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企业统一在“陕西省水利水电三类人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slry.chhsn.com/sxsl)填报个人新上岗考核申请表或个人延期申请表,并上传水利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和所从事水利水电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相关申请材料。   报考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2.所申报企业资质注册地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资质等级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3.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4.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1)项目负责人:应为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3)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时;5.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申请人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详情电话咨询029-61835121。   
省水利厅 2024-07-25
陕西省水利三类人员申请人为返聘的退休人员,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续时是否需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陕西省水利三类人员申请人为返聘的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相关材料、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缴费材料。
省水利厅 2024-07-25
陕西省水利三类人员申请人为返聘的退休人员,申请人提交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材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申请人参保缴费材料由受聘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包含参保单位名称、缴费人姓名及社会保险号、社保部门有效印章和开具日期等内容;二是缴费周期为申请前3个月;三是参保单位为受聘企业分公司的,还应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四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由申请人受聘单位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缴费周期为申请前3个月。
省水利厅 2024-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