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以二轮承包合同到期时间为起点,土地承包关系再延长30年。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保持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不能突破“收回消亡户承包地”“机动地不能超过5%”的政策底线,坚决杜绝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严防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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