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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中,我单位为设计院下属独立法人单位,公司持证人员社保在设计院缴纳,是否可以作为持证人员申报资质?
发布时间:2024-07-25 来源信息:省水利厅 分类:水利
2024-07-25 省水利厅 水利
不能作为持证人员进行资质申报。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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