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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如何处理人民建议?
发布时间:2025-06-30 来源信息:省信访局 分类:其他
2025-06-30 省信访局 其他

责任单位收到建议事项后,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对科学合理、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应当采纳或者部分采纳,并予以回复(建议人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二)对不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自收到该事项之日起5日内向转交的党委和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提出异议,说明理由,经同意后退回。

2025年4月23日,中共陕西省委社会工作部、陕西省信访局印发《陕西省信访渠道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于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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