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知识问答库
政策知识
专利补偿期限流程及费用
发布时间:2025-01-02 来源信息:省知识产权局 分类:知识产权
2025-01-02 省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
专利权人自2021年6月1日起,可以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自新药上市许可请求获得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纸件形式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后续再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缴费通知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施行后对上述请求进行审查。
我要反馈
0/200
取消 提交