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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并发布的《陕西省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5-04-02 来源信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类:食品药品监管
2025-04-02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监管
一是删除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备案有关内容。二是在第六条自查内容中增加: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内容。三是将第七条中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于当年7月和次年1月下旬提交之前半年的自查报告,修改为于当年6月和12月的中旬提交之前半年的自查报告。四是将“按照《陕西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管理办法》附件2《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表》进行自查,自查表由企业盖章留存备查”相关内容,修订为“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情况自查表》(附件3)进行自查,自查表由企业盖章留存备查。”五是修订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情况自查表,增加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情况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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