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教育部最早出文限制小学入学年龄是哪一年。
发布时间:2024-06-08
来源信息:省教育厅
分类:其他
2024-06-08
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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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在我省,凡年满6周岁〔入学当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入学应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区对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向应当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同时由学校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如还有其他关于政策上的疑问,您可致电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咨询,电话:029-88668895、88668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